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永傑:再審半坡文化和廟底溝文化的年代關係

考古研史 發佈 2024-04-30T23:30:54.326172+00:00

在中國考古學的學術史上有兩大「學案」經久未決,一是夏商周考古中成湯居亳的地望,一是新石器時代考古中半坡文化和廟底溝文化的關係。

  在中國考古學的學術史上有兩大「學案」經久未決,一是夏商周考古中成湯居亳的地望,一是新石器時代考古中半坡文化和廟底溝文化的關係。關於前者,自20世紀70年代末鄒衡《鄭州商城即湯都亳說》①發表後,鄭州二里岡早商城址為成湯滅夏後所建都城——亳之「鄭亳說」漸成學界的主流認識。關於後者,自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張忠培《試論東莊村和西王村遺存的文化性質》和嚴文明《論半坡類型和廟底溝類型》②發表後,半坡文化早於廟底溝文化且廟底溝文化是半坡文化的繼承和發展之「早晚說」漸成學界的主流認識。20世紀80年代,河南偃師屍鄉溝早商城址的發現③使得成湯居亳的地望再次成為學界的熱點課題,原本主張鄭州二里岡早商城址為仲丁所居囂(隞)都的一些學者認為,偃師屍鄉溝早商城址為成湯滅夏後所建都城——亳,即「西亳說」④。20世紀90年代,晉南翼城棗園⑤、北橄⑥、垣曲古城東關⑦以及陝東臨潼零口⑧等遺址的發現,使得半坡文化和廟底溝文化的年代關係再次成為學界的熱點課題,一些學者重申兩文化同時的「並行說」⑨。

  如同成湯居亳的地望是關涉到夏商周考古學體系建設的重大課題一樣,半坡文化和廟底溝文化的年代及文化關係也是關涉到新石器時代考古學體系建設的重大課題。解決這樣的問題,其學術意義之重大是不言而喻的。以往關於這一問題的研究,雖然大家都使用考古層位學和類型學方法,但所得認識或結論卻大相逕庭:半坡文化早於廟底溝文化,後者是前者的繼承和發展;廟底溝文化早於半坡文化;半坡文化和廟底溝文化是並行發展的兩支考古學文化。研究者在討論兩者年代關係時,或舉例遺址地層堆積的層位關係,或舉例遺址的分期結論,卻缺乏對堆積單位包含物的年代分析。為深入討論問題,本文擬從遺蹟堆積單位的疊壓打破關係以及兩文化因素在遺蹟堆積單位和同一器物上的共存關係入手,討論兩者的年代關係。

  一、從疊壓打破關係看兩者的年代

  在討論半坡文化和廟底溝文化的早晚關係時,蘇秉琦提出了一個發人深省的對於具體層位關係的認識:「甲、乙兩個文化(型)各包含早、中、晚三期遺存,揭露的地層關係僅是甲文化(型)的早期堆積被乙文化(型)的晚期堆積所壓,那麼是否能說甲文化(型)一定能比乙文化(型)早?顯然還需做具體分析。這裡可以有以下兩種可能:一,前者確實比後者要早;二,兩者同時並存或平行而略有交錯。在後一種情況下,完全不排除在另一地點發現甲文化(型)的晚期遺存壓在乙文化(型)的早中期遺存之上的可能。在討論仰韶文化的半坡類型與廟底溝類型的早晚關係時發現的兩種相反的疊壓層次,應是對後一種情況的很好的說明」⑩。本文意在按蘇秉琦指引的方向進行具體而微的研究,檢索發表材料中的兩文化遺蹟堆積單位直接發生疊壓打破關係的層位,依據包含物確定堆積單位在其所屬考古學文化中的年代位置,以確定該層位關系所反映的兩文化的年代關係,將檢索到的層位關係一一考定後,最終得出關於兩文化的年代關係的認識。

