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劍虹:對敦煌學百年回顧中若干問題的認識

考古研史 發佈 2024-01-20T15:18:30.146328+00:00

在此,本文想就敦煌學百年回顧中學術界所普遍關心而又眾說紛紜的若干問題,發表一些個人的淺見,以達到拋磚引玉的目的。

  如果從1900年6月22 日(農曆五月二十六)敦煌莫高窟藏經洞被發現之時算起,敦煌學已走過了近百年艱難而曲折的歷程。為了將學術推向前進,在新世紀即將到來之際,我們似乎應該對20世紀敦煌學產生、發展的歷史作一番科學的回顧與總結。在此,本文想就敦煌學百年回顧中學術界所普遍關心而又眾說紛紜的若干問題,發表一些個人的淺見,以達到拋磚引玉的目的。

  一、藏經洞文物流散的歷史因緣及其正、負面效應

  眾所周知,封閉近千年之久的莫高窟藏經洞珍貴文物重見天日不久,便遭到了被外國探險家、考察隊大量劫掠、流散海外的厄運,令中國學界與廣大愛國人士痛心疾首,而且成為一樁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的歷史公案。時至今日,雖然多數論者仍堅持對此事進行譴責,而為外國劫掠文物者及當時看管洞窟的王圓籙道士等人開脫責任的亦不乏其人,認為藏經洞文物運走系「合法買賣」、「合理交易」者有之,認為拿走文物非但無罪反而有功者亦有之,後者的主要理由便是:如果這些文物不被運走便難逃中國國內種種災變而將損毀殆盡。筆者認為,這裡有一個人為主觀動機與客觀效果的辯證分析問題,更有一個社會歷史的因緣關係問題。要在這個問題上取得基本共識,就必須從分析藏經洞文物流散的時代背景入手,實事求是地探尋其歷史的因緣,並進而正確認識其正、負面效應。

  我們這裡是借鑑佛經的教義與語言,承認一切事物皆有「因緣」。其「因」,即內在的、主要的、根本的條件;其「緣」,即外在的、次要的、輔助的條件。某一事物必具備種種條件而後生成謂之「緣起」。那麼,導致藏經洞文物流散的「因緣」又是什麼呢?

  中國的西北地區,東至西安,西到伊犁河流域及塔里木周緣地區,是世界上四大文化體系(中國、印度、希臘、伊斯蘭)惟一的匯流地,可謂得天獨厚;又是通往歐洲、非洲的亞洲腹地,實為戰略要衝。中國沿海門戶被列強用堅船利炮打開之後,西方人眼界大開,胃口也受到刺激,便又將目光投向中國的西北地區。尤其是英、俄兩國,為爭奪在華利益,手越伸越長,腿越邁越遠。在它們的帶動下,從19世紀七八十年代開始,東西方列強出於經濟、政治、軍事及學術研究等多種需要,紛紛派遣打著各色旗號、兼有多種身份的探險隊、考察團進入我國西北地區勘察、測量、攝影、繪圖,甚至挖掘地下遺存。尤其需要提出的是,1899年10月在羅馬舉行的第12屆國際東方學家大會上,根據俄國人拉德洛夫的提議,決定成立「中亞和遠東歷史學、考古學、語言學和民族學研究國際協會」,而後在1902年漢堡的第13屆國際東方學家大會上批准了該協會的章程草案,1903年又成立了該協會的核心組織「俄國委員會」,並得到沙俄政府的資助。這是帝國主義列強加緊進行「中亞探查」的政治、歷史背景,也是導致文物流失的重要原因。

  敦煌,地處中西交通的咽喉,在歷史上曾是著名的絲綢之路上的明珠;尤其是唐、五代時期,敦煌作為西域重鎮,成為各民族文化交流的一個中心。宋、元以後,由於種種原因,敦煌漸趨荒寂冷落,人煙稀少,交通不便,又由於乾燥的大陸性氣候,反倒易於文物的保存。因此,即就歷史文化的研究而言,這裡亦是一塊蘊藏豐富又亟待開發的寶地。國外「探寶者」將目光聚集於此,決非偶然。當時國內的一些有識之士,也十分關切敦煌地區的情狀。據我所查,僅從清光緒二年(1876)至五年(1879),作為封疆大臣的左宗棠在批覆的札件中涉及敦煌的就有12通之多。可以說,注重對以敦煌地區為中心的西北史地及文化的研究,在當時已逐漸形成一種歷史趨勢;而要想研究深入,取得突破性的進展,就必須依賴新材料的發現。這是藏經洞文物引起中外學者格外矚目的重要原因,也是造成這些文物流散不容忽視的主、客觀條件。

  封閉了近千年的藏經洞在1900年被王道士等人發現,當然帶有一定的偶然性;而在偶然之中又帶有必然性。因為洞窟年久失修,缺乏保護,加之風沙侵襲到一定程度,砌在第17窟門上的土坯牆遲早會坍塌,更由於「盜寶者」的靈敏嗅覺,藏經洞也肯定會被人發掘。如果是那樣,文物的損失將更為慘重。至於王道士的愚昧,斯坦因的花言巧語及其僱傭的中國師爺蔣孝琬的為虎作倀,伯希和的通曉漢語,以及負責運送劫餘寫本的某些中國官員的監守自盜、趁火打劫等等,恐怕只是造成藏經洞文物流散的次要因素或輔助條件。因為文物保護的興衰成敗,與「國運」密切相關,不是少數幾個人可以控制或改變的。包括藏經洞文物在內的大量中國文物流散的痛心篇,只是整個中華民族災難史、傷心史中的一篇一頁而已。

