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犯罪不擔責?刑法:這5種特殊情況,犯罪同樣受罰

律師幫幫法律諮詢 發佈 2020-02-09T11:56:41+00:00

精神病,從醫學上來看,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種生物學、心理學以及社會環境因素影響下,大腦功能失調,導致認知、情感、意志和行為等精神活動出現不同程度障礙的疾病。

精神病,從醫學上來看,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種生物學、心理學以及社會環境因素影響下,大腦功能失調,導致認知、情感、意志和行為等精神活動出現不同程度障礙的疾病。


精神疾病患者,也即精神障礙者近些年來越發頻繁的曝光出一些自殺或者殺害(或傷害)他人的情況,由於精神障礙患者是不具有獨立行為能力的,也就是說其意識和行為是沒有理智的,也無法代表主觀意願,因此精神疾病患者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生活中,犯罪的人不僅僅是正常人為之,也有病人。正因為有病,所以也許犯罪的幾率或許更高,甚至比正常人高几倍,你知道這是為什麼嗎?因為現實生活中,很多人趁自己是精神病這一點而與法斗,鑽法律空子,那麼,他們真的會得願以償嗎?



當然不會,精神疾病並不是罪犯實施犯罪的保護傘,到底有沒有精神病或者說在犯罪的時候是否因精神病完全喪失控制能力,不是由犯罪嫌疑人說了算的。根據我國《刑法》第18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不負刑事責任。


但必須是經過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並且應當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法律對這類人其實也是早已經有考慮的,這些情況下的精神病人犯罪也需要擔責,下面我們就具體來看看。


1.發病比較輕微的時候。即使是處於病髮狀態,也並非是完全失去控制的;精神疾病有很多種類型,並不是所有的精神疾病都具有攻擊性,也並非一旦病發就完全失去理智。

有的患者在輕微發作時,明明明明知道做某些事情是不對的,是違法犯罪的,但以為精神病可以不負責就隨心所欲的去違法犯罪;這樣在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情況下實施犯罪的,仍然應該負刑事責任。



2.精神麻痹狀態下犯罪。犯罪嫌疑人本身並不患有精神疾病,但因為一些自身行為導致意識模糊,喪失理智進而實施犯罪的,因為其本身是具有行為能力的人 因此即使是因某些原因狀態不好。


但犯罪仍需承擔責任。比如說,罪犯在醉酒的情況下,意識模糊、衝動易怒的情況下與他人打架鬥毆致他人死亡的,屬於刑事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3.殘疾人士。根據我國《刑法》第19條規定,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也是需要負刑事責任的,只是根據犯罪事實的情節嚴重性,較之同等級其他罪犯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在犯罪後患病的

。也就是說是否要判刑看的是實施犯罪的過程,而不是看罪犯能否承擔得起刑罰。在犯罪的時候是個正常人,在犯罪後才因某些原因換上精神疾病,是應該定罪判刑的,只是說在刑罰實施方面會有相關考量。

5.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可以說是未發病時患者是有行為能力的,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即使說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是在未發病的時期違法犯罪的,同樣應該根據犯罪情節來定罪論處。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