  需要說明的是,本文檢索和使用的堆積單位限定於發表器物的遺蹟堆積單位;本文使用的半坡文化分期方案為趙賓福的分期方案(11),廟底溝文化分期方案為華縣泉護村遺址的分期方案(12);本文使用蘇秉琦的標準將陶器標示的半坡文化特徵主要界定在杯形口或葫蘆口小口尖底瓶、蒜頭瓶、葫蘆瓶及魚紋彩陶盆上,將廟底溝文化的特徵主要界定在重唇口小口尖底瓶、葫蘆口小口平底瓶和花卉紋或鳥紋彩陶盆或彩陶缽上(13)。

圖一 下孟村遺址遺蹟疊壓打破關係圖

  最早分析半坡文化和廟底溝文化層位關係的是《三里橋仰韶遺存的性質與年代》(14)一文,文中舉例陝西邠縣下孟村遺址(15)的層位關係,以論證半坡文化早於廟底溝文化(16)。該遺址的具體層位關係(圖一)是H14打破F3,F3疊壓H30、H31和H32,其中H31又打破H32。其中,H14出土一組陶器,主要有重唇口小口尖底瓶、葫蘆口小口平底瓶、花卉紋彩陶罐、花卉紋彩陶缽、斂口盆、夾砂罐、缽等,屬廟底溝文化。其中重唇口小口尖底瓶的重唇近直(圖二,1);斂口盆的底小,腹深(圖二,5、6);花卉紋彩陶罐,深腹(圖二,2),近似秦王寨文化同類器。花卉紋彩陶缽有兩件,一件線條粗重,圖案規範(圖二,3);一件線條細輕,圖案潦草,厚唇,淺腹,器形接近仰韶文化晚期同類器(圖二,4)。從這幾件典型器物的形態看,該遺蹟單位的年代相當於廟底溝文化三期。發掘報告中,H30、H31和H32各有1件陶器發表,分別為夾砂紅陶弦紋罐(圖三,3)、泥質紅陶繩紋罐(圖三,2)、淺腹圜底缽(圖三,1),發掘報告推定其屬半坡文化(17)。由於陶器不典型,難以確認其屬於半坡文化的哪一期段。也正是由於H30、H31和H32三個半坡文化遺蹟的具體年代不詳,下孟村遺址的這組層位關係只能說明以H14為代表的年代相當於廟底溝文化最晚的三期遺存晚於籠統的半坡文化。

  河南洛陽王灣遺址第一期有一組層位關係(18)為F15被M344、M357、M358三座瓮棺打破。其中,F15有5件陶器發表,分別為葫蘆口小口尖底瓶(圖四,1)、深腹平底缽(圖四,3)、卷沿深腹盆(圖四,5)、侈口小罐(圖四,4)、三足罐形鼎(圖四,2)。尖底瓶F15∶6器身較長,卷沿盆F15∶8與半坡Ⅲ5b卷沿盆(圖四,6)形態接近(19)。以此兩件陶器斷代,F15的年代當屬半坡文化二期五段。在《洛陽王灣》報告中,打破F15的M344、M357、M358三座瓮棺均沒有器物發表,但從嚴文明《論半坡類型和廟底溝類型》圖二中可見到作為瓮棺使用的M358出土的陶小口尖底瓶(圖五)。該瓶為廟底溝文化典型器物,重唇,口內斂不甚,無耳,器身較長,通體飾細繩紋,年代相當於廟底溝文化二期。

圖二 下孟村遺址H14出土陶器

1.重唇口小口尖底瓶 2.彩陶罐 3、4.彩陶缽 5、6.斂口盆

圖三 下孟村遺址H30~H32出土陶器

1.淺腹圜底缽(H32出土) 2.繩紋罐(H31出土) 3.弦紋罐(H30出土)

