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項目造價管理

建訓通 發佈 2024-03-15T23:06:03.740586+00:00

而對於進行建築施工的甲方來說,結合了業主自身的經濟條件和資金現狀,依據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內容,選用了相應的款項支付和驗收方式,項目驗收等等,儘可能地減少了在合同履行中所可能產生的費用和風險,提升了造價監督管理的有效性。

從一個項目開始實施情況來看,業主如果自己的資金比較充足,承包的方式一般在這種情況下就會選擇EPC ,這樣的承包方式並沒有必須讓業主方自己承擔巨額的投入和風險;而對於進行建築施工的甲方來說,結合了業主自身的經濟條件和資金現狀,依據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內容,選用了相應的款項支付和驗收方式,項目驗收等等,儘可能地減少了在合同履行中所可能產生的費用和風險,提升了造價監督管理的有效性。本文對EPC項目造價管理進行探討。

1、EPC項目管理模式

(1)以最後一次批覆的概算為上限值的EPC 管理模型和思路

招投標時,EPC項目模型若不及時確定其項目建設總體規模和項目建設技術標準、施工技術要求等基本條件,就可能會直接導致該項目模型應用不利於對項目工程造價的有效管理。①由於一些施工工程總承包管理單位在業主進行工程初步設計時,偏好直接選擇使用利潤率較高的施工原材料或其他目前無法直接進行業主定價的施工設備,所以對於業主的施工造價監督管理就會有很多困難;②實施政策性定價措施後的費用很容易被業主定價,在施工合同正式履行的整個過程中也就會有很多可能會定價導致業主存在價格監督和造價管理的很大難度;③由於對方是開口式的合同,上限款的價格與業主概算項目審批款的額度大小有關,施工工程總承包管理單位儘可能地直接做大了合同上報前的概算,不利於對施工業主前期進行施工成本風險控制。

(2)固定總價合同模式下的EPC管理思路

固定總價合同主要表現為業主將風險轉移給承包商,以最大限度地規避自身風險,降低工程建設成本。該模式要求業主在發包前做好項目前期工作,通過價值函數分析做好方案比選,使整體框架覆蓋項目前期所有功能需求,確保各環節不遺漏、編制依據充分、施工實施方案可行等。,並確定最優方案和合理的估算或預估金額。要避免概算不足對項目順利實施的影響,避免因概算過高給業主造成投資損失。業主通過固定總價合同將大部分風險轉移給總承包商,總承包商也採取措施將其自身風險轉移給分包商。在分包過程中,容易出現降低材料質量、偷工減料等問題,導致業主無法獲得預期的工程成果或產品,造成業主的投資損失。因此,該模型建議採用合理分擔風險的原則:業主和總承包商同意在招標文件和合同中公平合理地分擔風險。地上建築採用總價,地下建築採用單價合同,並約定主要材料和人工費用的增加調整。該模式可以適當降低總承包商的成本風險,保證工程質量。

(3)成本加酬金的EPC管理模式及思路

這種模式是指業主承擔項目全部實際成本並支付一定比例報酬的方式。在招標階段,業主和EPC承包商共同約定項目的預期成本,並按約定比例提前支付報酬。這種模式的業主需要付出大量的管理精力,不利於業主的成本控制。實際上,這種模式很少使用。

(4)總價限額合同模式下的EPC管理思路

與固定總價合同不同的是,總價限額合同要求EPC承包商在合同總價內設計並滿足業主的需求,EPC承包商通過優化設計或減少施工內容所節約的工程費用應在結算時統一扣除。此外,為激發EPC承包商優化設計的主動性,未來可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機制,將節省下來的部分工程費用作為獎金。比如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EPC項目中,在鋪設管道時,可以憑藉部分地區的地理優勢,優化管網布局,從而節約工程成本。此時要據實結算,不允許固定一次付清。因此,在總價限額的合同模式下,業主不僅要做好優化設計方案的審查工作,還要做好現場施工監理工作,確保總承包商按圖施工,防止偷工減料。

2、總價限額合同模式下的EPC管理思路

為了充分激發公司EPC總部和承包商對於如何進行項目優化節約建築工程的造價主動性,未來我們也還可以繼續積極探索比如建立一種項目利益資源分享獎勵機制,將可以節約建築工程造價的部分利益當作項目獎勵金。例如,在我國農村居民生活地區污水綜合處理工程項目的EPC的前期建設中,管道廠在敷設時候就應該考慮可憑藉一些部分偏遠地區的自然氣候具體位置地理優勢而及時進行環境改善,從而有效優化其排水管網的結構布置,節約了建設工程造價,此時就一定應該據實計算進行造價結算,不管是可以直接固定或者直接包幹。因此,在目前採用工程總價限額承包合同的管理模式下,業主既要切實做好對工程設計方案的編制優化和設計審查評估工作,更是必須要切實做好現場工程施工和質量監督管理的各項工作,確保總價和承包商企業能夠按照國家規定的現場施工質量標準嚴格進行現場施工,以及有效地準確防止偷工減料。

