癮品資源大匯集 三大宗:酒精、菸草、咖啡因

夜半燈徒 發佈 2020-01-03T23:23:50+00:00

醫生安排他前往強制戒毒病房報到,這是個合理的選擇,因為他每天要吸將近7克的鴉片,抽80支香菸,喝兩杯咖啡或茶,灌下1升多的威士忌。


1926年7月13日,惡習纏身的柯隆波住進費城綜合醫院。醫生安排他前往強制戒毒病房報到,這是個合理的選擇,因為他每天要吸將近7克的鴉片,抽80支香菸,喝兩杯咖啡或茶,灌下1升多的威士忌。柯隆波告訴實習醫生,他幾乎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而他之所以抽鴉片,就是為了醒酒

不過,他說他可不沾真正害人的東西,不吸古柯鹼,也不碰巴比妥酸鹽(barbiturates),「我不沾鴉片以外的毒品」。看他胳臂和大腿上滿是皮下注射的疤痕,就知道他在撒謊。也許他不是存心要騙醫生,只是為了顧及面子,因為那個年代的鴉片癮君子認為打針吸毒是等而下之的。


柯隆波仍是個有固定職業的人。他誇口說,鴉片癮並未影響他的意志力,也不影響他的工作能力,還說自己是烈酒商。身為美國公民而敢這麼說,可不簡單,因為1926年的美國並沒有官方認可的烈酒商存在。

實習醫生觀察到,柯隆波的胃口也沒受到鴉片癮的影響,33歲的他體重高達125公斤,「他胸圍寬廣,腹部大而下垂」。想想他的體重和「日進三至五餐」的食量,再考慮他吸入的鴉片、香菸,喝下的咖啡、茶、威士忌的分量,就知道他簡直是醒著的每一刻都在滿足口腹之慾的人。柯隆波過的是一種持續接受多種生理刺激和感官享受,連古代任何一位極盡富裕、專橫、糜爛之能事的帝王、暴君、統治者都望塵莫及(想來也不會長壽)的生活。

然而,柯隆波只是一介平民,是個收入馬馬虎虎的小本私酒販賣商。他活在20世紀一個工業化國家的工業化都市裡,而這個國家卻能在短短的歷史當中,製造和大量營銷五花八門的官能享受,真可說既是幸運,又是不幸。就在他挂號住院的同時,從化學物質對神經系統的影響層面來看,全世界也有數百萬名小老百姓得以過著500年前連最富有的人都意想不到的生活方式。

我把這種發展叫作「精神刺激革命」(psychoactive revolution)。今天世界各地的人已經逐漸取得更多也更能有效改變清醒意識狀態的方法,這項世界史上的重大發展,乃是奠基於近代早期(即1500~1789年間)的越洋貿易與帝國擴張。本書不僅敘述這段時期的商人、殖民者,以及其他權貴階級如何成功匯集世界各地的精神刺激物質(亦即提神或麻醉物質),也探討為什麼他們的後代子孫明知有暴利及重稅可圖,卻要改弦更張,決定管制或禁止多種(不是全部的)癮品自由流通。

雖然以「癮品」(drugs)一詞來涵蓋毒品濫用與上癮的問題是極不恰當的,但它也有一大好處:簡單扼要。許多為報章雜誌定標題的人之所以罔顧藥劑師們的憤怒反對,一直沿用這個詞彙,原因之一即是他們需要比「麻醉性藥品」更簡潔的名稱。本書則是將「癮品」當作一個便於使用的中性名詞,泛指各類合法與非法、溫和與強效、醫療用途與非醫療用途的麻醉及提神物質。因此,含酒精與咖啡因的飲料、大麻、古柯葉、古柯鹼、鴉片、嗎啡、菸草都算癮品,海洛因、冰毒(methamphetamine),以及許多其他半合成物質與合成物質,也在其列。這些東西本來並沒有害處,但都可能被濫用,也都是有利可圖的資源,而且都成了(起碼有可能變成)全球性商品。


隨意翻閱癮品史,或許還看不出這事實。大多數學術研究都是針對某些特殊癮品,或存在於特殊環境中的癮品類別所進行的,例如日本茶、俄國伏特加酒、美國毒品等。本書試圖將這些零星的研究湊在一起,並將許多歷史片段串成一幅完整圖像,對全世界精神刺激物質的發現、交易與利用做一番交代。歷史學家麥克尼爾(William McNeill)曾在其著作《瘟疫與人》(Plagues and Peoples,1976年出版)中廣泛探討了疾病的流傳及其對人類文明的衝擊,本書的宗旨也在針對癮品做類似的研究。疾病與癮品的流傳有許多相似之處,例如外地輸入的酒類曾嚴重危害原住民的健康,但兩者之間也有一些重大差異,麥克尼爾書中提到的事件多屬偶然釀成的不幸;雖然肉眼看不見的細菌會經過人體的接觸傳播而使人喪命,但通常不是有意促成。癮品栽培與製造的蔓延現象卻絕對不是意外,大多是人類蓄意所為,其次才是靠生物在無意間傳播開的。


第一部分敘述世界各地主要的精神刺激物資如何匯集,焦點放在含酒精或咖啡因的飲料、菸草、鴉片、大麻、古柯葉、古柯鹼、糖(是許多癮品的主要成分)。這些一度受限於地理因素而無法流通的物資,現在都於不同時地進入全球貿易的潮流之中。例如咖啡的原產地是衣索比亞,先傳入阿拉伯,然後遍及伊斯蘭教世界和信奉基督教的歐洲,歐洲人再把喝咖啡的習慣和咖啡豆帶到美洲。到了19世紀末期,美洲栽種的咖啡已占全世界咖啡作物的70%,而歐洲的栽種者與殖民者則雇用簽了賣身契的奴工,成功地在南北半球栽種藥用作物。這些奴工集體耕作的結果,擴充了全球癮品的供應量,癮品價格也因之下跌,吸引數百萬手頭不甚寬裕的買主湧入市場,也使癮品消費平民化了。


然而,並非所有癮品的傳播歷程皆是如此。在精神刺激物資的貿易史上,藏有一段經常為人忽視的故事,例如許多地域性常見植物——卡瓦(kava)、檳榔、卡特(qat,一種阿拉伯茶葉)、佩奧特(peyote,印第安人用的一種仙人掌)——並沒有像酒類或鴉片那樣成為全球流通的商品。昔日由歐洲海外擴張勢力促成的全球癮品貿易是極有選擇性的,基於流通周期有限,或對藥性存有文化偏見等原因,歐洲人寧可忽視或禁止栽種某些含有精神刺激成分的新奇植物,只有他們覺得有用的、可以接受的,才在世界各地種植、買賣,此舉至今仍對社會與環境造成顯著的影響。

第二部分的主題是癮品與貿易,也提到作為醫療和娛樂產品的精神刺激物。許多癮品最初都是昂貴稀有的醫療品,對人類和動物的各種疾病具有療效。等到有人發現它們能帶來快感、改變意識狀態之後,這些癮品便脫離醫療範疇,邁入大眾消費的領域,這種情況也改變了癮品流通遭到政治力介入的程度,於是酒精、菸草、安非他明,以及其他精神刺激物廣泛成為非醫療用品一事,便引起了爭議、警惕和官方干預,各國紛紛設法為癮品的醫療用途與非醫療性濫用立下區分標準,這套標準最後也就成為國際癮品管制系統的道德與法律基礎。