  陝西扶風案板遺址第一期有一組層位關係(20)為H30打破H31。H30和H31均有出土陶器組合圖發表。H30主要有重唇口小口瓶(圖六,1、2)、葫蘆口小口瓶(圖六,3)、侈沿曲腹花卉紋彩陶盆(圖六,6、7)、夾砂繩紋罐(圖六,5、9)、厚胎淺腹缽(圖六,4)、彩陶片(圖六,8)等,屬於廟底溝文化的堆積單位。H31主要有重唇口小口瓶(圖七,1、2)、卷沿圜底散化魚紋彩陶盆(圖七,5)、夾砂繩紋罐(圖七,3、7)、素麵夾砂罐(圖七,8)、素麵泥質深腹盆(圖七,4)、厚胎淺腹缽等(圖七,6),屬於廟底溝文化與半坡文化共存的堆積單位。兩單位所出的重唇口尖底瓶形態相同,均為廟底溝文化二期的樣式,而厚胎淺腹缽和素麵泥質深腹缸則接近仰韶文化晚期的同類器,H31的卷沿圜底散化魚紋彩陶盆H31∶16,以圓點代表魚頭,魚身和魚尾則以拉長的弧線畫出,是從具象到抽象演變過程中最晚形態的魚紋(21)。這組層位關係可以看做是同時期的堆積單位相互打破,其年代相當於廟底溝文化二、三期及半坡文化三期八段。

圖四 王灣F15和半坡遺址出土陶器

1.葫蘆口小口尖底瓶(F15∶6) 2.鼎(F15∶2) 3.平底缽(F15∶5) 4.小罐(F15∶1) 5、6.卷沿盆(F15∶8、半坡Ⅲ5b)

圖五 王灣M358出土陶尖底瓶


圖六 案板遺址一期H30出土陶器

1、2.重唇口小口瓶口(H30∶31、29) 3.葫蘆口小口瓶口(H30∶30) 4.缽(H30∶6) 5、9.罐(H30∶21、1) 6、7.彩陶盆(H30∶20、33) 8.彩陶片(H30∶63)

  陝西藍田泄湖遺址T3中有一組層位關係(22)為廟底溝文化房址F3疊壓半坡文化瓮棺葬M13。發掘簡報發表了F3出土的3件陶器,分別為重唇口小口瓶(圖八,3)、夾砂繩紋罐(圖八,2)、素麵罐(圖八,1)。重唇口小口瓶的重唇內斂不甚,與泉護村一期二段同類器相同,屬於廟底溝文化二期。發掘簡報發表了M13出土的3件陶器,分別為卷沿圜底魚紋盆(圖八,4)、夾砂繩紋罐(圖八,5、6)。卷沿圜底盆腹部的魚紋為最晚形式的散化魚紋,與案板H31出土的同類器相同,二者年代相當。

  陝西隴縣原子頭遺址(23)第三期有一組層位關係為H42疊壓H12。發掘報告發表了H42出土的1件彩陶盆(H42∶1),卷沿,淺腹下部內收,底內凹,腹部飾弧三角和圓點組成的「豆莢」圖案(圖九,2),應為廟底溝文化的器物。從圖案風格和器形上看,其年代相當於廟底溝文化二期。發掘報告發表了H12出土的3件陶器,包括卷沿曲腹彩陶盆2件,其中1件(H12∶4)飾弧三角和圓點組成的圖案(圖九,3),應為廟底溝文化的器物;另1件(H12∶5)腹部繪身體拉長的散化魚紋(圖九,4),應為半坡文化的器物。還有1件尖底罐H12∶1,大口,垂腹,雙耳已殘,口下飾弦紋,弦紋下飾鳥喙狀凸鈕(圖九,1),與臨潼姜寨第二期M76(24)出土的兩件同類器相同,相當於半坡文化三期七段。

圖七 案板遺址一期H31出土陶器

1、2.重唇口小口瓶口(H31∶7、6) 3、7、8.罐(H31∶31、4、1) 4.深腹盆(H31∶3) 5.彩陶盆(H31∶16) 6.缽(H31∶2)

圖八 泄湖遺址出土陶器

1.素麵罐(F3∶4) 2、5、6.繩紋罐 (F3∶3、M13∶3、M13∶2) 3.重唇口小口瓶(F3∶2) 4.卷沿圜底彩陶盆(M13∶1)