  這裡還有一事必須澄清,即有一種說法認為:當年斯坦因、伯希和等人是花了銀兩從王道士手中買走那些藏經洞文物的,儘管在價格上不公平,但交易手段卻是合法合理的。其實,這個看法是完全站不住腳的。且不說一個道士身份的人根本沒有資格和權利來出賣千佛洞文物,也不說當時的清廷法律是否允許文物交易,單就當時的實際情況講,王道士與斯坦因等人之間並不存在買賣關係,甚至連「賄買」都不是。斯坦因自己在《西域考古記》中寫得明明白白,他多次對王道士所言均是「捐款」,雙方定約:「用施給廟宇作為修繕之需的形式,捐一筆款給道士作為酬勞。」而後王道士也的確用這筆錢去「修建」了洞窟與房屋,並在1914年斯坦因再次到敦煌時還給這位洋「施主」看了帳目。伯希和攜走敦煌寫卷時付出的銀兩,大致也是這種性質。至於日本的桔瑞超、俄國的鄂登堡、美國的華爾納等人在敦煌的作為,就更是地地道道的強盜行徑了。所以說,當年外國「考察者」們對敦煌文物的劫掠性質,是毋庸置疑的。

  總之,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敦煌乃至整個西北地區文物的流散決非偶然事件,而是帶有歷史的必然性。只有認識到這一點,才能在客觀公正的基礎上,正確分析這些文物流散的正、負面效應。

  敦煌藏經洞大量珍貴文物的流失,對於有充分條件利用它們作研究卻無力保護它們的中國學界來講,是一種恥辱,誠如陳寅恪先生所言,是「吾國學術之傷心史」,其負面效應不言而喻;但是另一方面,敦煌文物的流散促成了中外學者共同來保護與研究這些珍貴的文獻與藝術品,推動學術發展,促進文化交流,這無疑又是一件值得肯定的好事,亦誠如陳寅恪先生所言:「敦煌學者,今日世界學術之新潮流也。」下面再作些具體分析。

  從文物學、考古學的知識講,出土或庫(窖)藏文物的價值與其原出土或所藏地是密切相關的,如果對原出土地的相關資料缺乏科學、準確、詳盡的記錄與研究,所藏文物被隨便搬離原地,文物的價值就會遭受極大的損失。敦煌藏經洞的數萬件寫本,一經搬移流散,其原始狀態被破壞,就為研究其存放原因、方式、背景及本身內容增加了極大的困難,更不必說有些寫卷被人為地散亂甚至撕開斷裂以至成為碎片而永無復原之日了(這些碎片之多已令人扼腕浩嘆)。至於洞窟壁畫被膠粘切割,塑像被推倒搬走,更使這些舉世無雙的藝術珍品蒙受了無可挽回的損失。因此,有人說拿走文物是為了保護或有利於保護,非但無罪反而有功,即從科學研究的角度講也是完全站不住腳的。當然,我們也應該對當時盜運敦煌文物的外國「探險者」、「考察隊」作一些具體分析。我們在譴責他們劫走文物的前提下,也應該慶幸這些人之中確有幾位高水平的學者,他們還能比較及時地將這些文獻材料公諸於世,加以研究,並與中國學者進行交流。尤其是法國著名的漢學家伯希和,他作為惟一一位進入藏經洞內全面調閱所藏文獻的學者,能在1909年9 月主動向羅振玉等中國學者展示並提供部分敦煌寫卷及照片,從而引起了中國學術界的極大關注,促進了敦煌學研究的正式開展,也促使清政府下令將藏經洞動餘文獻運回北京。對此,我們應予肯定。同時也必須看到,當時參與盜掘劫運我國文物的某些外國人,其真實身份是十分可疑的。比如日本大谷光瑞探險隊的桔瑞超、吉川小一郎等,不僅日本政府一直未澄清他們的身份,而且他們劫走的敦煌寫卷及其他文物一直沒有完整的目錄刊布,這些文物的歸屬也撲朔迷離,有的轉賣給朝鮮都督府,有的散落於私家,給保護與研究造成了許多困難。所以說,我們在對外國探險隊、考察團作歷史評價時,對他們的功過是非,應該進行具體分析,有所區別。

  二、敦煌學的發軔及學術淵源

  對於敦煌學發軔的時間與標誌,學術界有下列幾種不同的看法:

  1.由於斯坦因是第一個劫取藏經洞文物的西方探險家,所以一些外國學者就把1907年斯坦因的「發現」作為敦煌學的開端。

  2.伯希和1909年在北京向中國學者展示一些敦煌寫卷及照片後,引起中國學者的極大關注,當年就整理刊布了《敦煌石室真跡錄》(王仁俊)、《敦煌石室遺書》(羅振玉)、《沙州文錄》(蔣斧)。因此,有人認為敦煌學當發端於1909年我國學者對藏經洞文獻的整理。

  3.1879年,匈牙利地理學會會長洛克齊在我國西北考察期間,曾瀏覽過敦煌千佛洞,並於1902年在漢堡的東方學家大會上介紹了莫高窟美術,有人認為這是對敦煌藝術的最早評述。針對這一看法,我國有些學者提出:早在清朝雍正時代(1723—1736),光祿少卿汪漋在督修沙州城時,就已用詩歌讚頌了莫高窟藝術。在嘉慶年間(1796—1821),著名地理學家徐松也曾遊歷過千佛洞,並在其名著《西域水道記》中記載了許多有關敦煌與莫高窟的材料。據此,敦煌學最早應發軔於18世紀中晚期。

  4.藏經洞發現後第三年(1902),身任甘肅學台的金石學家葉昌熾收到敦煌縣令汪宗瀚等人贈送的敦煌寫卷及絹畫,他馬上意識到這些文物的學術價值,除立即建議甘肅省當局儘快轉運文物外,還在其所著《語石》一書中對所見敦煌寫卷及絹畫作了介紹與初步考訂。因此有人認為葉氏的研究為敦煌學的起始。

  5.1929年,歷史學家陳垣(援庵)先生編成《敦煌劫餘錄》,1930年,陳寅恪先生在為此書所撰《序》中指出:「敦煌學者,今日世界學術之新潮流也。」許多人認為,這是學術界第一次明確提出「敦煌學」這一名稱,敦煌學由此正式發端。