管制系統有其存在的必要,因為癮品忽然變成了既危險又賺錢的產品。它們不是「耐久商品」,很快就會被依賴者消耗殆盡,然後迅速補貨,使用者經常需要更大的劑量才能體驗第一次接觸的藥效。換句話說,銷售量也會隨之增加。改良式蒸餾器、皮下注射針筒、摻入癮品成分的香菸等這些新發明,都是為了讓癮品裡頭那些經過提煉的化學物質能夠更有效、更迅速地進入消費者腦部,並使供貨商能夠獲取更高利潤而製造的。市場競爭也帶動了更多的發明與廣告的普及,製造商則是想盡方法壓低成本,提高市場占有率,加強產品吸引力。癮品售價下跌、誘惑力上升之後,更吸引了數百萬名新的消費者,還為相關企業(例如強制戒毒治療中心、打火機廠商)製造了牟利機會。癮品貿易及其外圍事業的存在,都是資本主義成熟分化之後的現象,而且發展重心漸漸偏離消費者的物質需求,而著重於提供快感與情緒上的滿足。套句人類學家羅伯特·阿德里(Robert Ardrey)的話來說,癮品貿易乃是盛行於一個饑渴心靈取代了飢餓肚皮的世界。

第三部分探討的是癮品與權力的關係,並說明精神刺激物質的買賣,如何讓商場上與皇室里的權貴階級賺取超乎普通商業利潤的暴利。這些權貴階級很快就發現,他們可以利用癮品來控制勞工、剝削原住民,例如鴉片可使華工持續處於負債與依賴狀態,酒精可引誘原住民拿皮貨來交易、把俘虜當奴隸出售,以及讓渡土地。近代初期的政治權貴都知道,癮品是可靠的收入來源。統治者起初雖然敵視新的癮品(認為嚼菸草是極其惡劣的外來癖好,貴族不屑為之,有時還會處決嚼食者),後來卻心甘情願迎接不斷擴張的癮品貿易所帶來的稅收與專賣利益,只因其利潤大得超乎他們的想像。到了1885年,英國政府的總收入有將近一半來自煙、酒、茶的稅收,歐洲殖民帝國莫不以癮品稅作為主要財政後盾與建立現代化國家的國庫根本。


政壇掌權者通常不會把能下金蛋的鵝宰掉。然而,過去100年中,他們卻以國內立法與國際協商的方式,選擇性地放棄合法癮品貿易課稅政策,目的是要實施更嚴格的管制與禁令。本書最後兩章將討論現代化壓力、醫學發展、政治運作等因素如何刺激許多國家改弦更張,以及他們為什麼只針對某些癮品設限。這場反精神刺激物資的革命行動說來頗為詭異,那就是大家盡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合法購得菸酒,但要輕易且合法取得大麻或海洛因這類癮品就辦不到了。

撰寫世界史的過程,好比是用低倍顯微鏡管窺世界,觀察者固然看得見採樣的大部分,但只能在犧牲細節的情況下看得到。要避免敘述流於單調,就必須每隔一段時間插入某樁特殊事件或某個特別人物,再回頭描繪全貌。總之,這就是本書的敘事風格,除了取材自歷史、社會學及科學文獻的概論之外,也舉出不少具體事例及若干個案研究來支持這些論述,其中包括安非他明的普及化、詹姆斯·杜克(James Duke)與菸草業、印度酒稅、俄羅斯禁酒失敗的故事。每個事件都可當作一則寓言,足以說明癮品發展史上的一些重要原則。

探討這個主題必須有所取捨,我的目的是想指出並說明過去這500年間最重要的發展趨勢,而無意寫成一部囊括所有精神刺激物的癮品通史,因為癮品的種類實在太多,不可能盡述——尤其自從德國最早的精神藥物學家路易斯·萊溫(Louis Lewin)於1929年逝世以後,就無人能夠勝任此項艱巨任務了。在此應該聲明,我只引用了浩瀚文獻中的一小部分,不過書中提供的數據仍然十分可觀,讀者將可藉此了解癮品在近代世界扮演的角色和影響力。

三大宗:

酒精、菸草、咖啡因

越洋貿易大肆拓展,是近代史早期最為重要的一件大事,一些原本只生長在某大陸或某半球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從此傳播到外地,大大影響了人口結構與生態環境。例如有了馬鈴薯和玉米這類原產於美洲的糧食,歐洲和亞洲人口才得以迅速增加;天花和麻疹等歐洲傳染病奪走了數百萬美洲原住民的性命,死亡人口則由歐洲人和非洲人填補。

疾病的互傳固然為歐洲帶來好處,但通常都是意外造成的。植物的傳播有時雖屬意外(為長滿外來植物的花園除過雜草的人都深通此理),但是含有精神刺激成分的植物、產品,及其加工技術的遠播,卻很少出於偶然。例如酒類、菸草、含咖啡因植物,以及鴉片、大麻、古柯葉等癮品的全球性流通,都是蓄意促成,也是以營利為出發點。這不僅改變了數十億人口的日常生活,也連帶影響了環境。


葡萄酒

選擇性地栽種釀酒葡萄,即是全球貿易流通的一個例證。葡萄栽培的歷史可以上溯至公元前6 000至前4 000年間,發源地則是黑海與裏海之間的多山地區,也就是現今亞美尼亞境內。到了公元前15世紀,地中海東部與愛琴海一帶的商業葡萄酒產量已具有相當規模。進入公元以後,釀酒業也盛行於地中海地區,所以《聖經》中提到葡萄酒的次數不下165次。

伊斯蘭教興起以後,由於教義中譴責葡萄酒是撒旦製造的邪物,致使北非和中東地區不敢栽植葡萄,但中古時代歐洲飲酒和釀酒的風氣依然盛行。後來希臘的葡萄酒又隨希臘正教一起傳到了俄羅斯;據《基輔編年史》(The Kievan Chroicle)記載,基輔大公弗拉基米爾一世(Vladimir I)曾因俄羅斯老百姓嗜酒而反對伊斯蘭信仰。葡萄酒是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難的象徵,也是歐洲貴族偏好的飲料(平民百姓大多飲用自製麥酒或啤酒),更是骯髒飲水的安全替代品——自有文明以來,水污染可能是危害人類健康最甚的因素,所以《聖經》上講到好心的撒馬利亞人用酒而非水來為受傷的旅人清洗傷處,絕非巧合。

葡萄的栽培也傳入印度北部和中國,但兩地喝葡萄酒的風氣始終不如信奉基督教的歐洲。由於基因上的細微差異,大約半數亞洲人體內會製造一種不完全代謝酒精的非活性酶,而在飲酒之後出現臉部紅熱、心跳加劇、頭暈噁心的「酒精潮紅反應」。反應較輕、較慢的人偶爾還會小酌兩杯,但反應快的人則容易引發急性酒精中毒,於是只好對酒敬而遠之。雖然許多研究者對酒精潮紅反應如何妨礙飲酒風氣這件事的看法莫衷一是,但有些人認為它的確延緩了葡萄栽培業與其他酒精飲料製造業在東亞地區的發展,何況中國人也不太需要用葡萄酒或其他酒精飲料來取代污染的飲水,因為他們喝的是以沸水沖泡而成的茶。


文藝復興時期,歐洲品種的葡萄株被成功移植到大西洋東邊的一些島嶼,因此莎士比亞劇作中的人物所提到的加那利(Canary)指的是葡萄酒,而不是加那利群島。15世紀時,哥倫布曾在南美洲試栽葡萄,但沒有成功,直到16世紀科爾特斯(Corte’s)率領西班牙人遠征墨西哥後,歐洲品種的葡萄株才被成功引進墨西哥。墨西哥原產葡萄和所有美洲本土葡萄一樣,都有顆粒小、果皮硬、果肉酸、口味差的特性,並不適合釀酒,科爾特斯移植的則是他父親從埃斯特雷馬杜拉地區(Estremadura,位於西班牙西南部)帶來的品種,也是歷經7 000年人工選種得來的優良品種,果粒大、肉質軟、甜度高、風味佳。