  隴縣原子頭遺址第三期和第四期有一組層位關係為四期H99疊壓三期H100。發掘報告發表了H99出土的8件陶器,有斂口深腹彩陶缽(圖一○,4)、斂口深腹素麵缽(圖一○,1)、尖底瓶(圖一○,3)、敞口淺腹缽(圖一○,2)、凹底盆(圖一○,7、8)、彩陶片(圖一○,5、6)等,其中曲腹缽與泉護村一期三段同類器相同,年代相當;彩陶片H99∶8,繪側視鳥紋,與泉護村一期三段彩陶盆H190∶01上的側視鳥紋相同,年代相當。發掘報告發表了H100出土的5件陶器,有卷沿圜底彩陶盆(圖一一,2)、缽形甑(圖一一,1)、圜底彩陶缽(圖一一,3~5)等,其中卷沿圜底彩陶盆H100∶3,腹繪直邊三角紋樣構成的幾何圖案,屬典型的「東莊村半坡遺存」,相當於半坡文化三期八段;另3件飾弧三角和圓點組成圖案的圜底彩陶缽為廟底溝文化遺物。因此,可將此堆積單位視作半坡文化與廟底溝文化的共存單位。

圖九 原子頭遺址出土陶器

1.尖底罐(H12∶1) 2~4.彩陶盆(H42∶1、H12∶4、H12∶5)

圖一○ 原子頭H99出土陶器

1、4.斂口深腹缽(H99∶2、1) 2.敞口淺腹缽(H99∶3) 3.尖底瓶底(H99∶7) 5、6.彩陶片(H99∶8、9) 7、8.凹底盆(H99∶4、5)

圖一一 原子頭H100出土陶器

1.缽形甑(H100∶2) 2.卷沿圜底彩陶盆(H100∶3) 3~5.圜底彩陶缽(H100∶6、1、5)

  甘肅秦安大地灣遺址有一組層位關係(25)為H347疊壓F332,F332疊壓G300。淺腹圜底缽H347∶8,器表繪由弧三角構成的花瓣圖案(圖一二,3),與原子頭H100∶5相似,年代相當,屬半坡文化三期八段。夾砂繩紋罐F332∶3(圖一二,4),方唇,鼓腹,小底,器表繩紋分為上下兩段,方向有別。目前學界對半坡文化和廟底溝文化的夾砂罐演變規律的認識尚不清。發掘報告發表了G300出土的6件陶器,有蒜頭瓶(圖一二,2、7)、弦紋圜底缽(圖一二,1)、疊唇斂口繩紋缸(圖一二,5)、直口彩陶缽(圖一二,6)、彩陶圓陶片(圖一二,8)。其中蒜頭瓶G300∶P15,器表繪由黑彩三角和直線構成的圖案,與寶雞北首嶺遺址M361∶4、M52∶1(26)和臨潼姜寨第二期M128∶1等同類器相同部位的紋樣相同,年代相當,屬半坡文化三期七段;直口彩陶缽G300∶P10,器表繪由直線、弧三角構成的圖案,屬廟底溝文化遺物。因此,可將G300視為半坡文化遺物與廟底溝文化遺物共存的堆積單位。蒜頭瓶G300∶P14頂部的黑彩箭頭狀紋樣始見於河南臨汝洪山廟瓮棺葬祭祀坑出土陶器上,年代當不早於廟底溝文化三期。

  大地灣遺址還有一組疊壓打破關係,即同為第二期的F2疊壓F1。其中,發掘報告發表了F2出土的2件陶器。其中1件為葫蘆口小口尖底瓶F2∶14,器身較長,腹中部有雙耳,尖底與器身分界明顯,呈柄狀(圖一三,1)。此種形式的尖底瓶在隴縣原子頭遺址較為多見,如H65∶5、F3∶2等,屬於其三期遺存,相當於半坡文化三期八段。另1件為敞口彩陶盤殘片(圖一三,6)。發掘報告發表了F1出土的5件陶器,分別為卷沿圜底魚紋盆(圖一三,3)、卷沿曲腹花卉紋盆(圖一三,2)、寬帶紋圜底缽(圖一三,5)、夾砂罐(圖一三,4、7)。其中,卷沿圜底魚紋盆F1∶2,器表所繪魚紋為身體拉長的散化魚紋,相當於半坡文化三期七段;卷沿曲腹花卉紋盆F1∶4,器表所繪圖案為細線、弧三角和圓點構成,器形和圖案均較規整,年代相當於廟底溝文化二期。F1也是半坡文化遺物與廟底溝文化遺物共存的堆積單位。

