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雲南男子槍殺妻姐,在山裡周旋警察227天,出來時胖了一圈

柏拉圖的訴說 發佈 2023-12-31T05:23:45.053265+00:00

2013年6月29日,雲南省安寧市坪子村內,隨著一聲巨大的槍響,龍忠祥將妻子的姐姐擊倒在了地上。而發生這件令人心悸的命案緣由,竟只是二人發生了一場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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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9日,雲南省安寧市坪子村內,隨著一聲巨大的槍響,龍忠祥將妻子的姐姐擊倒在了地上。

而發生這件令人心悸的命案緣由,竟只是二人發生了一場口角。

接到報案的第一時間,警方立即對這名獵人發出通緝令,面對鋪天蓋地的追捕行動,龍中祥見勢隱入了大山之中。

可令他們沒想到的是,這場看似簡單的案件,在真正實施抓捕時卻變得相當棘手,足足耗費了227天。

龍忠祥為何要對自己妻子的姐姐痛下殺手?而他有究竟有什麼樣的本領,能夠與警方周旋近一年?

糟糕的婚姻

1978年出生的龍中祥,是雲南省安寧市坪子村本地人,從小,他就對讀書不感興趣,每次上學都逃課去山上玩。

在山上采果子,追野獸,抓魚,捉蟲子……都是他最喜歡幹的事,而他的家庭也並不富裕,所以他還沒上完小學就輟學了。

從那之後,龍中祥就喜歡跟著村裡的獵人上山玩,他好像也有打獵的天賦,就這樣,憑著一手又快又準的槍法,長大後,龍中祥成為一名獵人。

由於槍法好,龍中祥在整個村子都非常出名,村里人說,他曾經蒙著眼睛,只靠聽就能精準地射中獵物。

而這好槍法,在現代社會中卻沒有什麼用,現在的野生動物都受法律保護,打獵根本賺不了幾個錢,可龍中祥也沒有別的一技之長,平時只能打零工賺些錢。

他之所以要殺掉妻子的姐姐,是因為他的婚姻問題。

十幾年前,龍中祥遇到了他現在的妻子王芬,倆人同村,他對王芬一見鍾情,於是對她展開了猛烈的追求。

在感情上,龍中祥非常細膩,他在各方面都無微不至地照顧王芬,很快,兩人就談起了戀愛,過了不久,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結婚後,那些在戀愛中沒有發現的問題就都顯現出來了,貧賤夫妻百事哀,兩人首先要面對的問題,就是貧窮。