1524~1556年間,釀酒葡萄向南傳至秘魯和智利,並且越過安第斯山脈進入阿根廷(由當地一位耶穌會教士引進)。後來傳教士又於18世紀70年代將釀酒葡萄傳入美國的加州北部,不到100年間,此地就成為世界重要產酒區之一,產品輸出遠及澳大利亞、中國、夏威夷、秘魯、丹麥和英國。

1652年,荷蘭人在非洲南端成立了荷屬東印度公司的供應站,並將釀酒葡萄的栽培技術傳入殖民地好望角,本來的用意是想為船員提供一種既可預防壞血病,又新鮮甘醇的葡萄酒,以取代在船艙儲放了3個月的飲用水。後來英國人於19世紀接收了這塊殖民地,並加速生產葡萄酒,目的是在取代法國進口酒。英國人也把葡萄栽培引進了澳大利亞,1788年,英國船隻陸陸續續抵達這塊流放犯人的殖民地,船上就載有從里約熱內盧和好望角移植而來的葡萄株。起初試栽成果並不理想,因為流放於此的犯人都偏愛他們喝得比較習慣的啤酒和烈酒。


繼澳大利亞之後,英國人又於1819年將釀酒葡萄帶到了紐西蘭,此舉也是歐洲殖民者與貿易商刻意將全世界植物混合種植的策略之一。倫敦附近的克優花園(Kew Gardens)種植了許多異國植物,那些植物即可證明大英帝國當年是如何主導了改造大自然的戲碼,並以皇家船艦作為植物發掘和傳播的媒介。例如1789年時,「邦帝號」(Bounty)這艘船上的水手弗萊徹·克里斯琴(Fletcher Christian)因為無法忍受船長威廉·布萊(William Bligh)而率眾叛變,當時船上載有1 000株準備運往西印度群島的麵包樹,以便提供廉價糧食給奴隸吃。雖然克里斯琴將船長及貨物一併扔到海上漂流,但堅忍不拔的布萊船長卻保住了性命,並再度將麵包樹運送成功。

蒸餾烈酒

歐洲船隻除了載運新植物,也運送新技術,蒸餾法即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古代希臘、羅馬人已懂得蒸餾技術,經過阿拉伯人的保存與改良之後,又於公元11世紀由義大利南部的薩萊諾(Salerno)傳入歐洲。15世紀晚期,歐洲開始出版討論蒸餾技術的書籍,這項技術的相關知識於是得以傳揚開來。雖然蒸餾器可以萃取多種植物的精華,但是利用葡萄酒和其他發酵液體來製造烈酒,經濟價值更高。容量加大的改良式銅製蒸餾器以及廉價原料(例如蔗糖和波羅的海穀物)的出現,又使得烈酒能夠大量生產。到了17世紀中葉,愛爾蘭生產的蒸餾酒已遠銷俄羅斯,荷蘭則是這項新興產業的生產重鎮。當時荷蘭人已是葡萄酒貿易界的龍頭老大,不但擁有效率優良的蒸餾設備,所占地理位置也有利於產品的輸出。所以直到今日,烈酒名稱依然沿用荷蘭文,例如英文「brandy」(白蘭地)是荷蘭文brandewijn的簡寫,「Gin」(金酒)源於荷蘭文genever(意指有杜松子味的谷制烈酒)。17世紀的英國人將荷蘭人視為烈酒業的競爭對手,因而創造出「荷蘭勇氣」(Dutch courage,意即「酒後膽」)這個詞。


大量生產的烈酒是人們獲得陶醉感和卡路里的廉價來源。近代初期歐洲人飲用的麥酒、啤酒、葡萄酒往往質量欠佳,容易走味,而白蘭地和威士忌非但不會變味,反而越陳越香,為了保存葡萄酒的味道,酒商通常會在其中添加白蘭地,以加重或強化其酒精成分。

蒸餾技術可使易於腐爛的農作物不易腐敗,例如馬鈴薯是19世紀至20世紀初德國釀酒業採用的主要原料,採收後的馬鈴薯只能存放到下一個溫暖生長季節來臨前,但如果在蒸餾酒廠里(當時德意志帝國共有6 000家這種酒廠)將之轉化成酒精,就可以無限期保存,還能外銷非洲賺取利潤。由於各種烈酒運送起來都比啤酒、葡萄酒來得便宜且容易,因此便成為殖民貿易的重要商品。紐西蘭原住民曾在舉杯向維多利亞女王致敬的時候說道:「她是諸善之源,願她帶給我們大批火藥、朗姆酒,更願這兩樣東西力道都夠強勁。」


歐洲人也把蒸餾器帶到了殖民地。「邦帝號」叛變者之一威廉·麥科伊(William McCoy)在遙遠的皮特凱恩島(Pitcairn Island,位於南太平洋)落腳後,就把他從船上搶救下來的一隻銅鍋改造成蒸餾器,結果自作自受,竟因為喝醉酒而墜崖身亡。在太平洋中部島嶼波納佩(Ponape)海邊流浪的歐洲人知道,他們無法仰賴過往的船隻供應解渴的朗姆酒或威士忌,便將椰子汁發酵(他們不久即將這門技術傳授給島民),然後送進蒸餾器,以確保能不斷供應烈酒。

殖民地的原住民學會蒸餾技術後,很快就懂得調整配方來迎合自己的口味,有些毛利人就在自釀酒里添加菸草和人尿。不過,最普遍的做法是將進口酒與土產酒混合,至少農業社會是這麼做的。19世紀40年代的暹羅人同時飲用從中國、巴達維亞(Batavia,即雅加達)、新加坡、歐洲輸入的烈酒,以及本國蒸餾製造的朗姆酒與椰子米酒。一位殖民政府官員曾經抱怨,就算他把奴隸打得半死,還是無法阻止他們把配給的米拿去釀酒,「他們喝這毒藥的胃口可真不小」。


只要在飲酒風氣盛極一時的地方,都可聽到類似的牢騷。蒸餾烈酒與高酒精成分葡萄酒的大量生產,則使歐洲本地與歐洲以外的社會出現更為惡化的醉酒與酗酒趨勢。當時的人以及後來的歷史學家都同意這點,只是不知原因何在。發酵本來是一種自然過程,除了北極居民和北美印第安人以外,世界各地大多數人在嘗到蒸餾技術製造出來的烈酒以前,至少都喝得到一種酒精飲料,例如椰子酒、蜂蜜酒、玉米或大麥釀造的啤酒,以及發酵奶。

常見的一種解釋:發酵飲料很快就會走味,酒精含量也比葡萄酒(14%)和啤酒(7%)來得低(當時葡萄酒的口味不如今日酒精飲料濃烈,而且通常都是摻水飲用,這又稀釋了酒精的含量),蒸餾酒的酒精濃度可就高多了。歷史學家戴維·克里斯蒂安(David Christian)為文寫道:「這點大大改變了酒精飲料的經濟地位與社會角色,因為若將發酵飲料比喻為弓箭,蒸餾烈酒則有如槍炮,傳統社會都認為後者的勁道大得超乎想像。」

植物園中的蒸餾設備,1560年之作,作者佚名。臨摹自1500年的《簡易蒸餾技術之書》(Liber de Arte Distillandi de Simplicibus)的書名頁。此書一般稱為「蒸餾小書」(Small Book of Distillation),作者是斯特拉斯堡的外科醫生耶羅尼米斯·布倫施威格(Hieronymus Brunschwig)。此書和多數有關刺激精神的癮品及製法的重要典籍一樣,不但後來有許多仿效之作,也被譯成多種文字。

烈酒對某些傳統社會的危害較其他社會為烈,例如以狩獵採集維生的民族受害的程度,就比安土重遷的農業民族來得嚴重,因為後者比較容易受到團體的約束。喜歡飲酒作樂的北歐人與東歐人,以及他們的美國後裔,問題也比南歐人多,前者嗜飲穀物釀造的烈酒,後者則是偏好葡萄酒,而且習慣飽腹飲用,酒量也很適中。另外,窮人消耗的金酒則比中產階級來得多。總而言之,每個地方的文化習俗與社會環境都會左右酗酒問題的普及程度。