  綜合上文半坡文化和廟底溝文化遺蹟堆積單位的疊壓打破關係,可以發現有四種情況(表一)。一是廟底溝文化堆積單位疊壓打破半坡文化堆積單位,如下孟村H14→F3,F3→H30、H31、H32;泄湖F3→M13。二是廟底溝文化堆積單位疊壓打破半坡文化與後崗文化共存堆積單位,如王灣M358→F15。三是廟底溝文化堆積單位疊壓打破半坡文化與廟底溝文化共存堆積單位,如案板H30→H31;原子頭H42→H12,H99→H100;大地灣H347→F332→G300。四是半坡文化堆積單位疊壓打破半坡文化與廟底溝文化共存堆積單位,如大地灣F2→F1。

圖一二 大地灣遺址出土陶器

1.弦紋圜底缽(G300∶51) 2、7.蒜頭瓶(G300∶P14、P15) 3.淺腹圜底缽(H347∶8) 4.繩紋罐(F332∶3) 5.疊唇斂口繩紋缸(G300∶6) 6.直口彩陶缽(G300∶P10) 8.圓陶片(G300∶49)

圖一三 大地灣遺址出土陶器

1.葫蘆口小口尖底瓶(F2∶14) 2、3.彩陶盆(F1∶4、2) 4、7.罐(F1∶13、14) 5.圜底缽(F1∶5) 6.彩陶盤口沿(F2∶P21)

  從表一可以看出,廟底溝文化二期不早於半坡文化二期五段(王灣M358→F15),也不早於三期七段(原子頭H42→H12)和三期八段(泄湖F3→M13);廟底溝文化三期不早於半坡文化三期八段(原子頭H99→H100);半坡文化三期八段不早於廟底溝文化二期(大地灣H347→F332→G300、大地灣F2→F1)。由此似可得出這樣的認識:廟底溝文化二期與半坡文化三期七段同時、廟底溝文化三期與半坡文化三期八段同時。

  二、從共存關係看兩者的年代

  在上文的分析中,我們實際已接觸到了半坡與廟底溝兩文化遺物或文化因素共存的一些堆積單位,諸如案板H31、原子頭H12、原子頭H100、大地灣G300、大地灣F1等。半坡文化與廟底溝文化共存有兩類情況,一類是兩文化遺物在同一堆積單位內的共存,一類是兩文化的文化因素在同一件器物上的共存。

  邠縣下孟村遺址F1出土一組生活用器,發掘者在簡報中指出:「這裡所出的器物,它不僅具有廟底溝類型的特點(原報告圖三,2、6、7、8),同時也存在半坡類型的特點(原報告圖三,1、3、4、5、9)」(27)。最早使用這組關係論證半坡和廟底溝兩文化關係的是張忠培執筆的《元君廟仰韶墓地》(28),作者將原報告認為的分屬兩文化的陶器調整後重新分為兩組(29),並分別與元君廟墓地三期、泉護村一期的同類器相比較,得出「F1的一部分器物同於半坡類型的晚期,另一部分器物則完全同於廟底溝類型的晚期」的認識。以本文的視角觀之,原報告中的斂口深腹盆(圖一四,3)的年代與下孟村H14出土的同類器(見圖二,5、6)接近或稍早,相當於廟底溝文化二、三期;原報告中的杯形口小口尖底瓶(圖一四,1)與元君廟三期同類器M466∶3(圖一四,2)相同,屬半坡文化三期七段。

圖一四 下孟村F1出土陶器與相關陶器

1、2.小口尖底瓶(下孟村F1出土、元君廟M466∶3) 3.斂口深腹盆(下孟村F1出土)

