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時候賦予專科護士處方權了

博傲教育關老師 發佈 2020-01-03T13:47:02+00:00

目前,全球已有22個國家和地區實行護士處方權,實踐證明,護士處方權可應用於輕微疾病,例如社區患者、姑息照護、疼痛管理等。

文章來源:博傲教育


近日,同濟大學醫學院、香港專科護理學院主辦,同濟大學附屬第十人民醫院協辦的「急危重症專科護理及慢病管理高峰論壇」上,專家提出全新觀點:發展專科護士,結合豐富臨床實踐,未來賦予專科護士處方權,將可實現慢性病的健康管理、降低醫療成本。



目前,全球已有22個國家和地區實行護士處方權,實踐證明,護士處方權可應用於輕微疾病,例如社區患者、姑息照護、疼痛管理等。


我國專科護士起步較晚、研究生層次培養較少

復旦大學護理學院、美國護理科學院院士袁長蓉教授介紹,專科護士的理念最早源於美國,1900年《美國護理學雜誌》提出護理專科化,目前以美國為主的已開發國家,已建立較為完善和系統的專科護士層次和模式。

一般來說,專科護士可歸納為兩個層次:初級專科護士、高級實踐護士。1992年,美國護理學會對專科護士(簡稱APN)提出定義:具有研究生學位,能進行全面健康評估,能獨立進行高水平工作,擁有診治和治療的專家技能,能夠處理個體、家庭、社區實際或潛在的各種複雜反應,能制定臨床決策,管理急慢性疾病,促進健康的註冊護士。


專科護士在我國起步較晚。

2010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決定增設護理碩士專業學位,至2016年,招生單位已由首次獲批的28所高校發展為86所高校,招生人數也逐年增加。至2020年,專業學位碩士招生占比將達60%左右。

目前,護理研究生層次培養仍然較少,與我國高等護理教育起步較晚有關;至於臨床上的護理繼續教育,對專科護士認識不夠深刻,無法明確專科護士的工作職責,同時存在專科護士、護士長等角色重疊。

同濟大學醫學院院長鄭加家麟補充,急診護理、神經康復護理、老年護理、社區護理等護理需求正日益增長。


專科護士不該「泛專業化」、應以患者及疾病為中心

袁長蓉說,當前不少人對專科護士的認知存在誤區,專科護士不該「泛專科化」,臨床專業化發展應基於臨床護理模式的轉變,以患者及其健康為中心,而不是以某項技術為核心(如PICC護士等),專業技術並不等於專科護理。

目前,我國內地專科護士培養、資質認證處於起步階段、護理領域最高學歷人才較已開發國家嚴重不足,許多培訓課程准入標準尚未與國際專科護士碩士學歷要求接軌。

香港護理專科學院院長黃金月教授說,在專科護士達到一定發展規模之時,賦予護士處方權,是多個已開發國家及地區的成熟做法。


所謂護士處方權,即指護理人員在臨床實踐中被授予開具藥物和相關檢查的權利。

目前,英國、芬蘭、荷蘭、澳大利亞、加拿大、美國等都開放了護士處方權,並有一定法律法規來保障和規範護士處方。

專家進一步細分,護士處方權目前有三種,主要是獨立處方、協議處方、醫生的補充處方。

獨立處方是指護士通過自身對患者評估和診斷,可以在國家規定範圍內獨立開方;協議處方是指在醫生提前授權並簽署協議的前提下,護士可以根據患者具體情況開具規定範圍內的處方;補充處方則是在醫生有醫囑的情況下,護士開具處方,主要為護士為管理慢性病長期持續患者提供服務。


開放護士處方需培養跟上,可從社區為突破口

香港社區及公共健康護理學院前院長林燕鳴在論壇上表示,已開發國家的經驗表明,開放護士處方權可降低醫療成本,為患者提供更及時、更便捷、更高效的衛生保健服務。

此外,接受護理門診服務的患者,對護士處方的服務模式認同度高,對醫療服務的滿意度高。

而護理服務在降低藥物處方差錯的發生率、縮短患者住院時間、提高隨訪率、促進患者健康等方面具有優勢。

在香港,賦予護士處方權,在社區護理還能實現更好的照護、社會融合,改善一系列服務機會,以此滿足人群不同需求。

探索與嘗試,已經發生。去年8月,安徽省發文確定護士處方權限,成為內地護理界的「先鋒」。


不過與會專家表示,「護囑」相關政策落地還需要很長時間的磨合。

有資質的護士需要經歷申請-資格認證-臨床實施的過程;此外,醫療機構層面也需要配備相應的實施細則,及時調整護士處方權的應用範疇。

第十人民醫院副院長李濟宇認為,護士處方權應用,培養須先行。隨著老齡化社會的推進,以社區為突破口,提升社區護士的競爭力,或可發揮社區整合性、一體化、一站式服務,以此實現醫療資源的最優化。

此次論壇同時傳出消息,「香港—上海同濟十院急危重症專科護理培訓基地」落戶同濟大學附屬第十人民醫院,未來,培訓基地還將為開展急危重症鄰域相關研究搭建學術交流、人才培養的平台。


你覺得應該賦予專科護士處方權嗎?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