  6.有的日本學者在近期提出,日本學者石濱純太郎曾在1925年的一次會議上使用過「敦煌學」這一名稱,早於陳寅恪,因此敦煌學的正式發端應從1925年算起。

  筆者認為,上述六種看法,除末一種未見有正式文字資料可加證實外,其餘均似各有一定的道理,但又都各有欠缺,不夠科學。因為任何一門獨立的學科,都必有自己產生的學術淵源,從發軔到正式形成應有一個過程,而不可能在某一天某一刻突然宣告誕生;只有具備了自己相對獨立的體系、較為完備的研究對象和獨特的方法論,這門學科才算是基本成熟。莫高窟千佛洞已在敦煌綠洲中聳立了一千多年,其間雖偶有對其洞窟內容及相關史地作介紹者,但並沒有在20世紀前產生一門「敦煌學」,其理由即在於此。敦煌學的發端,無疑是與藏經洞文物重現於世密切相關的。正是藏經洞內大批5至11世紀的珍貴寫本, 引起了中外學者的濃烈興趣與關注,首先興起的也正是對其中一批傳統意義上的四部書的整理與刊布,然後是對其中佛經等宗教典籍的編目整理。因此,儘管早已有人注意到莫高窟千佛洞的壁畫及塑像,也儘管伯希和的《敦煌石窟圖錄》與《敦煌石窟筆記》已開外國學者研究敦煌石窟藝術之先河,總體來看,在本世紀30年代前,敦煌學主要還處在「敦煌文獻整理」的初始階段。

  也有人認為,陳寅恪先生提出的「敦煌學」僅是一個不夠科學的名稱,認為它所涉及的至多只是「中國古代文獻學」或「藝術學」中的新材料、新課題而已。我認為這種看法也是片面的,因為它並沒有弄清一門新學科的構建與其學術背景、學術淵源的關係,也還沒有真正理解陳寅恪先生的這段名言:

  一時代之學術必有其新材料與新問題,取用此材料以研求問題,則為此時代學術之新潮流。……敦煌學者,今日世界學術之新潮流也。自發見以來二十餘年間,東起日本,西迄法英,諸國學人各就其治學範圍先後咸有所貢獻。

  這段話的關鍵就在於三個「新」字上,即用「新材料」,研究「新問題」,形成「學術新潮流」。這是在20世紀中西文化交流大背景下的嶄新的學術潮流。具體地說,對伯希和等西方學者來講,主要是用西學的理論、方法、角度、眼光來審視新發現的東方文獻與藝術品,這裡要特別注意他們對現代考古學知識及技術手段(如繪圖、測量、攝影、化驗等)的應用,也要注意他們提出的東西方文化比較上的新問題;而對於王國維等中國學者來說,則是努力衝破閉塞狀態,通過交流等新手段(甚至走出國門),積極搜尋流失海外的敦煌文獻,並開始注意吸取西方學者的成果,借鑑他們的手段,然後採用乾嘉以來傳統的目錄、文字、音韻、訓詁、考據等基本方法來開展研究;日本學者採用的方法基本上與中國學者相同。所以陳寅恪先生稱之為「諸國學人各就其治學範圍先後咸有所貢獻」。是否可以這樣說:敦煌學作為一門嶄新的學科,其學術淵源並不是單一的,它是在東、西方學術文化的交匯、碰撞之中逐漸形成的。敦煌學是一門地地道道的新學,是中外學者在藏經洞文物被發現的基礎上共同創建的一門世界性的學問。對於西方學者來講,它歸屬於「漢學」或「東方學」的大範疇;而對於中國學者來講,它又是西漸之新國學。

  總之,從根本上說,敦煌學確實應發軔於1900年藏經洞文物的發現;這塊學術園地經過中外學者近30年的共同開墾,於30年代初基本成形;又經過半個多世紀的辛勤耕耘,如今已是萬紫千紅、碩果纍纍了。

  三、敦煌學的內涵與外延

  既然我們認為敦煌學是一門獨立的新學科,那就必須回答「什麼是敦煌學」的問題,也就是必須弄清它的內涵與外延,它本身的學科特點。對此,學術界也是至今並未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見的。

  我認為,如果要為敦煌學下一個定義的話,是否可以概括成這樣一句話:敦煌學是以敦煌及相關地區遺存的古代文獻、藝術品及該地域的歷史、地理、人文為主要研究對象的一門國際性、綜合性的學科。

  我們先來看「敦煌學」這個概念的外延,即其所指對象的範圍。

  第一,「敦煌及其相關地區」是一個廣義的不特別確定的大範圍。鑑於古代「西域」範圍的不確定性,鑑於「絲綢之路」的豐富內涵,又鑑於古代敦煌與瓜州、沙州、甘州、涼州、肅州乃至西州的密切關聯,也鑑於其與吐蕃、西夏等少數民族地方政權的關係,敦煌的相關地區可以包括絲路古道上現今武威、張掖、酒泉、吐魯番以至哈拉浩特(黑城)及青海柴達木盆地一帶地區。又從歷史文化因緣(包括出土文物的特殊性與同一性)考慮,目前我國學術界又習慣將與敦煌西鄰的吐魯番地區統一起來一併考慮,統稱為「敦煌吐魯番學」,而吐魯番的相關地區又可以包括圍繞塔里木盆地的古龜茲、樓蘭、于闐地區。

  第二,敦煌學的「國際性」表現為:(1)敦煌出土文物已流散、 保存在中、英、法、俄、日、韓、印度、美、丹麥、瑞典等國;(2 )世界上不少國家均已建有較穩定的關於敦煌學的研究機構,包括開設相關講座與系、科,培養新老交替、代代相承的研究人才;(3 )關於敦煌學的國際間合作與交流相對頻繁而且穩固,卓有成效,不少國家建有相應的學術團體;(4)敦煌莫高窟已在1987 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有關敦煌文化及其學術知識的普及化程度越來越高。