龍中祥家裡本就貧窮,還有五個孩子,父親去世後,他只分到了很少的土地和一點財產。

龍中祥只憑打獵根本無法維持生計,種地收成也不好,婚後倆人還有了一個兒子,一家人的日子一直過得緊緊巴巴。

如果只是貧窮,王芬還可以忍受,而讓她最難以忍受的是,結婚後,龍中祥暴露出的本性。

因為生活不如意,龍中祥喜歡上了借酒澆愁,經常喝得爛醉如泥,喝醉後,他會因為一點小口角就打罵王芬。

看到兒子這樣,龍中祥的母親出言勸阻,可喝上了頭的龍中祥非但不聽,還想對自己的母親動手。

這樣的日子讓王芬覺得難以忍受,思慮再三,她向龍中祥提出了離婚,沒想到龍中祥聽到後非但沒有悔改之意,又把她狠狠打了一頓。

打完之後,他用性命威脅王芬,告訴她如果要離婚,他就喝農藥自殺。

仇恨的種子

無奈的王芬回了娘家,想尋求家裡人的幫助,她的父親去世得很早,家裡只有母親和姐姐。

母親的身體不好,家裡的農活都是姐姐王芳在干,從小,姐妹倆的感情就十分深厚,長大後,也是姐姐外出打工來補貼家用。

聽到妹妹對於婚姻的哭訴,王芳憤怒不已,自己從小寶貝的妹妹居然被這樣對待,她想去找龍中祥討個說法,卻被妹妹拉住了。

冷靜下來後,王芳想了個主意:再給妹妹找個男人,這樣可以給龍中祥敲敲警鐘,讓他改掉酒後施暴的毛病,讓他更加珍惜妹妹。

如果龍中祥還不知悔改,妹妹也能找到一個對她好的人,可她沒想到,怎樣的想法,卻給自己招來了殺身之禍。

其實在生活中,龍中祥也不是一直對王芬不好,平時他一有了錢,就會先給王芬,在物質上盡力滿足她,經常給她買衣服鞋子。

可家裡條件不好,王芬叫龍中祥去外地打工,龍中祥也不去,每次打完王芬,他就又會做出承諾,保證以後不會再打她,哭著求她原諒。

這樣的龍中祥,王芬再也無法忍受了,所以當姐姐提出讓她再找一個男人時,王芬想了想,還是答應了。

可當後來她與龍中祥吵架時,龍中祥再次對她大打出手。

王芬哭著咆哮道:「龍中祥你算什麼男人!我告訴你,你不珍惜我,有的是人珍惜我!我姐剛給我介紹了個男的,不但條件比你好,對我也比你對我好多了!」

龍中祥得知這件事後氣得火冒三丈,他覺得,這一切都是妻子姐姐王芳的錯,如果不是她一直在背後說三道四,還給妹妹找男人,他和王芬的關係也不會像現在這麼差。

龍中祥記恨上了王芳,當王芳又一次刺激到他時,他付出了實際行動。

憤怒的代價

2013年6月29日。龍中祥在鎮上看到王芳和王芬在諮詢有關離婚的事項,他十分憤怒,回家後他越想越氣,抄起一把一米多長的鳥槍就去找王芳。

在村裡的果蔬基地,他看到了正在田裡勞作的王芳。

「王芬在哪兒?」

「我不知道,你們倆的事別跟我說,我不管。」

「你不管,你不管你們去鎮裡幹什麼去了?我都看到了!」

憤怒沖昏了他的頭腦,他冷笑著問王芳:「你怕不怕死?」

王芳警惕起來:「你要幹什麼?」

龍中祥不說話,端起槍對準了王芳。

王芳尖叫著逃跑,而龍中祥猙獰著表情大喝道:「你就跑吧!我倒要看看你能跑多快!」

說完,他就朝著王芳扣動了扳機。

「砰」的一聲,王芳應聲倒下,等到眾人趕來後,龍中祥早已逃走,只剩王芳一人躺在地上。

王芳的死,在不大的村子裡引起了巨大的轟動,王芬得知姐姐被龍中祥槍殺的消息,悲傷到昏厥了過去。

警察調查了案發現場,隨即對龍中祥展開了通緝,而龍中祥早已料到會被通緝,早就收拾好東西躲進了深山裡。

逃亡的生活

據村民們說,龍中祥從小就喜歡在山裡玩,對山裡的每一處地方都清清楚楚,後來成了獵人,更是半個月在山裡都沒問題。

而且龍中祥還帶著槍,他的槍法也很準,其他獵人捕野豬,要好幾個人合力才能成功,而龍中祥一個一把槍,就能獵殺一頭幾百斤重的野豬。

這樣的犯人逃進了山林,緝拿他的困難可想而知,警方對此案件高度重視。

案發後,當地刑警大隊的大隊長劉濤召集全局警力,組建了一支戴鋼盔、穿防彈衣並且配槍的搜捕隊。

搜捕隊分為兩隊進入山里,山上有茂密的植被,很多地方都無法下腳,時不時還有野獸出沒,警員們絲毫不敢大意,只能小心翼翼地尋找。

經過一周的辛苦搜尋,他們只是發現了龍中祥一些生活過痕跡:被丟棄的刀,抽過的菸頭、喝光的酒瓶……

這樣下去,就算是地毯式搜索,也不可能找到龍中祥,警方換了個方向,因為據王芬說,龍中祥有時會給她打電話。

然而,龍中祥的警惕性太高了,警方又苦苦等待了幾個月,還是沒有龍中祥的身影。

過了一個月,有村民舉報,他在去商店買東西時碰到一個人十分可疑,但不確定是不是龍中祥。

他說那個人買了很多方便麵,還有白酒,每次都是在晚上出現。

警方立刻到商店部署,偽裝成村民,守株待兔,等待龍中祥的出現。

在2014年2月10日晚上8點多, 案發後第227天,一個男子出現在了山下的一家小店,蓬頭垢面,穿著厚重的黑皮大衣,頭髮油膩邋遢,十分落魄。

面對這個男子,警方有點遲疑。

這人看起來很可疑,但他與通緝令上的照片相比明顯胖了很多。他們要抓的是個瘦子,而眼前的人卻是個胖子。

寧可錯抓十個,也不能放過一個。警察們相互打了個手勢,一擁而上將他按倒。

「別動,警察!說,叫什麼名字?」

「龍中祥。」

「抓的就是你,立即停止抵抗!」

死磕了227天,這個狡猾的獵人終於束手就擒了。

據龍中祥交代,上山後,他在逃跑路上就把槍扔進了河裡。他逃進深山,也沒有槍,只能抓野雞,打魚,抓麂子。

在逃亡期間,他還靠下套抓到了一隻160斤左右的野豬。捕獵的動物吃不完,就和草藥和蜂蜜等東西一起拿到山下的公路邊去賣。

逃亡的這幾個月,他的日子過得很滋潤,還賺了7000多元,就連人也胖了一圈。

最終,2015年8月20日,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龍中祥因犯故意傷人罪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

在龍中祥最後的日子裡,他只有一個心願,就是希望自己孩子一定要讀書,多學點知識。

無論與他人之間有著怎樣的仇怨,法律都是我們永遠不能觸碰的底線。

生命只有一次,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寶貴的,我們不僅要尊重自己的生命,也要尊重別人的生命,不要因為一時的惱怒,做出讓自己抱憾終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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