圖一五 王墓山坡下ⅠF1平、剖面圖

  內蒙古涼城王墓山坡下遺址(30)有兩個共生的堆積單位,即F1和其室內窖穴H1(圖一五)。H1出土7件陶器,包括2件卷沿圜底魚紋彩陶盆(圖一六,1、3)、2件侈沿圜底彩陶盆(圖一六,2、5)、2件曲領弦紋夾砂罐(圖一六,6、7)、1件環帶紋彩陶缽(圖一六,4)。其中2件卷沿圜底魚紋彩陶盆為半坡文化的典型器物,其他諸器也是半坡文化的常見器物。圜底魚紋彩陶盆(H1∶2)上的魚紋為圖案化的散化魚紋,年代屬於半坡文化三期七段。F1出土15件陶器,包括2件重唇口小口尖底瓶(圖一七,3、7)、1件侈沿圜底彩陶盆(圖一七,10)、5件罐(圖一七,1、2、4、6、14)、1件火種罐(圖一七,12)、3件環帶紋彩陶缽(圖一七,11、13、15)、2件侈口盆(圖一七,5、8)、1件器蓋(圖一七,9)。其中重唇口小口尖底瓶和侈沿圜底彩陶盆為廟底溝文化的典型器物,其他諸器也是廟底溝文化的常見器物。重唇口小口尖底瓶F1∶21,口部較高,內斂明顯,與晉南翼城北橄采H2∶7、芮城東莊村H117∶1∶1(31)形態接近,年代當不晚於廟底溝文化一期(32)。兩遺蹟單位出土的侈沿圜底彩陶盆的形態、圖案相同,曲領弦紋罐的器形相同,表明二者年代相當。

圖一六 王墓山坡下ⅠH1出土陶器

1~3、5.彩陶盆(ⅠH1∶2、3、8、6)4.彩陶缽(ⅠH1∶4)6、7.罐(ⅠH1∶5、7)


圖一七 王墓山坡下ⅠF1出土陶器

1、2、4、6、14.罐(ⅠF1∶19、18、13、14、23) 3、7.重唇口小口尖底瓶(ⅠF1∶21、22) 5、8.侈口盆(ⅠF1∶11、12) 9.器蓋(ⅠF1∶15、16) 10.彩陶盆(ⅠF1∶20) 11、13、15.彩陶缽(ⅠF1∶8~10) 12.火種罐(ⅠF1∶17)

  陝西隴縣原子頭F33出土一組陶器,包括1件卷沿圜底魚紋彩陶盆(圖一八,1)、2件斂口圜底花卉紋彩陶缽(圖一八,3、4)、1件侈沿深腹花卉紋彩陶缸(圖一八,2)、1件侈口深腹夾砂繩紋罐(圖一八,5)。其中卷沿圜底魚紋彩陶盆F33∶4,腹部繪製圖案化的魚紋,魚的頭部是用弧三角花卉紋表現的。該彩陶盆集半坡和廟底溝兩文化因素的彩陶圖案於一體,與其紋樣、器形幾乎完全相同的器物還有秦安大地灣遺址二期K707∶1,從魚紋的樣式判定,其年代相當於半坡文化三期七段。侈沿深腹花卉紋彩陶缸F33∶31,腹部繪製弧三角、圓點等構成的花卉圖案,其腹部比泉護村一期二段彩陶盆H224∶501的腹部更深,而與下孟村H14出土的同類器形態相同,年代相當,屬於廟底溝文化三期。

  隴縣原子頭三期H65共有6件陶器發表,包括1件葫蘆口小口尖底瓶(圖一九,6)、2件卷沿圜底彩陶盆(圖一九,2、5)、1件夾砂曲領弦紋罐(圖一九,4)、1件夾砂侈口重唇繩紋罐(圖一九,3)、1件斂口圜底彩陶缽(圖一九,1)。其中葫蘆口小口尖底瓶H65∶5和腹部繪直邊三角紋的彩陶盆H65∶2為半坡文化的典型器物,而腹部繪由直邊三角與弧三角、圓點組成圖案的圜底缽H65∶4則是半坡與廟底溝兩文化共生的器物。從尖底瓶和彩陶盆的形態和紋樣看,其年代與大地灣F2及東莊村遺存的年代相當,屬半坡文化三期八段。圜底缽上的正面鳥紋為圖案化的鳥紋,屬廟底溝文化三期。