  第三,敦煌學的「綜合性」主要表現在:(1 )它的治學範圍涉及宗教、歷史、地理、多民族語言、文學、考古、美術、音樂、舞蹈、天文、曆法、醫學、體育、數學、建築、民族、民俗等多門學科知識,而且與中亞學、絲路學、簡牘學、藏學等都有交叉;(2 )它的治學方法融會中西、兼收並蓄,不拘一格,既有中國的傳統方法,又有反映世界先進水平的現代化手段;(3 )研治敦煌學者幾乎都是來自各種學科的學者、專家,很少有單純、專一的「敦煌學專家」。

  敦煌學的內涵,也就是反映這個概念本質屬性的內容,似應包含它的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學科理論。

  敦煌學的研究對象,到目前為止,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1 )藏經洞所出古代文獻(俗統稱「敦煌遺書」)及相關文物;(2 )敦煌地區石窟(包括莫高窟、西千佛洞、安西榆林窟、東千佛洞、水峽口下洞子、肅北五個廟、一個廟、玉門昌馬石窟等)保存的以壁畫、雕塑為主的藝術品及石窟建築、型制;(3)敦煌地區的歷史、地理、 人文及與此密切相關的史跡、遺址、景觀、民俗以及其他出土文物(如漢晉簡牘等);(4)保護與修復敦煌石窟及相關文物的科技手段與理論;(5)在研究上述內容基礎上開展的為當代服務的文學藝術創作。以上五個方面的對象有一些不確定性,而且會隨著研究的深入縮小或擴展。

  敦煌學的研究方法當然是多種多樣,不拘一格的,但可以歸納成以下三種應用最多、最基本的方法:(1 )中國古代文獻整理與研究的傳統方法;(2)文物、考古學最基本的實地踏查、測繪、挖掘、臨摹、 復原及現代化學、物理手段及電腦技術等;(3 )各文明體系及各民族文化比較研究的方法。

  敦煌學的學科理論,是在對敦煌學的概念、範圍、方法以及研究歷史、現狀、前景作科學的探索與總結的基礎上逐漸形成與完善起來的。應該承認,儘管敦煌學已有近百年的歷史,由於這門學科的特殊性與複雜性,其學科理論的建構還是很不完善的,其中十分關鍵的、與該學科形成有特殊意義的一些問題(如藏經洞封閉的真正原因、藏經洞的歷史文化背景、敦煌文物流散的一些重要細節等),至今還未給世人一個明晰的解釋;至今尚未見有較權威、系統的敦煌學理論專著問世。值得學術界高興的是,由中國眾多專家、學者共同編撰的世界上第一部《敦煌學大辭典》已於1998年底正式問世,這標誌著這門學科的基本成熟;但是學科理論的高度完善,還有賴於各國專家的共同努力。

  必須強調指出的是,敦煌學在其研究對象、範圍、方法及學科特點、學科理論等方面,還帶有相當多的「模糊」色彩,也就是還有許多不確定性、不規範性,它與另外一些學科(如絲路學、簡牘學、藏學等)還有一些難以理清的枝蔓交叉;在國際漢學界,對敦煌學的科學界定似乎也還處在「說不清、道不明」的狀態。因此,在某種程度上,它還是一門「模糊學」。筆者始終認為,對一門新興學科有不同的界定與解說屬於學術研究中的正常現象,是促進學術發展的好事情。從「模糊」到逐漸清晰的過程,也是一門學科形成、發展的必由之路。

  四、中國敦煌學研究的階段特點

  近些年來,我國學術界一般將近百年來中國敦煌學的研究劃分為三個階段,即第一階段:1909年—1949年;第二階段:1950年—1978年;第三階段:1979年至今。筆者認為,第一階段可以從1900年藏經洞被發現算起(理由見本文第二部分所述),而第三階段應該以1983年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成立和第一次全國敦煌學術討論會舉行為標幟, 1978 —1982年這四年為過渡時期。每一階段又都可分為前、後兩個時期,都有自己的研究成果及特點。郝春文教授在《敦煌文獻與歷史研究的回顧和展望》一文(見《歷史研究》1998年第1 期)中對此已有較為詳細的介紹與分析,我只是在郝文的基礎上,主要將自己對各階段研究特點的理解作些概要的說明。

  第一階段(1900—1949):這一階段可以以1925年《敦煌掇瑣》的出版為界分前、後兩期。前期以搜集、刊布間接獲得的敦煌文獻資料並加寫按語、跋語、提要等著錄古籍的傳統方式為主;後期則以直接到國外尋訪流失的文獻與實地考察並重為主,注意利用敦煌資料對史實進行考訂、補證,開始出現按類別或專題對歷史典籍和社會經濟文獻進行系統化整理與研究的趨向。在研究範圍上,對唐、五代及宋初西北史地資料,對傳世經典史籍,對宗教文獻、法律文獻、社會經濟文書等,幾乎都已開始涉及,這就為今後全面開拓敦煌文獻的研究領域奠定了基礎。尤其是對語言與文學方面新材料的整理與研究,由於有王國維、羅振玉、劉復、鄭振鐸等著名學者的努力,最為引人注目。這一階段的研究表現出半開放的特點:(一)一方面從外國學者提供的敦煌文獻材料入手,一批中國學者不辭勞苦親赴歐洲抄錄與拍攝流散出去的敦煌寫本;另一方面,由於後期從海外搜尋到的這些材料大多未及時公布,研究僅局限於少數學者,中外學者間的交流並不多。(二)中國學界開始重視通過實地考察獲取新材料,注意將文書與實地踏查相結合,開始注意用文學材料來研究歷史問題。尤其是1927年中瑞(典)聯合西北考察團、1942年西北史地考察團及1944 年西北科學考察團的工作, 均取得了豐碩的成果。需要指出的是,第一階段的研究工作,主要集中在對藏經洞所出文獻的整理分析上,在40年代之前,敦煌石窟基本處於封閉狀態,對石窟藝術的研究並未正式開展。