不過,戴維·克里斯蒂安的觀察還是很有道理的。普通癮品一經特殊方法處理,使其效力大增以後,就難免導致更嚴重的濫用現象,這也是癮品發展史上一再出現的重要問題。葡萄酒與白蘭地的關係,正如鴉片與嗎啡、古柯葉與古柯鹼、菸草絲與現代香菸的關係,而癮品發展史也與武器競賽史十分雷同,科技不斷推陳出新,亦使人類面臨的危險與日俱增。

菸草

1492年間,哥倫布的遠航隊中有兩名成員看到泰諾族(Tainos)印第安人把一些捲成粗雪茄狀的菸葉塞進嘴裡吸,從此歐洲人才知道世界上有菸草這種東西。經過多次接觸以後,又發現印第安人還有嚼菸草、嗅菸草的習慣,造成日後數百萬名歐洲人競相仿效。不過,16世紀大半時間裡,菸草始終不受重視,在歐洲人眼裡只是一種稀奇的植物、異國的癮品,或由雷利爵士(Sir Walter Raleigh)從殖民地帶回英國宮廷中的粗俗玩意兒。後來水手們將吸菸草的習慣傳入社會底層,以及設在許多港口旁邊的酒館和妓院。西班牙人在經過慎重考慮後,用一艘大帆船將菸草運到菲律賓移植,1575年以後,那兒的菸草便迅速成為賺錢的作物了。1600年左右,福建水手和商人又把菲律賓菸草帶進中國,不久之後,吸菸草的熱潮也在中國傳開了。


西非的菸草栽培業大約始於16世紀末或17世紀初,而且是由葡萄牙人引進,他們也因為引進了玉米、豆類、甘薯、菸草,以及其他多種美洲農作物而改造了非洲農業。1590至1610年間,精力充沛的葡萄牙人又將菸草帶到印度、爪哇、日本和伊朗,於是菸草的使用與栽培就像一大把石頭被扔進池塘後激起的漣漪那樣,一波波擴散出去:從印度到錫蘭、從伊朗到中亞、從日本到朝鮮、從中國到西伯利亞、從爪哇到馬來西亞和紐幾內亞。1620年時,菸草已是不折不扣的全球性作物了。

不過,當時菸草還沒有成為普及化的消費品,因為價格依然昂貴,一直要到殖民地菸草產量擴充(這是包括瑞典這種小國在內的殖民列強共同的目標)以後才降價。那時菸草產量最大的殖民地是美國的維吉尼亞州和馬里蘭州,而且還生產過剩。17世紀20年代初期,菸草的計價方式是每磅若干先令,到了17世紀70年代晚期,則掉到每磅1便士(1先令相當於12便士)以下。同一時期外銷英國的菸草平均重量,則從每年將近30噸,增加至9 000多噸。

運到英國的菸草大都還會再外銷至其他地方,尤其是阿姆斯特丹。荷蘭人和英國人也是率先大量消費菸草的歐洲人,例如1670年荷蘭人的菸草平均消費量是每人1磅半,英國人則是1磅多一點兒。阿姆斯特丹和倫敦也是17世紀推動精神刺激革命的兩大重鎮,阿姆斯特丹又比倫敦更前進、更積極,本身的轉口貿易也很活絡,許多大企業商還把維吉尼亞和其他殖民地出產的菸草,與比較廉價的荷蘭菸草(長在內陸省份的施肥砂質土壤里)混在一起,再把混合成品運往斯堪的納維亞、俄羅斯,以及由荷蘭菸草進口商獨占(這點令英國人恨之入骨)的其他市場。


「三十年戰爭」(1618~1648年)爆發以後,參與作戰的西班牙、英國及荷蘭士兵又將菸草引進講德語的中歐地區,接著再傳入北歐、東歐和南歐。除了士兵以外,水手、商人、外交使節、學生、移民、傭工、難民、旅客也都是推動精神刺激革命的先鋒隊。軍中充滿了出身較低微的單身漢,他們日復一日過著無聊、疲憊、恐懼的生活,於是軍隊便成為培養癮君子的天然溫床。經常移防的士兵也將新的癮品及其使用方法帶到他們前往打仗的國家,又將他們從異國學來的癮品知識帶回家鄉。追隨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Gustavus Adolphus)投入「三十年戰爭」的軍隊,曾把吸菸的習慣帶到斯堪的納維亞內陸(沿海地區的人早已從英國與荷蘭水手那兒學會吸菸)。參加過墨西哥戰爭(1846~1848年)的士兵,在美國帶動了抽雪茄的風潮,打過克里米亞戰爭(1853~1856年)的軍人則在英國掀起了吸菸熱,從土耳其戰場學會抽印度大麻的希臘士兵,在解甲歸鄉之後,亦於20世紀20年代將此風氣傳遍希臘,越南戰爭期間開始吸食海洛因的美國逃兵,則在1972年將海洛因帶進阿姆斯特丹。


不論吸菸風氣是由軍隊還是其他媒介促成,菸草於17世紀征服歐亞兩洲這件事,有兩個值得注意的現象。第一,菸草消費者橫跨所有社會階層,大家不分貴賤、不論正邪,一律都能享受菸草帶來的快感,至於是用牙齒嚼、嘴巴吸還是鼻子嗅,則因階級、性別、地方習俗而異。第二,政府與教會當局起先都強烈(有時態度十分粗暴)地反對國人使用菸草,後來這種限制也一一被克服。英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就曾痛斥菸草是「地獄草」,不准老百姓使用。比較極權的王朝還會行使殘酷的刑罰,例如俄羅斯的吸菸者會遭到鞭笞與放逐,嗅菸草的人會被割鼻子;中國的處罰方式是將吸菸者的腦袋釘在尖木樁上;艾哈邁德一世(Ahmed I)統治時期的土耳其是把菸斗杆插進吸菸者的鼻子,穆拉德四世(Murad IV)則下令將他們凌虐至死;在彌撒期間吸菸的神職人員(有位神父曾在聞過菸草之後將聖餐吐了出來),有被革除教籍的危險。

吸菸者除了遭到罰款、鞭刑、截肢、處死與詛咒等威脅之外,每天還會被不沾菸草的人羞辱,不厭其煩地指責菸草讓他們口腔發臭、牙齒髮黃、衣服變髒、流出黃黃的鼻涕、吐出濃濃的黃痰,還說吸菸可能引起火災,對四周都是木造房屋的環境造成致命危險。雖然如此,還是沒有任何事能阻擋吸菸風潮,由於菸草具有強烈的提神作用,極受大眾歡迎,最後終於戰勝所有法律障礙與排斥情緒。歷史學家克爾南(V. G. Kiernan)說,吸菸是當年人類最能普遍接受的新娛樂。

官方統計數據顯示,18世紀期間歐洲菸草消耗量(以每人吸多少磅來計算)並沒有增長,不過這數字並不包括歐洲本土地下工廠製造的產品,以及未經申報的美國進口貨(兩者相加可能占總消耗量的1/3),因此容易形成誤導。另外,18世紀鼻煙大為流行,也可以解釋菸草消費何以呈現停滯現象,因為每磅菸草所能製造的鼻煙數量要比口吸菸來得多,換句話說,18世紀歐洲人消耗的尼古丁並沒有減少,而是使用效率(或是違法使用的情況)增加了。

19世紀期間,吸菸再度風行於歐洲,首開風氣的人則是一群浪漫主義者、狂放藝術家、軍人,以及紈絝子弟。到了19世紀50年代,雖然鼻煙依然盛行於瑞典和冰島,但是菸斗和雪茄的消耗量也迅速成長。20世紀上半葉,香菸更是擊敗所有競爭者,變成歐洲、美國、土耳其、中國及其他地區共同使用的產品,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國際語言或默契。