圖一八 原子頭F33出土陶器

1.彩陶盆(F33∶4) 2.彩陶缸(F33∶31) 3、4.彩陶缽(F33∶1、5) 5.繩紋罐(F33∶2)

圖一九 原子頭H65出土陶器

1.彩陶缽(H65∶4) 2、5.彩陶盆(H65∶3、2) 3.繩紋罐(H65∶1) 4.弦紋罐(H65∶9) 6.葫蘆口小口尖底瓶(H65∶5)

圖二○ 王家陰窪M61出土陶器

1.葫蘆瓶(M61∶2) 2.彩陶缽(M61∶7) 3.素麵缽(M61∶2,原報告重號)

  甘肅秦安王家陰窪墓地(33)M61共有3件陶器發表,分別為葫蘆瓶(圖二○,1)、彩陶平底缽(圖二○,2)、素麵平底缽(圖二○,3)。其中,葫蘆瓶為半坡文化的典型器物;彩陶平底缽的腹部繪由弧三角、圓點構成的花卉圖案,為廟底溝文化的典型器物。葫蘆瓶的年代屬半坡文化三期七段,彩陶缽與大地灣H379出土的同類器相同,相當於廟底溝文化二期。

  山西芮城東莊村H104是器物發表較多的一個遺蹟單位,主要有卷沿彩陶盆(圖二一,1、7)、斂口小平底彩陶缽(圖二一,5)、夾砂繩紋瓮(圖二一,8)、夾砂罐(圖二一,2)、缽(圖二一,4)、器蓋(圖二一,3)、彩陶片(圖二一,6)等。其中,彩陶盆H104∶4∶11,腹部繪由直邊三角紋構成的圖案,是半坡文化東莊階段的典型器物,屬三期八段;H104∶4∶4,器表繪由弧三角、圓點構成的花卉圖案,為廟底溝文化器物,因陶片過於碎小,難以判定具體年代。值得注意的是,腹部繪由弧三角和平行線構成圖案的彩陶盆H104∶4∶18,圖案已具有大司空文化風格,暗示該遺蹟單位的年代不早於廟底溝文化三期。

圖二一 東莊村H104出土陶器

1、7.彩陶盆(H104∶4∶18、11) 2.罐(H104∶4∶5) 3.器蓋(H104∶1∶4) 4.缽(H104∶3∶9) 5.彩陶缽(H104∶2∶16) 6.彩陶片(H104∶4∶4) 8.瓮(H104∶4∶10)


圖二二 大地灣H379出土彩陶器

1、2、5、8.缽(H379∶130、139、P186、P185) 3.碗(H379∶109) 4、7、9~12.盆(H379∶188、P189、124、148、156、P47) 6.陶片(H379∶P190)

  秦安大地灣遺址第二期遺存H379有近30件陶器發表(圖二二),其中大部分是彩陶盆和彩陶缽,屬半坡文化者主要有飾由直邊三角和圓點構成圖案的卷沿圜底盆和圜底缽,為半坡文化東莊階段的典型器物,屬半坡文化三期八段;屬廟底溝文化者主要有飾由弧三角和圓點構成圖案的卷沿盆和缽,圖案顯得簡單、潦草,與泉護村一期三段的彩陶風格一致,當屬廟底溝文化中年代較晚者。

圖二三 魚吞鳥圖案彩陶葫蘆瓶、蒜頭瓶

1、2、4.葫蘆瓶(姜寨H467∶1、姜寨M76∶10、姜寨M76∶10) 3.蒜頭瓶(武功游鳳採集)