  第二階段(1950—1978):這一階段以1966年為界分為前、後兩期。前期我國學術界利用敦煌文獻的條件及莫高窟保護與研究的條件都開始得到改善。一是通過交換,北京圖書館於1957年得到了英藏敦煌文獻S.6980號以前的成套縮微膠片;二是王重民、劉銘恕編的《敦煌遺書總目索引》於1962年正式出版;三是敦煌文物研究所在常書鴻先生的領導下積極開展了以壁畫臨摹為基礎的研究工作。關注文物保護、注意工具書編制、重視理論指導成為這一時期的重要傾向,而且對文學材料、瓜沙史事、社會經濟資料的研究均取得突出成績,也進行了一些帶有階段總結性的工作,如《敦煌曲子詞集》(1950)、《敦煌曲校錄》(1955)、《敦煌古籍敘錄》(1958)、《敦煌變文集》(1957)及《敦煌資料(第一輯)》(1961)等書相繼出版發行。後期由於「文革」浩劫,我國大陸地區的敦煌學研究基本處於停頓狀態,而港台地區的學者則加快了研究步伐,有不少成果問世。這一階段的總特點是從半開放又回到了全封閉,與國外學術界的聯繫與交流幾乎全部中斷。

  1976年秋,隨著「四人幫」的垮台,「文化大革命」宣告結束,但「文革」的餘緒則一直到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前。之後的五年間,隨著高校招生考試制度的恢復,教學與科研逐漸恢復生機;尤其是改革開放政策的制定與開始實行,我國學術界也迎來了希望,與國外的學術文化交流也開始恢復與擴大。這樣,就為重新開展敦煌學研究從資料整理、人員培養、機構建立等各方面作了準備,使這五年成為向第三階段過渡的重要時期。

  第三階段(1983年至今):這一階段也可分為兩個時期,從1983年8月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宣告成立到1987年12 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莫高窟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為前期,1988年至今為後期——我又稱之為敦煌學研究的新時期。這一階段的總情況是:隨著中國改革開放政策進一步地貫徹執行,在學術研究新的春天到來之際,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應運而生,建立與健全了敦煌學研究的一些專門機構,研究隊伍迅速擴大,舉辦了多次全國性、國際性的學術研討會,中外學者的交流日益頻繁,敦煌資料的整理、刊布與利用的條件得到前所未有的根本性的改善,研究工作也呈現出多樣性的、開放的特點,敦煌學的各分支學科都取得了突出的成果。

  在著重具體介紹本階段後期(新時期)的成果與特色之前,先對涉及前期研究工作的三個有不同認識的問題談些個人的意見:

  (一)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成立的意義。1983年8月, 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在甘肅省蘭州市宣告成立。學會的成立,不僅標誌著中國的敦煌學研究工作者有了自己的團體,而且也為聯繫與團結全世界的敦煌學專家創造了良好的條件,為「敦煌學」這樣一門國際性的顯學舉起了一麵團結、合作的大旗。學會成立後緊接著舉行的全國敦煌學術討論會,也是一次有重要意義的學術盛會:一方面,會議提交了一批有相當學術水準的論文,顯示了中國敦煌學研究的新起點、新高度;另一方面,在老一輩著名學者的親自指導與扶持下,一批奮發有為的中青年學者在這次會議上嶄露頭角,預示了中國敦煌學發展的潛力與希望。

  (二)國際間學術交流的均衡性問題。從1985年開始,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與敦煌研究院相繼舉辦了多次國際性的學術討論會,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與會各國代表之多,討論氣氛之熱烈,形式之多樣,論文之豐富,在國際敦煌學界都是前所未有的。同時,越來越多的外國學者到中國的西北地區進行實地考察,也有一些中國學者到國外去調查流散的敦煌文物,交流信息資料的渠道開始暢通,一些中外合作的項目開始商議實施。這些學術活動,既雄辯地向世人證明了「敦煌在中國,敦煌學在世界」的斷言,也進一步發展了敦煌學的國際性。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必須看到,在敦煌文物保護及敦煌學研究中開展實質性的國際間的合作交流不僅才剛剛開始,而且還是不均衡的。由於各種原因,國外學者請進來的多,國內學者走出國門的相對較少;有的國家與地區交流得多,有的國家與地區交流得少;一般性的成果交流多,實質性的合作研究較少。尤其是我國大陸地區的學者在掌握國際研究動態、信息上的條件還遠遠比不上國外及我國港、台地區同行。這種現狀是亟須改變的。

  (三)敦煌吐魯番學研究的中心與協作問題。經過幾代學人的傳承與努力,中國的敦煌吐魯番學研究,已在全國各地逐漸形成了若干個各有側重與特色的基地,如敦煌研究院及蘭州各院校的敦煌石窟藝術、西北史地的研究,浙江杭州的敦煌語言文字的研究,四川大學、中山大學的敦煌宗教、禮俗文化的研究,武漢大學及新疆有關研究所、高校的吐魯番學研究等;而北京則由於人材集中且結構合理、資料相對完備、交流便利、信息靈通,仍是我國敦煌吐魯番學研究最重要的基地。考慮到種種歷史與現實的狀況,也考慮到一門國際性、綜合性學科的特點與發展需要,我認為如再提出「敦煌學研究中心在某地」是很不適宜的。北京的研究機構與人員,應努力加強與各地的聯繫與交流,認真學習各基地的長處,為各地信息流通與人才培養提供必要的支持與幫助;各地方基地努力發揮與發展自己的特長與優勢,避免採取地方封閉主義與保守主義,應努力支持資料交流與人才流動。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則應起到團結與協調作用,集中資源,加強協作,求得整體發展。同樣,各基地及其他一些城市中的研究隊伍,也應該團結協作,比如中國社會科學院最近成立「敦煌學研究中心」,就是一種有益的嘗試。我始終認為,正因為敦煌學是一門國際性、綜合性的學問,所以敦煌學的興衰與是否進行開放性的研究息息相關,各相關機構、人員間的團結協作尤為重要。同樣,國外的敦煌學研究,亦與中國學術文化的開放相輔相成,這也已為近百年來敦煌學發展的經驗教訓所證實。