大家普遍吸菸(尤其是抽香菸)的結果,使得菸草消費量大增。以歐洲大陸菸草使用量最大的法國為例,1819年每人平均消費的菸草製品不到350克,鼻煙的市場占有率則為58%,到了1925年,法國人平均消耗1 350克以上的菸草製品,鼻煙只占7%的市場,嚼食用的菸草則占2%。1909年,一位美國醫生在參觀過巴黎近郊小鎮伊西雷慕里(Issy les Moulineaux)一座一塵不染的菸草工廠後,有感而發地說,法國人並沒有染上美國人那種酷愛嚼食菸草的壞習慣。


其實他不必為國人擔憂,因為再過一代,吐菸草汁用的痰盂就變成了古董,美國人也紛紛向香菸投降了。這場勝利來之不易,因為反菸者大有人在,其中之一即是懷特夫人(Mrs. John Stuart White),她是「鐵達尼號」沉船事件的見證人,曾在參議院的海難調查聽證會中不滿地表示:「我們從船上逃生以前,竟然有兩個船員掏出香菸點上了火。這種時候還抽菸哪!」一群福音派和進步派的改革人士更是積極地聯合起來譴責「那小小的白菸嘴」正在腐化青年、毒害全民,並且不遺餘力地想以立法方式阻止吸菸風氣泛濫。不過,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軍中普遍抽菸、各地迅速都市化、性別角色逐漸改變等現象,再加上高明的廣告語(例如「來一支好運牌香菸,好運賽神仙」),都為香菸這一場勝仗鋪好了路。1930年美國官方出版的《菸草業年度調查》(Tobacco Industry Annual Review)報導美國該年的菸葉產量創下有史以來的最高點,並將之歸功於香菸廣告大增,以及女性大量吸菸,最後還下了這個結論:「因此,今日的菸草業不僅可以寄希望於新生代男性加入吸菸者行列,而且也將女性納入其中,同時還在繼續努力吸收那些即使不把吸菸當作禁忌,至少也認為吸菸值得議論的婦女。」

20世紀50年代末,美國男性與女性每秒鐘共購買了1.5萬支香菸,全世界香菸年產量也攀升至380餘萬噸,菸草更是遍植於世界各大洲的經濟作物(只有南極洲除外,不過前往南極探險的人倒是照樣抽菸)。那時全球菸草總產量有1/3來自北美洲,2/5來自亞洲,1/6來自歐洲,其餘1/10則來自南美洲與非洲(後來非洲產量也迅速擴充)。美國菸草製品的產量與輸出量都占世界第一位,全球各大洲也都看得到美國產香菸,連南非土著布須曼族(Bushmen)都曉得用手指模仿吞雲吐霧狀向人乞討美國煙。雖然20世紀60年代與70年代美國與其他西方國家的香菸消耗量沒有成長,發展中國家的香菸消費卻持續擴大。到了20世紀90年代中期,估計全世界的吸菸人口已達11億(占15歲以上人口的1/3),每年抽掉的香菸則為5.5萬億支,這數字代表全世界每個人——不分男女老幼、吸菸者與非吸菸者——每星期要消耗一整包香菸。

17世紀晚期的通俗菸草招牌。注意圖右說法語者的貴族式裝扮及舉止。雖然路易十四反對吸鼻煙,但法國宮廷在17世紀50年代已經流行吸鼻煙,以後又向下傳布到巴黎的資產階級和鄉村地主之中。到了18世紀,吸鼻煙已經成為凡爾賽宮裡的一種精緻藝術,在以法國為榜樣的他國宮廷中也同樣盛行。

含咖啡因的飲料與食品

雖然香菸廣受世人歡迎,但其主要刺激成分——尼古丁——卻不是全球使用最廣泛的癮品,而是屈居第三位,排名第二者為酒精,榜首則是咖啡因。全世界的咖啡因消耗量大約是每人每天70毫克,有些國家(如瑞典、英國)每天的平均消費量還超過400毫克,相當於4杯咖啡。據人類學家尤金·安德森(Eugene Anderson)指出,世界上流行最廣的名詞(幾乎每種語言都用得到)即4種含咖啡因植物的名稱:咖啡、茶、可可、可樂。


咖啡是含咖啡因植物當中最具經濟價值者,在20世紀晚期一直是世界流通最廣的貿易商品,貿易量僅次於石油,用途雖與石油不同,但也一樣成為工業文明里不可或缺的一種能量來源。然而,咖啡的發祥地卻是在偏遠的衣索比亞高地,當地人習慣以嚼咖啡豆而不是沖泡方式來提神。衣索比亞以外最早出現咖啡飲料的地方是阿拉伯半島南部的葉門,時間大約在15世紀,也就是1470年以前。到了15世紀末葉,已傳入伊斯蘭教聖地麥加和麥地納,16世紀初再傳入開羅,16世紀中葉進入伊斯坦堡,下一站則是與奧斯曼帝國有戰爭與貿易關係的伊朗。出口商人也將咖啡豆運往南歐,早在1615年,就把咖啡豆當作異國癮品賣到威尼斯,直到17世紀40年代才變成比較普遍的商品。除了茶以外,咖啡是唯一在歐洲展開貿易擴張以前,就已遠播至原產地以外的提神飲料。

不過,咖啡能夠成為世界性飲料及全球化作物,則要歸功於歐洲人。咖啡風行歐洲是17世紀後半的事,當時社會大眾也是以咖啡館為消費中心,就和伊斯蘭國家一樣。雖然流動攤販也賣咖啡,但定點販賣比較實際,因為煮咖啡、溫咖啡的設備和火具過於笨重,不便攜帶。後來咖啡館很快就變成男士們宴飲、閒聊、洽商的重要地點,法國文豪伏爾泰(Voltaire)——一位法國醫生形容他是「最顯赫的咖啡癮君子」——之類的名人也聚集在此討論文學與政治,於是咖啡館又成為孕育自由觀念與革命思想的場合。法國革命家卡米耶·德穆蘭(Camille Desmoulins)即曾在巴士底監獄發生暴動以前,面對聚集在弗依咖啡館(Café Foy)外的群眾發表「拿起武器,準備作戰」的演說。政府和教會當局雖有充分理由對咖啡館產生戒心,有時甚至還勒令咖啡館歇業,但都是因為擔心咖啡館裡發生的事,而不是擔心咖啡的刺激作用。

許多咖啡館還兼售巧克力和烈酒這些東西,因此也成為當地的癮品雜貨鋪。以巴黎著名的普羅可佩咖啡館(Café Procope)為例,顧客除了品嘗現煮咖啡之外,還可選擇進口葡萄酒及特殊口味的烈酒,其中有一種叫作羅索利(rossoly)的烈酒,是將碾碎的茴香、芫荽、蒔蘿、葛縷子摻入曬過太陽的白蘭地中飲用,而這些好東西卻是伊斯蘭咖啡館的顧客享受不到的,因為伊斯蘭咖啡館不供應酒精飲料,買酒賣酒只能在酒館這種名聲不佳、備受社會排斥的地方進行。不過,客人倒是可以像歐洲人一樣盡情吸菸,許多咖啡館裡也總是繚繞著濃密刺鼻的煙霧。這對咖啡館的生意大有幫助,因為吸菸者代謝咖啡因的速度比不吸菸者快上50%,所以要頻頻續杯才能維持同樣的提神效果。許多癮品不但可以彼此取代,還可以提高其他癮品的需求量,所以癮品貿易不是一種「零和競爭」。