圖二四 大地灣遺址出土魚鳥圖案彩陶盆

1.K707∶1 2.T204③∶40 3.F227∶2 4.H227∶22

  半坡文化與廟底溝文化因素共存於同一器物上,主要是半坡文化的魚紋與廟底溝文化的鳥紋、花卉紋繪製在同一器物上。這一情況在上文的舉例研究中已涉及,如原子頭H12∶5、F33∶4、H65∶4及大地灣K707∶1等彩陶盆。原子頭F33∶4(見圖一八,1)和大地灣K707∶1彩陶盆,器表圖案為兩條頭尾銜接的魚,魚的腰身和尾部是圖案化的畫法,魚頭則由弧三角和圓點紋樣構成,表現的是魚吞鳥或花卉。表現魚吞鳥情境的彩陶器還有臨潼姜寨第二期遺存的葫蘆瓶H467∶1(圖二三,1)、M76∶10(圖二三,2、4)和陝西武功游鳳採集的蒜頭瓶(34)(圖二三,3)。姜寨M76∶10彩陶葫蘆瓶,側面各繪兩條魚頭相對的魚,魚紋介於寫實與圖案化之間,年代當屬半坡文化二期五段。武功游鳳採集的蒜頭瓶器表魚紋也介於寫實與圖案化之間,年代應與姜寨H467∶1彩陶葫蘆瓶相當。姜寨H467∶1葫蘆瓶,腹部下垂,雙耳位於腹上部,年代約相當於半坡文化二、三期之間。3件瓶上為魚所吞的鳥頭都很具象,按鳥紋從具象到抽象演變的趨勢分析,其年代應相當於廟底溝文化一期。

  大地灣遺址K707∶1(圖二四,1)、F227∶2(圖二四,3)、H227∶22(圖二四,4)、T204③∶40(圖二四,2)、原子頭H12∶5(見圖九,4)、H48∶2(圖二五,1)、武功游鳳採集魚紋彩陶盆(圖二五,2)等,均為卷沿圜底彩陶盆,器表繪兩條魚,兩條魚的頭尾銜接處間以由弧三角和圓點表現的正視鳥紋。從魚紋由寫實到圖案化的演變過程看,原子頭H48∶2,魚紋已演化為直邊三角紋,年代較晚,約相當於半坡文化三期八段;其餘7件魚紋均為拉長身體的圖案化魚紋,相當於半坡文化三期七段。介於兩條魚之間的正面鳥紋均已圖案化,年代當不早於廟底溝文化三期。

圖二五 魚鳥圖案彩陶盆

1.原子頭H48∶2 2.武功游鳳採集

圖二六 鳥銜魚圖案彩陶蒜頭瓶(寶雞北首嶺M52∶1)

圖二七 鳥銜魚圖案彩陶缸(臨汝閻村採集)

  寶雞北首嶺M52∶1彩陶蒜頭瓶,上腹繪寫實的鳥銜魚(圖二六)。從該器的形態看,當為半坡文化三期七段器物。表現鳥銜魚情境的還有著名的河南臨汝閻村的鸛鳥石斧彩陶缸(35)(圖二七)。該器的文化性質當屬廟底溝文化。從汝州洪山廟(36)等地的材料看,該器應為廟底溝文化最晚時期的遺物。

  綜合上文半坡和廟底溝兩文化因素於同一堆積單位和同一器物共存的案例(表二),可以看出,半坡文化的一期及二期的較早階段不見其與廟底溝文化共存的實例;廟底溝文化的因素最早出現當於半坡文化二期五段,即武功游鳳彩陶蒜頭瓶和姜寨H467∶1彩陶葫蘆瓶代表的階段,此時廟底溝文化的鳥紋較為寫實;半坡、廟底溝兩文化的大量共存發生在半坡文化的晚期,即三期的七、八兩段,其中八段與廟底溝文化二、三期共存,而七段卻與廟底溝文化一、二、三期都共存,如果排除與一期共存的特例(37),則也與二、三期共存。

  綜合從分析疊壓打破關係與共存關係得出的認識,本文關於半坡文化和廟底溝文化年代關係的結論是:半坡文化的一期早於目前識別出的以泉護村遺址為代表的廟底溝文化,廟底溝文化的一期可以早到半坡文化的二期,半坡文化的三期和廟底溝文化的二、三期是兩文化的並行發展時期,半坡文化和廟底溝文化的結束大抵同時。半坡文化和廟底溝文化的譜系關係應是在確定年代關係基礎上的延伸問題,擬另文討論。

  附記:本文是據「彩陶中國——紀念廟底溝遺址發現60周年暨首屆中國史前彩陶學術研討會」會議發言改寫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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