  五、新時期敦煌學研究的顯著特色與展望

  1988年8月, 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在北京成功地舉辦了規模較大的國際性學術討論會,季羨林會長在會議開幕式上正式提出了「敦煌在中國,敦煌學在世界」的口號,得到了與會學者的一致贊同,從此敦煌學的研究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10年來,新時期的敦煌學研究有以下顯著特色:第一,我國敦煌學界與國外相關機構及同仁之間的聯繫與交流大大加強,尤其是進行一些實質性合作的項目範圍擴大,計劃性增強,成果顯著。第二,研究的總體實力大大增強,尤其表現在研究隊伍漸趨年輕化並相對穩定,以往薄弱的環節(如對涉及藏外佛經、道教、體育衛生、樂舞、天文曆法等方面文獻及藝術形象的研究)得到重視與加強,全面系統地整理敦煌吐魯番文獻和更科學地進行深入研究的時機已基本成熟。第三,敦煌學界與出版界之間的聯繫與合作大大加強,為編輯出版高質量的文獻圖錄書、高水平的學術專著及普及讀物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國外的一些重要著作也相繼譯成中文出版。1995年8月, 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專門舉辦了出版研討會,對敦煌學圖書的編輯出版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下面就將新時期敦煌學研究最引人注目的重要成果作些簡要的介紹與分析。

  1.經過中外學術機構與專家的通力合作,尤其是中國出版界的不懈努力,一批全面刊布敦煌吐魯番文獻的大型圖錄本陸續問世。繼英藏敦煌文獻的縮微膠片發行之後,從70年代末開始,法藏及北京圖書館藏敦煌文獻的縮微膠捲亦先後發行,台灣的黃永武博士又據膠片影印了圖錄本《敦煌寶藏》,學界利用敦煌文獻的條件得到改善。但是,已公開發行的縮微膠捲閱讀、辨認不便,《敦煌寶藏》的圖版質量與編輯水平也不能令人滿意。因此,從80年代末開始,先由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發起並組織了敦煌古文獻編輯委員會,與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所一道與英國方面合作,派專人赴英重新拍攝英藏敦煌文獻,精心編輯,由四川人民出版社採用新技術製版印刷,從1990年至今已出版8 開本的《英藏敦煌文獻(漢文佛經以外部分)》14冊,第15冊為總索引,正在加緊編制之中。上海古籍出版社也從1992年底開始陸續出版了與俄國、法國及國內一些收藏單位合作編輯的大型圖錄本,目前已出版發行的有:《俄藏敦煌文獻》11冊、《俄藏敦煌藝術品》2冊、《法藏敦煌文獻》10 冊、《上海博物館藏敦煌吐魯番文獻》2冊、 《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敦煌文獻》2冊、《天津藝術博物館藏敦煌文獻》4冊、 《俄藏黑水城文獻》5冊。此外,武漢大學歷史系、中國文物研究所、新疆博物館合編的《吐魯番出土文書》圖錄本(全四冊)也於1992至1997年間由文物出版社出版發行。在藝術類圖錄書方面,值得一提的是由敦煌研究院與江蘇美術出版社共同編輯出版的《敦煌石窟藝術》叢刊,該書採用分洞窟編排(每一洞窟的藝術品不論巨細悉行收入)的方法,且附有不同洞窟、不同時期、不同地區藝術品的圖版比較,受到研究者與文物保護界的一致好評。上述圖錄本的出版有以下幾個共同特點:(1 )都是在中外學者進行了實質性的通力合作的基礎上編輯出版的,而且都由國內外一流專家承擔主要工作;(2)都體現了學術界與出版社的密切合作;(3)由於編輯水平高、印製裝幀質量上乘,都受到了學術界與出版界的同聲讚譽,成為近幾年來評選國家圖書獎中的佼佼者。

  2.敦煌文獻的分類整理與專題研究的成果引人注目。近10年來,敦煌文獻的分類輯校工作也已全面展開,一些質量較高的輯校注釋本紛紛面世。這裡特別要提到的是1983年成立了由周紹良等10位專家組成的「敦煌文獻編輯委員會」,從80年代末開始抓緊實施「敦煌文獻分類錄校叢刊」的編纂工作,歷時8年多,在江蘇古籍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 到1997年底已出版有關天文曆法、表狀箋啟書儀、社邑文書、佛教經錄、賦匯等五種6冊,另五種6冊也於1998年底前正式出版。這套書全部採用手寫影印,更易反映寫卷原貌,避免排印錯訛,而且因為整理者多是某一方面文獻研究的專家,又附有較規範的學術論文,這就大大提高了所整理資料的研究價值。此外,藏外佛經、變文、詩歌、碑銘贊、願文、音韻、醫藥、樂譜、舞譜等諸多方面文獻的整理刊布也分別取得成績,使整個敦煌文獻的整理工作呈現出百花齊放的空前繁榮的局面,為研究工作的深入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同時,一些高水平的學術專著與論文也相繼問世,內容涉及西域史、歸義軍史、于闐史、吐蕃史、高昌史、莫高窟史、禮俗文化、法制、官制、地理、樂舞、體育、軍事、經濟、宗教、婚姻、天文曆法、書儀以及藏文、回鶻文和粟特文文書等眾多方面,許多成果已居於國際領先地位。