歐洲咖啡消耗量在18世紀出現暴增現象,大約從900多噸增加到將近5.5萬噸。同一時期歐洲進口的茶葉也從450多噸增長為1.8萬多噸,可可則從900多噸增長為將近6 000噸。如果加上走私、闖關、腐敗、摻假等因素所遺漏的數字,那麼含咖啡因飲料消費量的增長率就明顯超過同時期的人口增長率(50%以上)了。至於咖啡的價格和使用階層,則是呈現下降趨勢,因為許多廚師和女僕一大清早也喝起了加牛奶的咖啡。

要不是歐洲人有計劃地在殖民地生產,咖啡也不可能成為大眾化飲料。咖啡開始在歐洲風行之初,荷屬東印度公司就在摩卡港(Mocha)大批採購葉門咖啡,再以一兩倍的差價轉賣到阿姆斯特丹,這樣的暴利吸引了英國和法國的競爭者,並進一步抬高摩卡咖啡的價格。東印度公司的董事們於是轉移陣地,到西爪哇發展,在1707年試驗性地將咖啡引進當地。到了1726年,全世界50%~75%的咖啡豆貿易都掌握在他們手中,咖啡也逐漸成為國際性的經濟作物。


同樣的故事一再重演。有些本土生產者試圖長期壟斷作物栽培,但沒有成功,歐洲人及其殖民地後裔則運用他們的政治勢力和控制手段,在殖民地擴充栽培性癮品和烈酒的產量及市場。法國人還把聖多米尼克(Saint-Dominique,即海地)變成西半球的爪哇,在此大量生產咖啡,1774年經由馬賽港轉賣給地中海東部咖啡供貨商的咖啡出口量就有200萬噸。葡萄牙人也在巴西如法炮製,西班牙人則是在中、南美開創佳績。時至今日,拉丁美洲北部的永久可耕地中,咖啡園就占了44%。雖然美洲是世界最主要的咖啡生產地,但是非洲拉撒哈拉沙漠以外的地區、南亞、東南亞,以及科納咖啡(Kona coffee)的原產地夏威夷也都加入衣索比亞和阿拉伯的陣營,變成重要的咖啡豆供應地。

這些咖啡豆絕大部分都運銷美國,美國每人消費的咖啡量也長期高居世界排行榜的前幾名。咖啡可以說是伴隨美國人一起成長的,當年到西部拓荒的牛仔們(還有印第安人)都愛喝又濃又燙的原味咖啡,還說咖啡不需要加太多水。另外一種拓荒者,也就是阿波羅11號上的航天員,在降落月球3小時後,隨即喝起了咖啡,這也是有史以來人類首次在其他星球飲用咖啡。

咖啡之所以長期受到美國人的青睞,傳統解釋如下:茶葉是18世紀70年代英國苛稅與暴政的象徵,也是殖民地一心抵制和破壞的目標,於是咖啡就搖身變成了愛國飲料。不過,政治抗爭壽命畢竟不長,未將成本因素考慮在內的解釋也不夠周全。從長時間來看,更重要的原因還是在於美國占了地利之便,附近就有加勒比海與拉丁美洲的咖啡園,何況咖啡關稅又很低(19世紀每磅咖啡只抽取幾分錢稅金,有時候根本不必課稅),因此每毫克咖啡因成本也低於其他含咖啡因飲料。巴西自19世紀20年代大量輸出奴隸種植的咖啡以後,這種情況尤其明顯。1830年美國人一年平均消耗1公斤以上的咖啡,到了1859年,又提高到3公斤半以上。價格下跌同樣改變了荷蘭人的習慣,他們也是嗜飲咖啡的民族。1760年以後,由於進口關稅下降,再加上荷蘭人平均咖啡消耗量增加了4倍,茶葉的銷售成績也就敗給了咖啡。

20世紀美國各地咖啡價格多半低廉,超級市場普遍以減價咖啡招徠顧客,快餐店也常附贈咖啡給客人,即使在1969年通貨膨脹期間,科羅拉多州卡農市(Canon)一家販賣飲料的雜貨店,還是照樣供應3美分一杯的咖啡(該店先前曾將價錢調漲為4美分,沒想到竟有一半老顧客忘恩負義,拒絕上門),在許多食物救濟站、商場開業慶典、義賣會和戶外野餐會中,咖啡更是免費供應的飲料。20世紀70年代,美國人平均只要花半分鐘勞力,即可賺到一杯現煮咖啡,比喝一杯咖啡還省時間。獨立革命時代的美國人「天生厭惡茶葉」這件事固然值得大書特書,但是觀察近代美國飲用咖啡的經驗,可以歸納出一個簡單的結論和教訓:某些精神刺激癮品一旦可以廣泛取得、積極促銷、降低價格,就會深受大眾歡迎,如果這些人養成了依賴的習慣,這些癮品就更是所向披靡了。


茶葉的消費情形與咖啡如出一轍,也是在價格下跌以後逐漸普及化的。茶葉原產於印度與中國接壤的地區,一部成書於公元350年的中國古籍指出,茶是一種藥飲,到了8世紀晚期,中國人已經普遍具有喝茶的習慣,這點可從課稅制度看出來。雖然沒有人知道日本人是於何時開始學會喝茶的,但有證據顯示,茶葉在公元815年出現於日本,茶樹種子則是佛教僧侶從中國帶來之後種在寺廟庭院裡的,後來為了體現禪意而發展出來的「茶道」在日本文化當中受到重視的程度反倒甚於中國了。

1610年時,荷蘭人首度將茶葉輸入歐洲,但是價格居高不下,直到1713年英屬東印度公司開始與廣州直接通商,情形才改觀,此後合法與不合法的茶葉貿易也漸次增加。1784年間,英國政府不再徵收大部分茶葉關稅,茶稅降低也使得走私者無利可圖,茶葉消費量亦隨之增加,例如18世紀末英格蘭與威爾斯每人每年消耗將近1公斤茶葉(相當於400杯茶),而且所付價錢只有1720年的1/4。

英屬東印度公司及其競爭對手持續擴大對中國的貿易,是制茶事業邁向全球發展的第一個階段,第二階段發生於19世紀中葉歐洲殖民列強紛紛壟斷茶葉栽培之後。當時荷蘭人把茶樹帶到爪哇,種在不堪栽植咖啡的土地。英國人也把茶樹引進印度和錫蘭,由於這兩個地方的咖啡樹遭到某種病蟲的侵害,致使咖啡業損失慘重,只好將枯死的咖啡樹砍下,運回英國製造茶几的桌腳。1887年4月,茶葉貿易發展出現了一個轉折點,當時歐洲最大茶葉消費國——英國——自印度與錫蘭進口的茶葉首度超越了中國茶,這主要是基於成本考慮。中國人對出口茶葉課徵的關稅較重,生產效率又比不上印度大茶園,為了維持高價,他們乾脆減少茶葉供應量,結果無功而返,因為產茶事業不再由中國人獨占,而是被印度和錫蘭的生產者取代了。像立頓(Thomas Lipton)這樣積極的零售商,就是直接採購印度及錫蘭茶葉,而且採取薄利多銷的手段,每磅茶葉只賣1先令多一點兒,連最窮的人都買得起。


第三階段是在19世紀末與20世紀初,這時茶葉栽培已從亞洲遠播至非洲東、南、中部。1952年,非洲種植茶樹的土地已達3.9萬公頃,茶葉產量則超過2.1萬噸。同一時期亞洲南部貿易茶的生產量也大為增加,茶園分布範圍極廣,東起台灣島,西至伊朗和俄羅斯高加索地區。茶樹栽培也傳到了巴西、阿根廷、秘魯,雖然這些茶樹在適合種植咖啡的南美洲土地生長良好,卻始終未能成為當地的主要經濟作物,這也許是面臨太多競爭產品的緣故,不但競爭不過咖啡和可可,還輸給了瓜拉納(guarana,是一種藤本植物,種子富含咖啡因,可製成飲料)和馬黛茶(yerba-maté,產於巴西、巴拉圭的一種茶葉),馬黛茶的消費者超過2 000萬人,分布於巴西南部、烏拉圭、巴拉圭、阿根廷、智利、玻利維亞,以及秘魯部分地區。

