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心,醫院的病歷你看得懂嗎?

孫曙光律師 發佈 2019-12-29T08:56:43+00:00

早在2002年8月16日,衛生部和國家中醫管理局發布了《病曆書寫基本規範(試行)》(衛醫發[2002]190號),並要求各地遵照執行。 病曆書寫基本規範(試行)規定中, 第三條 病曆書寫應當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早在2002年8月16日,衛生部和國家中醫管理局發布了《病曆書寫基本規範(試行)》(衛醫發[2002]190號),並要求各地遵照執行。

病曆書寫基本規範(試行)規定中,

第三條 病曆書寫應當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六條 病曆書寫應當文字工整,字跡清晰,表述準確,語句通順,標點正確。書寫過程中出現錯字時,應當用雙線劃在錯字上,不得採用刮、粘、塗等方法掩蓋或去除原來的字跡。

第七條,病歷當按照規定的內容書寫,並由相應醫務人員簽名。

......

實踐中,一個個醫生寫的字跡龍飛鳳舞,只有同行才看的懂。

誰來監管病曆書寫呢?這方面管管可否緩解醫患關係呢?

老說醫患關係緊張,一個巴掌拍不響!

難道都是患者的責任?患者到了醫院就像待宰的羔羊,你說檢查就檢查,你說拍片就拍片,是否有必要,治療錯了怎麼辦?誰來監督?

難道都是醫生的責任?一個醫生每天看十幾個患者,喝水時間都沒有,一個患者5分鐘,工資又不高,同一種藥開多了還要怕舉報,我們容易嗎?

大家說一說,你們那的醫生寫的病歷你看得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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