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常見問題

上海奉賢陳亮 發佈 2022-12-09T05:36:32.771528+00:00

醉酒駕駛自從構成犯罪以來,一直呈高發勢頭,許多成功人士一失足成千古恨,付出了慘痛的代價,為了明確醉酒駕駛若干問題,所以有必要談一談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自從構成犯罪以來,一直呈高發勢頭,許多成功人士一失足成千古恨,付出了慘痛的代價,為了明確醉酒駕駛若干問題,所以有必要談一談醉酒駕駛。

一、「醉酒」的標準

顯然這裡的「醉酒」是一個客觀標準,就是如果駕駛機動車的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0mg/100ml,且<80mg/100ml的,屬於酒後駕駛(即酒駕);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則屬於醉酒駕駛。前者承擔拘留、罰款、吊銷駕照、扣分等行政責任,後者一到六個月拘役、罰金,後者是犯罪,對於公職人員來講,原則上要雙開的,當然這屬於後續紀委處理的問題。

主觀標準由於個體差異,喝沒喝醉缺乏一個具體的標準,不具有可操作性,哪怕你是千杯不醉也是醉酒。


二、醉酒駕駛能不能逮捕

原則上是不逮捕的,因為逮捕條件一般是有期徒刑以上有社會危險性,而醉酒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一般是1到6個月,不滿足有期徒刑時間標準,原則上取保候審,但是取保候審不是放飛自我,一旦違反取保候審規定,仍然可以逮捕。


三、吃蛋黃派、酒心巧克力酒精濃度到了怎麼辦

刑法是主客觀都看的,光客觀上酒精濃度達到,主觀上沒喝酒沒問題,當然需要警察查證屬實才可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儘量不要吃類似食品以後開車,所謂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四、小區是不是公共道路

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危險駕駛要在公共道路上才可以,否則不構成犯罪,如果全封閉小區,即嚴禁非本小區業主車輛出入,則我們認為不屬於公共道路;全開放的,誰想進就進當然算公共道路;比較糾結的是登記才能進去的,如果必須業主同意,才能登記進去,則由於其進出小區的條件是建立在來訪者和受訪者的特定關係下,對象相對固定,範圍相對較小,則小區道路不具有公共屬性,如果不需要業主同意,則屬於公共道路,當然這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五、隔夜醉駕型

顧名思義就是喝醉酒第二天開車的行為,各省、市判法五花八門,有的認為構成犯罪,有的認為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這裡想提醒的是隔夜醉駕有風險,慎重。


六、積極爭取諒解

造成事故爭取諒解有一定作用,但是作用不大,危險駕駛是侵犯公共安全犯罪,又不是直接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所以作用沒有那麼大,但是還是有作用,給不給錢,自己權衡利弊了。

七、同行乘客有沒有可能構成共同犯罪

原則上僅僅坐車是不構成共同犯罪的,如果為危險駕駛提供幫助行為有可能構成共同犯罪,因此,遠離危險源頭,不要把自己牽扯進去。


八、醉酒駕駛法律責任

刑事上,坐牢、罰金;民事上,保險公司三者險拒賠、交強險賠償後向醉酒人追償;行政處分,有公職的,一般會被「雙開」,醉酒駕駛處罰是全方位的,不得不慎重。


九、酒精檢測常見問題

常見的比如程序不合法、缺乏簽字、抽血前酒精消毒皮膚造成酒精濃度不準確等,當然需要個案分析。


十、醉酒駕駛能不能緩刑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上海地區酒精濃度超過200、營業車輛醉駕的、高速上醉駕的、有醉駕前科等原則上不能緩刑,其它則個案分析,其它地區問當地律師,如果判決不了緩刑,取保候審也要收監服刑的。


醉駕駕駛要特別慎重,不能有僥倖心理。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