日後註定成為非洲重要作物的可可樹,原產於熱帶美洲,是由當地的奧爾梅克人(Olmecs)於公元前1 500年後開始種植的。後來西班牙人從瑪雅人及阿茲特克人(Aztecs)口裡得知這種植物,當時瑪雅人與阿茲特克人已經懂得將磨碎的可可豆和各種香料混在一起製成巧克力,作為權貴階級享用的飲料,而且常在宴會結束時連同菸草一起奉上,很像後來歐洲貴族常在宴會之後喝甜酒、抽雪茄的情形。

在17~18世紀的歐洲,巧克力也成為貴族化的飲料,但都是加了糖熱過以後才喝,不像阿茲特克人那樣,喝的是又冷又苦的巧克力。西班牙、義大利、法國的社會與教會權貴階級尤其喜好巧克力,所以巧克力帶有一種統治階級的頹廢味道。身材肥胖的法國作家薩德(Marquis de Sade)就十分迷戀各種巧克力,連坐牢期間都乞求妻子送來巧克力粉、巧克力奶油、巧克力糖,甚至還用可可油栓劑來潤腸。「我要……一個撒了糖霜的蛋糕,」他在1779年寫道,「但希望是巧克力口味的,裡面的巧克力也要黑得像被燻黑的魔鬼屁股。」


巧克力走向平民化,是19世紀的事。由於製造技術改良、生產工業化、栽種面積擴大,使得歐洲人普遍買得起巧克力做成的飲料和食品,到了1899年,歐洲進口的巧克力已超過4.5萬噸。1828年間,荷蘭化學家侯登(Coenraad Johannes Van Houten)研究出一種可將巧克力所含大部分可可油壓榨出來的技術,並取得專利。榨過油後的硬塊經過磨碎,並用鹼性鹽處理之後,即可用開水沖泡成便宜的可可飲料,而不需要動用鍍金壺,也不需要攪拌濃稠的液體。於是,可可變成了兒童的早餐飲料,巧克力糖也成為中產階級用來表達情意的禮物。

當侯登與其他人勠力改造巧克力產品的製造方法時,葡萄牙人也在1822年成功地將可可樹移植到大西洋彼岸,第一站就是位於非洲外海的小島——王子島(Principe)。西班牙人則將移植地點集中於菲律賓,後來可可的栽植與消費便在菲律賓風行起來。到了19世紀70年代,可可樹也在非洲登陸,雖然歐洲列強不斷向東方推展可可栽培,開闢的可可園也從錫蘭延伸到薩摩亞群島,但是西非卻取代了拉丁美洲,成為20世紀全球最重要的可可生產中心。例如1991年非洲供應的可可,就占世界總供應量的55%,而墨西哥(是最早種植可可的地方)的供應量只占15‰。

西非也是可樂果的產地,這種作物很晚才進入世界貿易領域,加入方式也很特別。可樂果的咖啡因含量高於咖啡豆,而且含有少許可可鹼,這是一種比較溫和的提神物質,可可之中也有。可樂果的傳統食用方式,是把果子敲碎以後放在嘴裡嚼,有提神、興奮和催情作用。由於可樂果容易變干,又需要特殊包裝,所以最遠只能賣到非洲西部大草原的伊斯蘭教徒手上,他們都將可樂果視為烈酒的替代品。咖啡、茶葉、可可比較不容易變質,因此也比較適合作為國際貿易的商品,例如咖啡就可以長途運送,而不必擔心質量損壞,只要船上的貨物管理員注意基本事項(譬如不要把咖啡豆跟胡椒放在同一個貨艙)就行了。

可樂果在變成癮品成分及碳酸飲料之前,並非世界貿易商品之中的主角。19世紀60年代,馬利亞尼酒(Vin Mariani,一種含有古柯葉成分的葡萄酒)問世,並暢銷世界,於是帶動業界展開將酒精與提神物質混合製成飲料的實驗,卡拉弗拉酒(Vino-Kolafra)便是這種實驗下的產品,製造方法則是將可樂果摻入瑪薩拉葡萄酒(Marsala)。(有人說:「爛醉如泥的黑人隨便喝一口這種酒,半小時內就會清醒過來。」)而在這些新產品之中,最著名的便是可口可樂,它是用「人類在工業化以前就已經知道的兩種強烈提神物質」調製而成,喝過之後留下的苦味,則以香料和柑橘油蓋過。可口可樂最早稱為「彭氏法國古柯酒」(Pemberton’s French Wine Coca),後來發明者約翰·彭伯頓(John Pemberton)博士為了安撫極力主張禁酒的人士,便去掉酒的成分,並重新將可口可樂定位成非酒精飲料。1903年,彭伯頓的繼承者又將可口可樂里的古柯成分去除(因為當時古柯已經成為與黑道扯上關係的爭議性毒品),而以一種不含古柯鹼的萃取液來保持風味,並添加咖啡因結晶粉(萃取自廢棄的茶葉碎屑和其他東西)來維持提神效果。


沒想到此舉竟激怒了哈維·威利(Harvey Wiley)博士,此君一向倡議世人使用天然食品與癮品,他為「癮品上癮」下了這樣的定義:「服食任何毫無營養價值、會直接刺激身體器官或控制器官的神經,以致需要或被迫重複使用的提神、興奮癮品。」照這標準看來,咖啡因就是會令人上癮的癮品了,而威利的這項觀點,乃是得自醫學研究與親身體驗——南北戰爭期間,他曾捨棄軍中配給的咖啡,改喝牛奶,結果發現有益健康。後來他在1911年控告可口可樂公司,並在訴狀上指出這種賣給兒童喝的飲料里所含的咖啡因,是標籤上並沒有註明的有害成分。經過一番纏訟之後,可口可樂公司終於將咖啡因含量減半。

此案開審前一年(也就是1910年),美國各地已能買到可口可樂,不過仍屬於本土性產品,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才開啟了全球化的商機。當時可口可樂公司老闆羅伯特·伍德拉夫(Robert Woodruff)實行了一個政策:不計任何代價將5美分一瓶的可口可樂供應給世界各地的美國大兵。(他表示:「我們是在放長線釣大魚。」)美國政府也從善如流,免除軍中若銷售可口可樂就不得享受砂糖配給的限制,美國大兵更在作戰期間將這種飲料介紹給許許多多歐洲人和亞洲人,於是64家可口可樂裝瓶工廠(有些工廠雇用德國與日本戰俘擔任裝瓶工作)就這麼踩著他們勝利的腳步,如雨後春筍般建立了起來。

到了1955年,可口可樂已經銷往世界89個國家——曾經是美國「新政時期」(New Deal)政要,後來轉任可口可樂出口公司(Coca-Cola Export Corporation)董事長的詹姆斯·法利(James Farley)形容可口可樂「象徵純正的美國精神,是經過多年誠實製造、認真改進、營銷全球的高貴產品」。1991年,這數字又提高到155國,同年可口可樂主要競爭對手百事可樂也已行銷151國。而可口可樂及其競爭者「認真改進」的項目之一,就是不再以可樂果萃取物作為原料,因為他們取得了更便宜的咖啡因及香料。歷史學家保羅·洛夫喬伊(Paul Lovejoy)認為,現在的可樂飲料只能算是和「七喜」汽水差不多的「非可樂」飲料,這話說得十分貼切。

