健康術語-少火生氣

中醫藥適宜技術 發佈 2022-10-03T17:05:31.707863+00:00

解讀《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少火生氣」,這種「少火」,是指正常的生氣之火,是維持人體生命活動的陽氣,也可以說是生命活動的動力。有了這種動力,人體內臟腑組織器官就能保持正常的生理功能,並不斷化生氣、血、津、液等各種營養物質,同時增強人體的正氣。

解讀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少火生氣」,這種「少火」,是指正常的生氣之火,是維持人體生命活動的陽氣,也可以說是生命活動的動力。有了這種動力,人體內臟腑組織器官就能保持正常的生理功能,並不斷化生氣、血、津、液等各種營養物質,同時增強人體的正氣。「氣」又是人體內各種營養物質的統稱。所以說:「少火生氣」,就是反應了人體生命活動的一種最基本形式。

應用領域

(一)少火的生理功能

少火」指正常且具有生氣之火,是維持生命活動的陽氣。陽氣過亢便是邪火,即「壯火」,陽氣的根本在腎,即腎陽,亦稱命門之火,故「少火」即指命門之火。朱丹溪《格致餘論》說「人非此火不能有生。」張介賓《景岳全書》更具體地闡述道:「命門為亢氣之根,為水火之宅,五臟之陰氣非此不能滋,五臟之陽氣非此不能發。」認為命門之火是溫暖機體,充實腠理肌膚,推動臟腑功能活動,保持生命活動的原動力。故《景岳全書》又說:「心得命門而神明有主,始可以應物」,「小腸得命門而布化」,「肝得命門而謀慮,膽得命門而決斷」,「脾胃之氣非火不能生」,「胃得命門而受納」,「肺得命門而治節」,「大腸得命門而傳導」,「腎得命門而作強」,「膀胱得命門而收藏」,「三焦得命門而決瀆」。由此可見,「少火生氣」表明命門之火對臟腑氣化功能起到激發和推動作用。

(二)少火的病理影響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在闡述「少火生氣」的同時也說明「壯火食氣」、「壯火散氣」。同樣有《醫學正傳》卷一:「少火生氣,謂滋生元氣……蓋火不可無,亦可少而不可壯也,少陰滋助乎真陰,壯則燒灼乎元氣」。這些都表明,當少火轉變為壯火,人體內陽氣過亢而致火熱內盛時,就會使人體內的元氣等受到損傷,同時還會影響臟腑經絡氣機,即所謂「火熱耗氣」。其次,如過度運用辛熱壯火之藥,亦能使人體精氣耗損。

(三)「少火生氣」的臨床指導意義

1、有一份少火,便有一份生機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明確指出了壯火、少火與元氣的關係。亢盛的陽氣能使元氣衰弱,平和的陽氣能使元氣強固,壯火消耗元氣,少火能使元氣壯盛;壯火會損傷元氣,少火能資生元氣。因此在臨床上應以去壯火而生少火為原則,有一份少火,便有一份生機。

2、清壯火的同時,注意培少火以生元氣

壯火能消耗正氣,少火能使正氣壯盛,因此在熱證的治療過程中,在清泄邪熱的同時,少佐益氣之品,以培少火生元氣,往往有著意想不到的結果。

3、陽虛補陽,投辛熱之品謹防耗氣傷陰

《素問·至真要大論》云:「有病寒者,熱而寒之。」意即對陽虛所致的虛寒證,如果投以重劑大辛大熱的如烏、附之類,以其壯火耗氣傷陰,非但舊寒不去,而且新寒又生,故出現「熱而寒之」或「新病復起」的情況。所以陽虛補陽,投辛熱之品謹防耗傷元氣、損傷元陰。當投以性質溫和,屬於少火的如甘溫的人參、黃芪,咸溫的鹿角、蓯蓉等溫陽以祛寒。即使取辛熱的附、桂,也只能是小劑量而為之。

總之,臨床上應以「少火生氣」為原則進行調治,在辨證用藥上,又要以顧護人體的少火為本,使陰得陽生,陽得陰助,陰平陽秘,精神乃治。

參考文獻

1、袁鍾等.《中醫辭海》:中國醫藥科技出版,1995年

2、劉晨.《中醫實用名詞術語詞典》:化學工業出版社,2013年

3、孫益平,對「少火生氣」的理解,山西中醫雜誌,1985年第4期

4、黃彬、楊力強,淺談「少火生氣」理論對中醫臨床的指導意義,陝西中醫學院學報,2003年第26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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