3、EPC建設管理模式下的投資控制

(1)設計層面投資虛高的分析控制

為有效解決控制在招投標工程設計階段各個環節層面可能存在的項目造價虛高存在情況,業主單位要在項目可行性設計研究管理階段的項目投資成本估算和控制方案設計管理階段的項目報價評估概算中認真嚴格進行概算編制和報價審查,並將其概算作為招投標設計階段的項目報價概算審查和項目實施管理階段的項目資金來源分解控制方案的主要可行性研究控制評價依據;在招投標實施範圍及操作流程的嚴格監管中儘量嚴格細化控制項目的工程建設質量規模、施工圖紙技術標準及其明確劃分的項目工作人員職責等,為對項目施工圖紙等進行工程設計結構優化和報價審核的項目實施階段提供了合理依據,儘量有效解決控制項目造價虛低的存在問題。

(2)實施過程造價控制

在EPC聯合總承包的經營模式下,總承包商不具有較大的主體業主權和自治權,業主通常不自行審批專項施工設計圖紙、不對每一道重要工序項目進行專項施工質量檢查。不同於那種DBB等的模式,施工中各個設計過程的施工設計材料改動必須經過當地業主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始實施;施工材料的設計替換和材料採購即使業主也沒有辦法得到實施相應的風險控制管理力度,在業主利益的和風險的雙重驅動下,有的總工程承包商為了充分享受這些屬於其企業所在地總承包商或公司經營範圍內的便利,通過一定的經濟技術手段使用來直接實現施工項目的預期盈利和經濟發展預期目標,還有的可能會通過施工設計材料改變等其他方式用來代替原有施工圖原來所需要設計的功能材料,或者通過使用其他功能材料替代或或者使用其他功能材料縮水,不擇手段地為了追求經濟收益。對於在項目工程的設計變更和施工簽證中對總工程承包商不利的有可能及時業主提出進行索賠的賠償意向,有利的也可能的就是不及時通知施工業主,因此總工程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對項目造價情況進行風險控制的判斷能力相對薄弱。這就必然要求建築業主在對現有設計圖紙文件的竣工審核和設計監督中嚴格要求始終支持一種有價值的自動替代,杜絕一種惡意的自動替換,通過嚴把設計圖紙竣工備案和設計審查這一關,有效地嚴格控制總工程造價的自動變更,確保總工程造價不能直接突破到原設計的最大造價限額。

(3)價款調整的監管控制

1)本合同中所規定的材料、人工成本費用的調整主要是在招投標時,先根據本合同項目的性質確定需要調整的材料、人工成本占比,結算時按照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分部或者全體費用之和乘以本合同中所規定的比例進行計算調差的價格。

2)地下換填工程部分按照固定土地綜合工程單價及按實際設計量預算進行報價調整這部分主要是按照由總承包商自己自行編制的地下工程量報價預算估計清單並沒有進行實際報價,需要大家著重特別關注在實際報價預算清單設計中的不均衡錯誤報價、支護設計方案中的虛報以及潛在的自然地質地理環境因素及其影響下需要進行的二次換填地下工程量預算估計等。

4、EPC建設管理模式下支付管理

項目的前期里程碑招標是常泛指招標項目已經連續完成的各一個階段性招標工作,通過每個招標項目文件中明確形式約定招標項目各每一階段內每個招標工期內該里程碑在前期施工中所占的需要連續完成的工作時間,控制每個招標項目各每一階段的施工進度和確定總工期完成目標。例如,房建建設項目的工程技術和行業里程碑兩個節點一般可以按照上述如下幾種方式進行劃分:項目技術方案設計(一般包括技術方案設計深化編制設計)、施工圖優化設計、±0.00以下部分為建築主體工程、建築物內部室外裝飾與室內裝修、設備配件安裝、室外裝飾配套工程等,完成某一個項目技術和行業里程碑的某個節點,支付一個合理或者已經約定的較高比例工程費用。

5、EPC建設管理模式下結算管理

目前,EPC常用的地上地下建設工程結算總價囊括包幹、地下按實造價結算兩種合同造價模式,結算時地上部分主要重點仔細考慮其地上建設工程規模、標準、功能配置要求等等是否能夠滿足具體業主的實際需求;地下部分主要著重重點關注業主施工節點圖紙與現場設計施工節點情況數據是否真實相符;重點審查業主變更合同簽證施工憑證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審查施工期間的一段時間施工節點數據是否真實記錄完整,並經各個結算參與方一致簽字後方可進行結算確認,為業主人、材、機等各項費用的綜合調整計算提供了整體結算造價依據;審核業主索賠結算成本的真實合法性、準確度及其整體計算造價方式的真實正當性,以期業主能夠準確有效地綜合分析和準確計算整個建設項目的整體工程造價。

為進一步地切實加強對整個EPC建築工程項目的合同監督考核管理,EPC建築工程總承包商的合同宜儘量減少採用高於總價或者低於限額承包合同的一種形式,從而有效地可以避免總工程承包商在工程施工期間不斷地通過技術改變和創新優化工程設計方案形式來大量小幅度地大量降低整體工程造價並且往往能夠因此獲得巨大超額的經濟利潤,導致總工程承包商在建設中的主要資金投入和資源使用管理效率受到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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