非酒精飲料當中最主要的提神成分是咖啡因(不論其來源是可樂果、瓜拉納,還是別種植物),咖啡與茶葉也是如此。當然,這些飲料絕不只是提神癮品而已,人類學家或廣告主管都可以證明,它們也是富有文化象徵與政治內涵的東西,所以當第一批滿載可口可樂的卡車開進波蘭首都華沙的時候,市民才會夾道歡呼。然而,要不是含有咖啡因之類的提神成分,這些飲料也不可能在全世界受到如此熱烈的歡迎。儘管威利博士對可口可樂的看法稍嫌偏頗,但還是有其道理:沒有咖啡因,可口可樂的熱潮也不存在。咖啡因可以說是將可口可樂送上世界軌道的火箭發射台,這條軌道則是靠著巧妙運用可口可樂的美國偶像地位,以及西方消費形態才得以持續進行的。

共享咖啡因。《飲用咖啡、中國茶、巧克力的調製法》(Tractatus Novi de Potu Caphé, de Chinensium Thé, et de Chocolata, 1685)的卷首插圖,此書收集多篇有關當時風行歐洲的新穎飲品,影響甚廣,也譯成多種文字。圖中前方的巧克力壺旁有一支攪拌棍,飲者用此棍將濃稠的巧克力攪得起泡後飲用。

糖在精神刺激革命中的角色

除了咖啡因之外,可口可樂還含有許多其他成分。如果不添加糖分,它還能征服世界嗎?這問題其實很重要,有助於了解可樂飲料之所以大發利市的其他原因。糖的生產與消費歷程,和精神刺激癮品發展史之間存有許多關聯,要了解糖業,就必須知道癮品發展的經過,反之亦然。


甘蔗栽培最早起源於紐幾內亞或印度尼西亞,然後傳入中國(把甘蔗當作春藥嚼食)和印度(用甘蔗提煉蔗糖與糖蜜)。後來阿拉伯的商人、征服者和殖民者將甘蔗帶到地中海東部、北非和伊比利亞半島,故有「蔗糖隨《古蘭經》而至」之說。15世紀時,葡萄牙人與西班牙人再將甘蔗栽培引進馬德拉群島(Madeira)、亞速爾群島(Azores)、聖多美(São Tomé)及加那利群島。1493~1494年間前往海外探險的哥倫布,又將甘蔗移植到西印度群島,但成果也和移植釀酒葡萄一樣不甚理想。然而接下來的半世紀,還是有人再接再厲,並且證明了西印度群島仍可生產少量蔗糖。1550年後,在雨量豐沛、土壤肥沃、勞力充足等條件配合之下,蔗糖與糖蜜的生產迅速遍及美洲熱帶地區各個角落。17世紀期間,世界蔗糖貿易每年約增長5%,巴西與加勒比海東部群島也成為蔗糖與糖蜜的重要產地。

此後糖的需求量大增,18世紀年增長率上升到7%,19世紀因為有了甜菜製造的糖,增長率又上升至10%。歐洲國家當中以英國人最愛吃糖(他們的牙齒恐怕也是最糟的),因此每人消耗的糖從1700年的2公斤,增加到1800年的8公斤,到了19世紀90年代,更高達40公斤。殖民地產量擴充,也使得糖成為社會各階層都買得起的產品,就像含咖啡因飲料一樣。18世紀的英國商人以及19世紀的歐洲下層勞工,紛紛養成了把糖加到中國茶或印度茶中飲用的習慣,歷史學家對此現象提出了種種不同的詮釋,有的說是為了替勞工階級增加熱量或提振精神,有的說是為了獲得他人的尊敬,也有人說這是一種對神經刺激物質上癮的新形式,於消費者不利,對種甘蔗的奴隸更不好,讓他們累死在被人剝削的島嶼上。

今天,除了譴責糖會造成兒童多動症和其他疾病的人以外,一般人都不認為糖是一種癮品。不過,近代初期歐洲人卻把糖視為一種強效癮品和異國香料。由於海外產量增加、糖價下跌,歐洲人才漸漸利用糖來增加咖啡、茶、巧克力(都是帶有苦味、以植物熬煮出來的提神飲料)的甜味。有位醫生在1750年說道:「大多數人都覺得,不加糖的茶喝起來就像淡而無味的酒。」據說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的居民也在他們喝的巴西咖啡里添加大把大把的糖,杯子裡的糖多得連湯匙都可以立起來了。當然,喜歡品嘗苦味飲料的習慣是可以培養的,世界上也有千千萬萬人愛喝不加糖的咖啡。不過,誠如人類學家西德尼·明茨(Sidney Mintz)所說,這還有賴於「文化背景耳濡目染」,換句話說,就是必須經過一番學習才會愛上那苦澀的滋味。

反過來說,喜好甜味則是一種普世共通的天性(從小嬰兒身上即可看出這點),而且幾乎可以說是人類進化的必然結果。母乳是甜的,人類始祖所喜愛的成熟水果也是甜的。在含有酒精或咖啡因的飲料中添加大量糖分,可使這些飲料更迎合歐洲人的口味,也使它們更受歡迎。莎士比亞劇中人物福斯塔夫(Falstaff)說過:「如果喝酒、吃糖都有罪,就請上帝救救這些壞人吧!」早在1332年,義大利蒸餾酒廠釀造的甜酒已經賣到了巴黎,並且立刻風行一時。這場甜酒革命提高了糖的需求量,情況一如消費量自17世紀以降即不斷增加的提神飲料。過去50年來,積極拓展市場的碳酸飲料製造商紛紛在許多新興國家展開「可樂殖民」,再加上電冰箱普及的推波助瀾,咖啡因與糖的關係也就更加密不可分。

在亞洲,糖(或是蜂蜜)一直是調製大麻的重要成分,鴉片煙的混合物有時也特別添加了糖,世界各地菸草製造商更是利用糖來為菸草製品保鮮、添味與上色,例如19世紀菸草商製造淡味菸草(嚼食和口吸兩用)的標準配方,是在每45公斤的菸草葉里添加6公斤的甜味材料,其中包括糖、甘草、朗姆酒和甘油,它們都是常見的菸草「調味料」或「包裝料」。


糖蜜(是蔗糖提煉過程中所製造的副產品)也在精神刺激革命中身居要角,從巴西和法屬加勒比海殖民地輸出的大批菸草葉,就是利用糖蜜來保鮮的。在美國人經常嚼食的菸草絲里,也經常添加了糖蜜。糖蜜還可以當作朗姆酒的基礎成分,這種烈酒(酒精濃度達100~200美式酒精度[1])最早是在17世紀40年代於西印度群島釀製而成,18世紀步入全盛時期,成為許多歐洲人、非洲人,以及大西洋沿岸印第安居民偏愛的飲料。另外,糖蜜也是奴隸買賣(早期生產甘蔗所需要的勞力,即是靠這種交易提供的)中的重要商品,所有被賣到外地的非洲奴隸當中,就有60%~70%是在生產蔗糖的歐洲殖民地落腳。如果他們的人口也能像種植菸草和棉花的美國黑奴那樣自然增加,這個百分比應該會低一些,可是由於他們遭到疾病肆虐,必須從事永無止境、耗費精神、勞動體力的甘蔗採收工作,又是住在熱氣蒸騰的房子裡,以致死亡率不斷增加,生育率不斷下降,因此奴隸船也就一批批地開來。

老姑娘。一杯(其實是一碟)茶加奶油與糖以慰寂寥。這幅1777年英國印製的圖片還有一句刻薄的附語:「貓仔別舔奶油,你的女主人也想舔。」

發生在蔗糖、朗姆酒以及奴隸身上的情況,也在所有重要植物性癮品身上發生過,只是形式不同而已。精神刺激革命是靠大量的勞力剝削完成的,最殘酷的剝削方式,則是莊園的主人與工頭為了生產蔗糖、菸草、咖啡和其他作物,逼迫沒有行動自由的工人(包括簽了賣身契的僕人,以及非洲黑奴)操勞至死。但是,歐洲的權貴階級還懂得利用癮品來控制、安撫、欺詐勞工,這又是以偽裝的手段來剝削勞力,都是表面上看不出來的剝削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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