  3.敦煌學工具書的編制有了全面的長足的進步。這方面最重要的成果是世界上第一部敦煌學的專科辭典《敦煌學大辭典》的編纂出版。這部包含敦煌學十幾個門類、200多萬字的辭典, 是由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和上海辭書出版社共同組織並具體實施編輯出版工作的,經過百餘位專家學者歷經十多年的艱苦努力,其間數易其稿,先後修正校訂不下十遍,終於在1998年底出版發行。這部辭典的問世,不僅科學地回顧了敦煌學百年的發展歷程,準確地反映了世界敦煌學研究的全貌,而且也向世人顯示了中國敦煌學研究者的整體水平與協同作戰的能力。

  4.敦煌學普及讀物的編寫出版工作有所加強。在80年代以前,像潘絜茲《敦煌的故事》這樣的適合大眾閱讀的書可謂寥若晨星,這也是造成敦煌學「顯學」與「冷門」這種強烈反差的重要原因之一。敦煌學的普及讀物,主要包括兩個層次、三類內容。兩個層次為:第一,適合初、中等文化程度讀者閱讀的介紹性讀物;第二,適合大學以上文化程度讀者(包括愛好者與研究者)參看的具有一定學術性的著作。三類內容是:(1)介紹敦煌歷史地理、文化藝術;(2)介紹敦煌學的形成發展及其他相關知識;(3)敦煌文獻的選讀、選注本。從80 年代中期開始,中華書局先後出版了姜亮夫的《敦煌學概論》(1985)、周紹良主編的《敦煌文學作品選》(1987)及《文史知識·敦煌學專號》(1988),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引來了90年代一批高質量普及讀物的陸續問世。舉其成系列者,有台北新文豐公司所出的「敦煌學導論叢刊」與新疆美術攝影出版社印行的「敦煌吐魯番藝術叢書」。這兩套書的作者均是敦煌吐魯番學研究領域中有成就的學者。前者為入門性質的學術專著,作者大多為大陸地區名家,且內容精當、文字簡潔,以深入淺出為特色;後者為藝術類論文選編,以中青年學者的近期論說為主,輻射面廣,附有一定數量的插圖,十分有益於初學者。「導論叢刊」因在台灣地區發行,流傳不廣,影響面受到局限,不免遺憾。相比之下,台灣洪葉出版公司購買版權,將大陸所出劉進寶的《敦煌學述論》在台灣印行繁體字本推廣,即為明智之舉。

  回顧成績,展望未來,我們在充滿信心的同時,也必須看到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對此,郝春文教授在他的那篇回顧與展望的長文中已有較具體與中肯的敘述。我下面只是再強調以下四個有待加強的方面:

  第一,宏觀、整體地把握文獻資料的意識有待加強。對於內容特別豐富、複雜的敦煌文物、文獻來講,過去開展的整理、研究側重「分而治之」,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績;然而我們始終不應忘記敦煌學是一門綜合性的學問,目前對各類、各專題、各分支學科進行綜合性的研究還相當薄弱,即使是對某一分支學科內材料的研究,也往往是化整為零,對其作宏觀、整體的把握也很不夠。如敦煌文獻中文學類資料,過去研究者的注意力主要放在各種體裁作品的輯佚、整理、考釋方面,進入90年代後,一些研究者合作編寫了《敦煌文學概論》,使得研究工作開始了質的飛躍。又如本文前面提到過的要真正科學地認識藏經洞歷史文化背景這個重要問題,就必須對全部藏經洞文獻進行整體把握與全面分析。

  第二,研究信息(尤其是國外信息與新發現文物資料的信息)的調查與掌握有待加強。應該說,近十年來這方面的情形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嚴格地看尚未真正擺脫不及時、不準確、不全面的狀態。關於國外信息,由於我們大多數研究者外語閱讀水平及購買外版書能力的限制,主要應藉助於翻譯工作者的譯介。近些年來我們已先後翻譯出版了國外的一些重要的敦煌學論著,但從數量與時效性來看還遠遠不夠。關於國內信息,當前最突出的問題在於新發現的文物資料往往不能及時刊布,這裡有學術著作出版困難的問題,也有文物發現者及收藏單位保守資料的問題,對於後者,許多研究者感嘆看國內資料比到國外去考察還要難。

  第三,一些中、青年學者撰寫論文的水平及學術規範有待加強。近二十年來,在我國敦煌學界湧現出了一大批有志於敦煌學研究的中、青年學者,這是極可喜的現象。我們在肯定他們的研究成果的同時,也必須看到在論文寫作上存在的問題,這主要表現為:(1 )在對敦煌文獻的認讀、考釋與理解上暴露出他們的傳統文化的知識與功力還不夠深厚與紮實,不善於做文字訓詁、考據、校讀的工作,而表現出較多的主觀隨意性;(2)對傳統典籍了解與掌握較少, 往往認識不到把握第一手原始資料的重要性,因較多地轉引二、三手資料而常造成訛誤;(3 )組織文字的能力與水平有待提高,一些論文缺乏學術規範,有的作者缺乏撰寫短文章的鍛鍊,一上手便是長篇大論或專著,不免氣力不足;(4)缺乏開展正常的學術批評的精神、習慣與正確方法。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在1996年倡導創辦了《敦煌吐魯番研究》大型學術刊物,編委均系在京的中、青年學者,目前已出版3輯,在提高論文撰寫水平、 提倡學術規範、開展學術批評上作出了初步的努力。

  第四,研究手段與方法的改進有待加強。中外學術文化交流的日趨頻繁,獲取信息資料的日漸便利,電腦的不斷開發與普及運用,為敦煌學研究手段與方法的改進創造了條件。相對於國外學者,我們在這一方面起步晚、步子小,還需要作艱苦的探索與努力。有些國外研究者長期運用且行之有效的手段與方法,我們運用得還很不夠。又如在研究敦煌非漢文文獻方面,我們雖然也開始湧現出不怕虎之「初生牛犢」,但畢竟勢單力薄,在如何利用先進手段儘快培養相應人材與多出成果方面,也是大有文章可做的。

