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打假獲賠41萬元!機構「傍名校」套路深……

中國經濟網 發佈 2020-01-07T10:05:29+00:00

來源:經濟日報北京大學中華文化創意產業聯盟、中國傳媒大學北廣在線、常青藤中戲考研……不少看起來「高大上」的組織和培訓機構,真的是名校辦的嗎?

來源:經濟日報

北京大學中華文化創意產業聯盟、中國傳媒大學北廣在線、常青藤中戲考研……不少看起來「高大上」的組織和培訓機構,真的是名校辦的嗎?

北師大打假獲賠41萬

北京海淀法院官微近日發布消息,因認為北京某教育公司在其公司簡介中進行了「更好地整合北京師範大學豐厚的優質教育資源」等虛假宣傳,北京師範大學以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將該教育公司訴至法院。

日前,海淀法院審結了此案,判決被告停止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41萬餘元。

機構「傍名校」套路深

名校聲名在外的同時,時常被一些教育機構強行「傍」上,一時間,「清華」「北大」等名校冠名的機構滿天飛……據相關媒體梳理,「傍名牌」行為大致存在以下幾種套路:

冒用校名作為商標、商號

假冒名義辦學、辦班

號稱擁有名校師資,在校區租場地混淆視聽

……

因此,一些名校不得不扮演起「維權先鋒」的角色,近年來針對多起冒用校名、侵害學校聲譽的事件發布聲明或提起訴訟。

(1)2018年11月21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了清華大學訴清華同仁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的一審判決書。清華大學起訴北京清華同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擅用「清華」字樣一案歷時2年多,最終獲勝。

(2)2019年7月28日,北京大學官網發布了名為《關於「北京大學中華文化創意產業聯盟」「北京大學文化創新創意孵化基地」等機構有關情況的聲明》的文章,鄭重澄清了與一系列冠有「北京大學」名頭機構的關係,官宣了這些機構的「山寨性」。

大學校名的全稱和簡稱被企業和商家非法侵權,會給高校造成很大的困擾和損害。因此,保護校名的全稱和簡稱這一重要無形資產成為許多高校面臨的緊迫課題。

高校應如何打贏「校名保衛戰」?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8條規定,「傍名校」行為應受到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商品、罰款以至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被冒名的學校可依侵權責任法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所遭受損失。

在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積極維權的同時,高校加強自身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也非常重要。比如,及時將各項標識申請註冊為商標,既是對無形資產的法律保護,防止他人搶注或濫用;也有助於彰顯自身的社會形象和公信力。

例如,清華大學申請註冊的商標達300多件,其中還包括相關校徽、logo、著名景點的圖形商標,幫助學校打贏了多起「校名保衛戰」。

快評

為保護智慧財產權,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武漢大學等多所高校多年前就成立了標識管理辦公室,「北大」「清華」等已被校方註冊為商標,但「山寨」事件依然不絕於耳。「傍名校」行為之所以難禁、難查,原因在於,一方面,一些教育培訓機構利慾薰心,企圖通過「傍名校」給自己帶來豐厚的回報,一些人過度迷戀名校,所謂「名校情結」更加劇了這種情況;另一方面,一些名校的維權意識較弱,且校方沒有執法權,維權效果有限。目前,發布公告、舉報取締、司法訴訟是使用最多的三種處理方式。

打擊「傍名校」須多管齊下。名校應通過註冊商標防止他人搶注或濫用自己品牌,必要時通過司法訴訟,請侵權方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監管部門應主動作為,查清真相,對於非法冠有名校頭銜的教育培訓機構實行行業禁入。家長和學生要避免輕信宣傳上當受騙,也要消除「名校情結」,選擇真正適合自己的教育培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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