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了解茶馬古道

人與茶的邂逅 發佈 2022-11-22T05:42:54.559747+00:00

當時,幾位年輕學者在進行邊疆少數民族民歌與民間文學的考察時,行走於滇、康、藏的古道上,提出了一個對這一地區的文化進行統合的新線索——茶馬古道。

茶馬古道是一個非常有趣的概念,它最早出現在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當時,幾位年輕學者在進行邊疆少數民族民歌與民間文學的考察時,行走於滇、康、藏的古道上,提出了一個對這一地區的文化進行統合的新線索——茶馬古道。這是幾條古道,並且是現在仍在使用的活的古道,其周邊保存的未開發的豐富的民族文化資源使這裡豐富而神秘。它很快壓倒「南方陸上絲綢之路」這一提法,成了通用的文化概念。


在古代,茶葉運輸基本上有四種方式:一、人背;二、水運;三、牛車運輸;四、騾馬馱運或氂牛馱運。邊疆地區由於河道不暢、旱道崎嶇,茶葉運輸基本上靠背夫和馱馬。凡是有商業價值的、背夫可以馱運的路線,馬匹大多也是可以走的。因此以運輸方式定義茶馬古道的話,古代茶葉貿易大省四川、陝西等地的大多數古代道路都合格。

但茶馬兩詞的連用,卻並不是源自運輸方式,而是來自於宋朝開始的「以茶易馬」政策。由此產生的「茶馬互市」、「茶馬司」等概念已沿用將近一千年(以北宋熙寧八年—公元1075年宋朝在各地設立買馬司記)。從北宋一直到清初,茶馬貿易的主力一直是四川和陝西馬政,兩省年輸出大量茶葉,每年交易戰馬5000到20000匹。茶成了國家的重要戰略物資,直接影響國力、軍力的強弱,也間接成了控制邊疆少數民族的利器。馬匹的作用如此重大,將它用在運送貨物上,似乎就有些大材小用了。加以川人吃苦耐勞,背夫的成本並不比騾馬運輸高,因此,川陝兩省的古道是否為運輸方式上的茶馬古道,又似乎是一個有待研究的問題了。


在雲南,清朝以前,我們找不到茶馬貿易的記錄。我們的學者們常常引用的「西蕃之用普茶,已自唐時」的說法是出現於清代的過於浪漫主義的猜想。它源自檀萃1799年所著《滇海虞衡志·志草木第十一·普茶》:「頃檢李石《續博物志》云:『茶出銀生諸山,采無時,雜椒、姜烹而飲之。'普洱古屬銀生府,則西蕃之用普茶,已自唐時。宋人不知,猶於桂林以茶易馬。」

我們認真分析檀萃先生的論證時就發現,首先,「茶出銀生諸山」語第一出處並非宋代,而是唐代樊綽的《蠻書》。其次,無論《蠻書》還是《續博物志》均未提到茶葉產量或茶葉貿易,以此推論西蕃在唐代就用普茶有些武斷。在傳統的志書上,提到物產時往往並不是以產量作為人選標準,雲南明朝以前的志書中也提到過很多地方產茶,但這並不表示其產量達到貿易水平。

我們知道,茶從唐代開始一直是中央政府進行茶馬交易、控制吐蕃的利器,儘管南詔、大理並非中央政府直接管理,但如果有茶葉進入吐蕃,將極大削弱中央政府對戰馬的獲得和對吐蕃的控制。又從史料看,如果大理國有茶葉供應吐蕃,那吐蕃也不必用它的重要戰略資源-戰馬去換中央政府的茶葉和布匹,宋朝也就沒必要在桂林設立茶馬司了。


如果我們用後期的史料反證唐宋的茶葉生產狀況的話,正史中有如下關於茶葉稅收的記錄。《元史》(1370年編纂)雖然提到過大葉茶,但將雲南列入不產茶的行省;明初雲南茶課(見《明會典》,1502~1587年編纂)為十七兩三錢一分四厘,即使按茶稅較低的明代中期每茶引三錢記,雲南上稅的茶也僅五十七擔多,不到六千市斤。雲南茶葉生產是在明代中葉才開始飛速發展的。其時,鶴慶府收茶課銀一百三十兩。天啟年間,由於普茶產量的增加,景東府「新增茶稅銀一百二十五兩」(劉文征,《滇志》,1621~1627年編纂)。此時,四川茶產量在七萬擔以上,發邊引——也就是進行茶馬貿易的三萬四千引(擔)。

滇茶進藏的正式記載出現在清代。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清政府同意達賴喇嘛的要求在北勝洲(今永勝)建立茶葉市場。吐蕃對茶葉的大量需求,極大地刺激了雲南的茶葉生產。「雍正十三年(1735年)提准,雲南商販茶,每百斤給一引,應以茶三十二筒為一引,每引收稅銀三錢二分。於十三年為始,頒給茶引三千」。每年註冊銷量為3000擔,約相當於現今150噸左右。這個數字是雍正年間茶葉進藏的理論數字,也就是最大允許量。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麗江府改土歸流後,清政府在麗江建立茶市,商人領引(茶引相當於後來的稅單加准運證)後赴普洱府買茶販往「鶴慶州之中甸各番夷地方行銷」。其時,販茶人藏,每馱抽稅銀四錢五分,年解銀三百七十九兩五錢二分,相當於八百四十三馱。雲南共發茶引三千引,以稅收推算,則茶葉人藏數為允許出關數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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