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進步,經濟條件的發展,我們皮膚科醫生的工作量、門診量也在增長,回憶二十三年前我剛上班那會,一天下來幾乎沒有幾個人來看「痣」,而在近幾年,看痣的幾乎每天都有,我們看看以下問題:
「醫生,我這顆痣變大了,需要去掉嗎?
「醫生,我看了《非誠勿擾》這部電影後就擔心這顆痣是不是黑素瘤?
「醫生,我想要去掉這顆痣,可以用雷射去掉嗎?」
「醫生,我覺得臉上這些痣太多了,太醜了,我要去掉。」
「醫生,我朋友臉上的痣用藥水點掉了,效果很好,你們這裡也有藥水點嗎?」
.......
這些問題幾乎是每一個皮膚科醫生都要面對並回答的問題,今天,我們就來聊聊「痣」這個話題。
問題一:你為何來醫院祛痣?
祛痣的目的常見以下幾種:怕惡變、嫌不好看、怕惡變也嫌不好看、有刺激症狀或不方便、迷信說法。其中大部分來求醫是因為怕惡變,其實十萬人里只有兩三個惡變,機率很小。
在我的職業生涯中,嫌不好看的和怕惡變的較多。
問題二:什麼年齡愛長痣?
有數據統計:
54.8%的痣10歲以前;
70.2%20歲以前;
83.2%30歲以前。
可見痣也有生命力,大部分30歲前愛長痣,其中36.4%是先天痣,其中出生時長痣占81.6%。所以30歲後突然長痣需要警惕。
問題三:這顆痣真的需要祛除嗎?
痣在我們皮膚科稱之為「色素痣」,來自皮膚中的黑素細胞,如果出現以下情況,就要警惕並及時祛除:
1. 先天性的色素痣;
2. 30歲後新長的痣;
3. 手掌腳底等經常被摩擦部位;
4. 做過雷射去痣後多次復發;
5. 短期內迅速增大、增多、破潰。
問題四:祛痣用雷射?用手術?
色素痣的治療原則是:「不治而已,治則徹底」。
西京醫院2001年至2011年門診臨床診斷為痣的病人數8933,手術切除後做病理診斷最終診斷為色素痣為7782,誤診率為17%。
也就是說:肉眼診斷為色素痣,最終還有五分之一其實是其他疾病:脂溢性角化症、化膿性肉芽腫、基底細胞癌、血管瘤、黑色瘤等等。
所以一顆痣如果小於3mm,可以用雷射祛除,但如果大於3毫米最佳的治療手段是手術切除加病理檢查。
問題五:雷射去痣的危害和危險是什麼?
如果一顆痣大於3毫米,或者不能確定它真是一顆色素痣,冒然用雷射、藥物腐蝕等去掉後會導致留疤、治療不徹底易復發、過度刺激導致病變、或者早期黑素瘤誤診誤治導致擴散,所以到正規醫院皮膚科診治尤為重要。
看完以上五個問題,相信大家心裡會有一點點譜了吧,希望大家對於痣的去留慎重選擇,到當地正規醫院皮膚科診斷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