  六、關於敦煌文物的回歸問題

  隨著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和莫高窟藏經洞發現一百周年的臨近,「流失海外的敦煌文物何時回歸」也成為熱門話題。1997年11月,筆者即在北京大學參加過一個以「敦煌文物回歸」為主題的座談會。主持座談會的瀋陽協會集團董事長陳巨余先生及其所聘美國律師表示希望能為此事貢獻力量,而與會學者則著重圍繞文物回歸的調查研究、法律諮詢、條件時機等各種問題展開了討論,發表了各種意見。遺憾的是,海內外一些新聞媒介對此會所作的報導大多只是簡單地強調中國學者要訴諸法律索回文物,而基本未提學者們許多客觀、公正、科學的分析,這樣就會造成一些錯覺,不利於學術文化交流。因此,筆者在徵求了季羨林、榮新江、郝春文等教授意見後,曾撰寫過一篇文章發表在中國新聞社主辦的1998年3月號《視點》雜誌上。在這裡, 我想再強調一下自己的觀點。

  第一,回首往事,我們要實事求是地認識歷史。本文第一部分已分析了敦煌文物流失的歷史背景、原因與正負面效應,此不贅述。事過百年,中外人士都應實事求是地看待歷史,應該起碼明確這樣兩點:(一)中國人民痛心於本國珍貴文物大量流失海外,盼望它們有朝一日能回歸故里,這種可貴的愛國主義感情無可非議,也應當得到各國有識之士的同情、理解與支持。(二)認識歷史是為了還歷史以本來面目,並非去追究舊帳,更不是要將祖輩之過記到子孫們身上;打開塵封的檔案與記憶,爭取弄清文物流失的細節,這對於學術研究本身也是有重要意義的。推而廣之,文物流散是一種國際現象,對於大量收藏有別國文物的國家來說,尤其應該正確對待歷史,千萬不能把先人的掠奪行徑當作功德來炫耀。

  第二,立足當前,大家來積極推進文化學術交流。近百年來,流失到海外的敦煌及西北其他地區的文物,主要收藏在各國的博物館、圖書館、科研機構之中,為使它們得到較好的保護、修復與利用,各國數代學者專家在本國政府的支持下,花費了大量的財力與精力,這是值得我們肯定與讚許的。中國改革開放以來,能去海外直接調閱敦煌及吐魯番寫卷及考察其他文物的中國學者日漸增多,而且都得到了海外收藏單位與科研人員的熱情接待與積極協助。我們認為中外學者與文物收藏單位應立足當前,進一步加強合作,攜手做好以下三件事:(一)共同調查、鑑定敦煌文物,摸清家底,這既是過去中外合作上的薄弱環節,也是新世紀到來之前亟待完成的一項刻不容緩的任務。比如藏經洞所出寫卷的總數,幾十年來眾說不一,一直缺乏準確的統計。對敦煌文物作全面調查,是進一步開展保護與研究工作的基礎。在新世紀到來之際,如果中外學者能共同完成藏經洞所出文物的整體調查與統計工作,將是對藏經洞發現一百周年的極好紀念。(二)共同譴責與制止新的破壞與盜賣文物等違法行為。近些年來,我國西北地區文物(包括敦煌壁畫)遭人為破壞、盜賣的現象仍屢有發生,有些盜賣行為又與境外不法分子有關,因此也需要加強國際間的合作來制止與追查這種罪惡行為。我們不能一面希望文物回歸,一面又坐視文物的新流失。至於收藏在國外私人手中的敦煌文物,也應該遵照有關法律與公約,防止因轉賣行為造成散失或因非法仿製作偽造成混亂。(三)通過共同舉辦敦煌文物展覽、學術研討會、編輯有關文物圖錄等活動來普及敦煌學知識,擴大信息傳播,推進文化學術交流。在新世紀到來之際,國家文物局與國外收藏單位應該積極組織與支持精選部分敦煌文物回國公開展覽,以滿足廣大民眾親睹流失文物的願望。我們設想,如果在藏經洞發現百周年之際,中、英、法、俄、日等國能在北京、敦煌聯合舉辦敦煌文物展,那將是多麼有意義的盛舉!

  第三,放眼未來,堅信歷史難題必將圓滿解決。新中國成立後,外國政府機構或個人將所收藏的中國文物歸還給我國的也不乏其例。前者,如1958年4月, 蘇聯對外文化聯絡委員會將柯茲洛夫探險隊在內蒙黑城遺址挖走的《劉知遠諸宮調》殘本歸還我國;後者,如日本已故書法家青山杉雨先生的家人在1997年10月9日將家藏的8件敦煌寫卷送還給敦煌研究院。我們高度讚賞這些機構與友人的善舉,也衷心感謝為協助中國文物回歸作出了不懈努力的各國友人。但是,總體說來,和全世界許多國家都存在著的文物流失與回歸的問題一樣,敦煌文物的回歸是一個十分敏感而複雜的問題,尤其是從國家收藏文物的角度講,回歸涉及一系列法律、公約,應是政府間的行為,同時也關聯微妙複雜的道義、心理、情感等因素。因此,「敦煌文物何時歸?」這是歷史留給我們的一道難題。為解決這個難題,中外學者及收藏單位之間沒有任何理由相互牴觸或戒備,而應互相理解,求同存異,放眼未來向前看。向前看,珍貴的文化遺產需要全人類共同保護、繼承與發揚;向前看,如果我們這一代未能解決這道回歸難題,也應堅信後人會比今人更聰明,會用更加睿智的辦法來圓滿地解決它。更重要的,只有向前看,我們才能把現實的文物保護與研究工作做得更加紮實、深入,更卓有成效,這樣才能為敦煌學的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才能無愧於我們的前輩與後代,無愧於這個時代!

來源:《文藝研究》200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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