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必知100事(四四)海禁政策:中華帝國的沉重枷鎖

阿漠說史 發佈 2022-11-23T05:03:10.633854+00:00

海禁政策: 中華帝國的沉重枷鎖。人類文明交流是常態,封閉是變態。故步自封帶來的不僅僅是傲慢無知,還有落後和消亡。


海禁政策: 中華帝國的沉重枷鎖

啟迪逆水行舟,不進則退

人類文明交流是常態,封閉是變態。故步自封帶來的不僅僅是傲慢無知,還有落後和消亡。

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元世祖暫停東南沿海的貿易,我國首次出現了海禁政策。

海禁政策貫穿元、明、清三代,持續長達500餘年,直到鴉片戰爭清朝被迫開關結束。海禁,指的是官方禁止民間私自出海,並限制外國人進入中國通商的一種閉關鎖國政策,也被稱為「孤立主義」。

漢代以來,中國便通過絲綢之路和海道與多國進行貿易往來,唐宋時期的外貿尤其繁盛,元朝時,首次出現「海禁」政策,並被明清兩代繼承。這期間,海禁政策時常調整,據情況有張有弛。


從長遠來看,海禁造成了不少負面影響。

海禁阻礙了中外貿易的正常進行,而混亂的外貿管理使得走私活動更加泛濫,造成了海盜屢禁不止的情況,並嚴重束縛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

尤其是清朝時期的海禁,使中外交流不暢。有學者認為,封閉的環境不僅給了統治者盲目的優越感,還導致了中國科學技術相比西方落後,最終造成中國近代被列強侵略的後果。

那麼,海禁政策實行的具體過程到底如何?

元朝時期是海禁政策的起步階段,這個時期的海禁時興時廢,且持續時間較短,一般在調整之後會迅速得到恢復,沒有對中外貿易造成嚴重的阻礙。

元朝的第一次海禁發生在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八月,元世祖為了征伐爪哇國,暫時禁止了兩浙、廣東和福建的通商行為。戰爭結束後不久,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元成宗下詔海禁結束。


第二次海禁於大德七年(1303年)開始,因海盜賄賂官員成風,為了整頓吏治,元成宗下令 「禁商下海」,並取消市舶機構,到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年)明令重新整治市舶司,標誌著第二次海禁結束。

第三次海禁,也是為了整治受賄嚴重的市舶司,元武宗在至大四年(1311年)下令取消市舶提舉司。後來,元仁宗延祐元年( 1314年)七月「詔開下番市舶之禁」,復立市舶提舉司。

最後一次海禁從元延祐七年(1320年)四月開始,因走私行為屢禁不止,元英宗下令擴大違禁物品的範圍,並「罷市舶司,禁賈人下番」,後在至治二年(1322年)三月為止,在 「泉 州、慶元、廣東」三地, 恢復市舶提舉司,第四次海禁正式結束。此後至元滅亡,市舶機構沒有再發生變化。

短暫的海禁沒有對元朝的對外貿易造成嚴重的影響,因此元朝海外貿易非常頻繁,商業經濟發達,國內出現了風氣開放、文化繁榮的景象。

到了明朝,海禁政策被統治者進一步強化,管制範圍更大,持續時間更久。


明初,東部沿海地區不斷受到倭寇騷擾,山東、直隸、浙東、福建等地深受其害。加之元末農民起義的殘部,如張士誠方國珍的餘黨亦遁入海島,與倭寇相互勾結,嚴重地威脅到明朝新生的政權。為了防止民眾「私通海外諸國」,明太祖規定「寸板不許下海」,並從洪武三年(1370年)開始,逐漸罷黜太倉、泉州、明州、廣州等市舶司,幾乎等同於斷絕了中外貿易。並在洪武十九年(1386年)廢昌國縣(今浙江省舟山市),將附近居民內遷,禁絕民眾的一切海上活動,包括捕魚。這樣斷絕沿海居民的謀生之路,反而激化了社會矛盾,人民紛紛流亡各地,不少人入海從盜,或參與走私行為。

到了明成祖時期,雖然有鄭和下西洋這一盛舉,但明成祖卻從未放鬆海禁政策。他不僅延續了明太祖的海禁措施,還下令將民間海船全部整改,以切斷沿海居民出海的行為。另一方面,明成祖則大力發展朝貢貿易,在恢復了浙江、福建、廣東三市舶司之外,還專門設立了來遠、安遠、懷遠等驛,以接待外國朝貢的使臣。

為了彰顯明朝的國威,朝貢貿易往往秉持著「厚往薄來」的原則,忽略市場規律。這令各國為了獲利,大量輸入明朝人不需要的東西,因此經常出現供求不平衡的現象,導致明朝大量虧損。朝貢貿易自身的缺陷,使得它的壽命必然不會長久。於是,在鄭和下西洋活動結束後,朝貢貿易也隨之衰落。

