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欠列強賠款超13億兩白銀,等到它滅亡後,中國是否繼續償還?

文史磚家 發佈 2020-02-10T23:52:36+00:00

其中,僅就戰爭賠款的總額而論,清朝通過各種喪權辱國的條約,需要向列強賠付13.2億白銀,相當於1901年國家財政收入的11倍。

文/格瓦拉同志

在鴉片戰爭後的70多年時間,清朝統治下的中國屢次遭受西方列強的欺凌,不僅將大片國土割讓給外國(主要是沙俄),而且還喪失了難以計數的利權,其遭遇之屈辱,每每讓國人不堪回首。其中,僅就戰爭賠款的總額而論,清朝通過各種喪權辱國的條約,需要向列強賠付13.2億白銀(如果加上利息,數額則更加驚人),相當於1901年國家財政收入的11倍。

​如此龐大的賠款規模,不僅嚴重限制了中國經濟的發展,使清政府進一步淪為列強的傀儡,而且還激發它們的侵略氣焰,從而進一步危害中國。正因如此,巨額戰爭賠款成為國人痛心疾首的大問題,也是革命政黨推翻清政府的主要理由。那麼問題來了,在清朝覆滅、民國建立後,對外國的賠款問題是如何解決的?西方列強有沒有向中國進行討債?

其實,早在武昌起義爆發後不久,列強因為擔心清政府垮台後中國會賴債,所以曾密謀聯合干涉中國內政,甚至準備動用武力消滅各地革命武裝。有鑒於此,孫中山在就任民國臨時大總統後,為了解除列強的顧慮,爭取國家社會的承認,特意在《大總統告友邦人士書》中承諾,將不打折扣的履行賠款義務。因此,在清朝覆滅後,中國依然需要向列強償付巨額賠款。

​以袁世凱為首的北洋政府建立後,時局一度比較穩定,中國的確以海關收入為基礎,向列強履行過賠償義務。然而在袁世凱死後,中國迅速陷入軍閥混戰的狀態中,從而導致國家稅收體系的崩潰,而此時的北洋政府不僅權威墜地,而且連自存能力都沒有,哪裡還能繼續履行賠款義務?好在國際形勢的改變,逐漸幫助中國擺脫沉重的賠款負擔。

其實,早在清政府垮台之前,美國政府在傳教士明恩溥等人的強烈建議下,出於樹立在中國的友好、親善形象,大力培養中國親美派人士為其服務的目的,主動宣布退還「庚子賠款」的半數,以作為資助留美學生等費用。此後,美國又陸續退還大量的戰爭賠款,以作為資助中國教育所用(清華大學即是利用庚子退款所建)。有數據統計,在1908-1946年間,美國總計共退還庚款3493萬美元,約占其所獲賠款總額的63%。

​在美國榜樣力量的帶動下,英法兩國也相繼加入到退還戰爭賠款、資助中國選派留學生等教育項目活動上,其中法國退還餘額總數超過39萬法郎,摺合美金約為7.6萬元。不僅如此,在一戰期間,英、法、俄為說服中國參加協議國集團對德作戰,曾主動提出中國延付賠款10年的建議,並得到義大利和日本的同意,而這也無形中大大減輕中國的賠款壓力。

一戰接近尾聲時,沙俄爆發十月革命,新生的蘇俄政權為尋求中國的承認,宣布放棄沙俄在中國的一切特權,包括退還庚子賠款中尚未付給的部分。1924年5月,兩國簽訂《中俄協定》,其中規定退款的用途,除償付中國政府已經以俄款為抵押品的各項債務外,餘數全用於中國教育事業。

​1917年8月,由於中國以協約國成員的身份參加一戰,所以當年便停付對德國的賠款。根據戰後簽訂的《凡爾賽和約》第128款規定,作為戰敗國的德國宣布放棄1917年3月14日以後的賠款。由於奧匈帝國在一戰結束後走向解體,所以放棄中國賠款的事宜,便由奧地利(1919年)、匈牙利(1920年)兩國通過跟中國簽約的形式來完成。

在解決賠款問題上,最難對付的國家無疑是日本。雖然日本也加入到列強退還賠款的活動中,但它卻始終打著在華發展所謂「文化事業」的幌子,將退款用在刺探中國情報、培植漢奸、拉攏軍閥打內戰等活動中,而在1936年後,又將其用於侵華戰爭當中。直到1939年,即全面抗戰爆發後的第3個年頭,民國政府才正式停止對日本的賠款。

​最後需要講清楚一點,除了因為戰爭原因免除、列強主動放棄的部分賠款外,其餘部分的賠款,中國依然需要履行賠償義務。跟當年的清政府相似,民國政府在財政拮据的情況下,只能通過向外國借長期、高息貸款的方式來還債,由此本金加上利息的總額,數額同樣驚人。直到新中國建立後,宣布廢除列強跟中國簽訂的各項不平等條約,對外賠款問題才算是得到徹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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