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抑鬱症需要終身服藥麼?

好心情精神心理平台 發佈 2020-06-15T10:12:08+00:00

3年後因參加高考,患者無論從社會層面上還是家庭層面上,都承受著不同程度的壓力,漸漸的患者發現有復發的跡象,之後又重新開始服藥,重新服藥後,效果並不理想,發作症狀越來越明顯,且發病程度越來越重,後來開始加量服藥,也嘗試著聯合治療,大約服藥4年,病情較穩定,但始終不敢停藥。


因此,在治療上我們要堅持足量足療程的治療原則進行分期治療,即可分為急性期治療、鞏固期治療及維持期治療。



急性期治療一般是8-12周的時間,這個時期主要是控制、消除患者在急性期的抑鬱症的相關症狀,儘量使患者達到臨床痊癒,同時促進患者社會功能的恢復。


急性期治療之後進入到鞏固期的治療。鞏固期治療主要是保持療效,繼續消除殘留的抑鬱症症狀,幫助抑鬱症患者恢復社會功能;這個時期要維持原來的藥物治療劑量和服用方法不變,治療4-9個月的時間


鞏固期結束之後進入維持期治療。維持期治療主要是預防抑鬱症的再次復發,幫助患者回歸到社會中去。維持期治療的時間目前沒有明確的定義,一般認為是2-3年,但是對於多次反覆發作或者說殘留症狀比較多,對社會功能影響比較大的,我們都是強調終生服用藥物治療。



對於首發抑鬱症的患者,總體療程約半年到一年以上需要規律服藥,絕大多數病人經過半年到一年以上的系統治療可逐漸緩解,此時可考慮停藥或減低藥物應用劑量,但對於一些症狀易反覆發作,且症狀比較嚴重的抑鬱患者來說,需要長期,甚至需要終身服藥。


另外,考慮到復發風險的因素,在停藥之前必須到醫院專科就診,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調整用藥,如擅自停藥,極易導致疾病復發。


一例反覆發作的患者,患者為女性,26歲。在她3歲那年,因父母離異,後來又因母親患抑鬱症自殺,便一直與奶奶生活在一起。在她14歲的時候,因情緒異常而就診,被確診患有抑鬱症,經大約3年左右時間的治療,症狀改善,情緒較穩定,該患者就停藥了。


3年後因參加高考,患者無論從社會層面上還是家庭層面上,都承受著不同程度的壓力,漸漸的患者發現有復發的跡象,之後又重新開始服藥,重新服藥後,效果並不理想,發作症狀越來越明顯,且發病程度越來越重,後來開始加量服藥,也嘗試著聯合治療,大約服藥4年,病情較穩定,但始終不敢停藥。


後來21歲時,隨著年齡的增長,女孩子開始考慮談婚論嫁的問題了,在談朋友時,出現第一個問題是擔心對方知道自己吃藥,且有病恥感。二是覺著症狀控制的較好,停藥試試吧。結果,症狀又出現反覆。目前堅持服藥5年沒有復發。此時患者很難接受的是,「難道我要終身服藥嗎?」其實很多抑鬱症患者都有這樣的擔心,總是擔心會吃一輩子的藥。


那麼,得了抑鬱症真的需要終生服藥?


其實不可質疑的是抑鬱症的復發率較高。那麼首先我們應該嚴格執行抗抑鬱症藥物在治療過程中的治療原則。有臨床研究數據顯示:首次抑鬱發作的患者,第一次斷藥,大約有50%復發的可能;第二次斷藥,復發率約70%~80%;第三次斷藥復發的幾率是百分之百。發病的年齡越大,復發次數越多,再次復發的危險性也越高。首次抑鬱發作治癒後應維持治療至少6個月,在第2次發作痊癒後應維持治療2~3年;而出現第3次發作時,應考慮終生服藥。


其次,我們還要知道,藥物治療是可以預防抑鬱症的復發。如果堅持規範用藥治療原則,在用藥治療的基礎上,抑鬱症的發作也會越來越少,症狀也會越來越輕的。當然存在個體差異,這也不是絕對的,還要結合病人的年齡、發病次數、病情嚴重程度、有無家族史、藥物不良反應、服藥依從性等綜合考慮。吃藥過程中也有部分患者再次發病,此時稱症狀復燃。所以要堅持科學的治療,如果覺得身體不適要立刻尋求醫生的幫助來終止病情的波動。


再次,我們要掌控好抗抑鬱藥的停藥時間。如果服藥之後,能起到一定效果之後,病情症狀一直比較穩定,而且有好轉的趨勢,在此基礎上可以適當的減少藥量。如果病情穩定在一年或者是一個發作周期以內,可以考慮緩慢的減少抗抑鬱藥物的藥量,一般不會造成病情的波動。不過在減藥的過程應該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不能自己私自停藥,如果抑鬱病情出現復發的跡象要考慮停止減藥或者是加大治療的力度。


另外,抑鬱症患者一旦開始服藥,不是一定要終生服藥的。抗抑鬱藥物的治療分急性期治療,鞏固期治療,維持期治療,如果我們能夠遵守治療原則,復發的風險在很大程度上會大大得以下降,痊癒的幾率會明顯提升。對於首次發作急性抑鬱症患者來說,如果有明確的誘導因素,完全康復的病人在完成這幾個階段治療後可以逐漸停藥。當然具體的治療周期要根據抑鬱症患者的本身的情況來判斷,如果抑鬱症狀控制快而且比較徹底,那麼一個周期可以在6個月~1年內終止。如果急性治療期患者康復不順利,減少藥物劑量容易造成患者病情的波動,那麼這個治療周期可能需要持續 2~5 年。如果發作時病情嚴重、患者有嚴重的自殺行為、每次發作病程長、復發次數多、有家族病史的抑鬱症患者應適當延長維持治療的時間,直至病情完全穩定。



雖然藥物的維持治療不能百分之百的保證抑鬱症的不復發,但是可以使抑鬱症的波動幅度減小,幫助抑鬱症患者的抑鬱症症狀減輕,並且有效的預防抑鬱症的復發。其實我們每個人的一生都有患抑鬱症的可能,所以我們要不斷的完善自己的人格特徵,增強情緒的自我調節能力,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甚至在有些患者即使堅持維持治療數年,仍然會出現在減藥量過程中病情出現波動,那麼只要用藥的獲益大於不良反應的風險,即使終生服藥,我們也應該並值得去堅持下去的,因為積極的治療,會使我們的生活或生活品質得到提升和穩定。


作者簡介

李曉鳳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總醫院 醫學心理科


先後畢業於解放軍第二軍醫大學、吉林大學,碩士學位。就職於火箭軍特色醫學中心醫學心理科,副主任醫師。擔任第一、第二屆中國心理協會心理諮詢專業委員會委員,長期從事心理諮詢與心理精神治療相關工作,多次參加抗震救災,建國周年紀念日閱兵等重大活動的心理保障工作,有著30餘年的臨床經驗和實際工作能力,承擔多項科研課題研究,發表論文30餘篇,出版專業科普知識手冊,完成帶教、授課等任務。榮立三等功一次,並多次受到軍隊和地方衛生部門的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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