明朝中期,海禁政策造成的惡劣影響全面爆發。民間走私貿易的規模越來越大,形成了一系列武裝走私集團。代表人物為嘉靖年間的海盜頭目王直,一時「三十六島之夷,皆聽指揮」,擁躉達到數十萬,並自稱「靖海王」、 「徽王」,他與日本倭寇相互勾結,造成了40餘年的「嘉靖倭亂」。明王朝消耗了大量的兵力財力,也難以禁止。

後來,靠著兩浙總督胡宗憲和軍事天才戚繼光俞大猷等人的不斷打擊,才瓦解了走私頭目和倭寇在東南沿海地區的騷亂。

嘉靖帝死後,明穆宗認識到了「市通則寇轉而為商,市禁則商轉而為寇」的道理,於是著手調整海禁政策,並在隆慶元年(1567年),正式宣布解除海禁,允許民間進行海外貿易,史稱「隆慶開關」。


堵不如疏,隆慶開關很快就發揮了積極作用。民間海外貿易進入了公開且合法的正常發展道路,不僅走私行為得到抑制,朝廷還獲得了大量的稅收。史料顯示,僅福建月港一地,「所貿金錢,歲無慮數十萬,公私並賴」。明朝的絲綢、瓷器和茶葉廣受世界各國歡迎,於是大量白銀流入明朝,有力促進了國內社會經濟水平的提高。

好景不長,清朝時期,海禁政策發展至頂峰,全國只有「一口通商」。

清朝建立後,統治者為了防止沿海民眾支持反清復明勢力,尤其是明鄭小朝廷,順治帝實行了「遷界禁海」。強行將江、浙、閩、粵、魯等省沿海居民分別內遷三十至五十里,比明太祖有過之而無不及。

康熙皇帝在平定三藩之亂、收復台灣後,於1684年設立了四大海關作為管理對外貿易和徵收關稅的機構。分別是粵海關(廣州)、閩海關(福州)、浙海關(寧波)、江海關(上海),其中每一個口岸通常下轄十幾至幾十個海關口岸。康熙皇帝甚至恢復了與日本的往來,比隆慶開關的範圍更廣。

此時,距離歐洲人的航海大發現,已經過去近200年。歐洲人將殖民勢力逐漸擴張到全世界後,一直嘗試突破中國的貿易門檻,比如葡萄牙在明朝登陸澳門後,不斷經營,到清朝時已經在澳門生根發芽,擁有自己的武裝、教堂和城牆。這引起了康熙帝的不悅,1717年,康熙下令實行「南洋禁海」,關閉了部分通商口岸。

後來雍正曾短暫開海,但是到乾隆年間,西方殖民者仍不斷試圖滲透中國,1755年發生了「洪任輝事件」。


當時英國東印度公司派喀喇生(Samuel Harrison)和洪任輝前往寧波增加貿易量,這導致廣州港大受影響,於是朝廷將浙江海關的關稅加倍。洪任輝便進京告御狀,申訴海關官員的勒索行為,以及爭取洋商的貿易權利。這觸怒了乾隆皇帝,直接導致清朝的海禁政策再次加強,最後只允許廣州進行對外貿易,史稱「一口通商」。這種情形一直持續到鴉片戰爭的爆發。

從上述海禁政策實施的過程中可以看出,歷代政府不斷加強禁海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第一,統治者為了鞏固新生政權,消滅反叛勢力。

元、明、清初期,為保證新生王朝的統治,配合國家剿滅前朝的反叛勢力,統治者通常選擇將海外貿易一禁了之,來避免不穩定因素的出現。短時間來看,海禁對於穩定邊疆地區,鞏固國家統一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第二,統治者為了獲得海外貿易的最大利潤。

元朝實行「官本船」制度,是中國古代加強官方控制海外貿易的典型特徵。所謂「官本船」,即由官方出錢出船,委託商人經營的一種官本商辦的海外貿易模式。早期由政府貸款給海商進行海外貿易,後由政府直接經營。貿易所得利潤,官七民三。

明朝初期實行的朝貢貿易,實際也是官方壟斷對外貿易的制度。清朝實行「一口通商」,也是為了減少海關管理難度,提高獲利效率。

第三,統治者維護封建專制的慣性思維作祟。

元朝開海禁之先例,影響了明清統治者加強海外貿易控制的思維慣性。再加上我國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發展比較穩定,且「重農抑商」的思想根深蒂固,從而抑制了商品經濟的活躍性,讓統治者認為我國沒有對外貿易的需求。


比如在馬戛爾尼使團訪華時,提出與中國通商的要求,但乾隆卻以 「天朝物產豐盈,無所不有」為由拒絕了。

著名歷史學家斯塔夫里阿諾斯,在《全球通史》中說:「如果其他地理因素相同,那麼人類取得進步的關鍵就在於各民族之間的可接近性。」

趙武靈王學習胡服騎射,日本遣唐使學習唐朝的科技文化,都是通過主動交流從而改善自身的缺陷與不足,而明清時期的閉關鎖國,卻使得領跑世界的中華民族逐漸被現代科技甩開。

改革開放至今,我國的經濟、科技和文化再次進入了新的繁榮時期,這說明平等與積極的交流,有利於個人和國家取得長足的發展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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