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病綜合徵患者如何正確使用糖皮質激素?若患者懷孕了呢?

小復先生 發佈 2019-12-22T14:06:22+00:00

糖皮質激素是臨床應用最廣的藥物之一,其具有調節代謝作用,允許作用,抗炎,抗休克,免疫抑制和抗過敏等作用。

糖皮質激素是臨床應用最廣的藥物之一,其具有調節代謝作用,允許作用,抗炎,抗休克,免疫抑制和抗過敏等作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的廣泛應用挽救了無數的病人,但與其有關的各種不良作用亦造成不少問題,而且目前濫用嚴重,因此合理應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就顯得至關重要。

腎病綜合徵是各種腎小球疾病引起的臨床綜合徵,表現為大量蛋白尿、低蛋白血症、水腫和高脂血症,其中大量蛋白尿和低白蛋白血症為診斷必需條件。

腎病綜合徵患者使用糖皮質激素治療的基本原則

1.糖皮質激素使用前,必須注意排除患者可能存在的活動性感染(特別是活動性肝炎、結核)、腫瘤等情況;治療效果不佳或反覆復發的患者,應首先積極尋找可能的誘因,包括:潛在隱性感染、血栓栓塞、嚴重水腫、用藥不當等。

2.使用糖皮質激素應遵循「足量、緩慢減量、長期維持」的原則。

起始劑量要足:潑尼松1.0 mg·kg-1·d-1頓服(或甲潑尼龍0.8 mg·kg-1·d-1),連用6-8周,部分患者可根據病理類型延長至12周。肝功能損害者可選用口服甲潑尼龍。

緩慢減量:每1~2周減去原用量的10%;當減至潑尼松20 mg(或甲潑尼龍16 mg)左右時病情易復發,需要注意觀察,並儘量避免感冒、勞累等誘因,對已多次復發患者,可以延緩藥物減量速度或加用免疫抑制劑。

小劑量維持治療:常復發患者在完全緩解2周或完成8周大劑量療程後開始逐漸減量,當減至低劑量潑尼松0.4-0.5mg·kg-1·d-1(或甲潑尼龍0.32-0.4 mg·kg-1·d-1)時,可將兩日劑量的激素隔日一次頓服,一般完全緩解後,至少維持治療3~6個月。

若患者懷孕了,可以使用糖皮質激素治療嗎?

動物實驗發現,糖皮質激素對胎兒有一定影響,包括:

①抑制胎兒肺和腎上腺的發育;

②影響胎兒和母體的免疫系統,導致感染易感性增加等。

③影響胎兒腦發育;

④糖皮質激素中的地塞米松、倍他米松容易通過胎盤,可導致胎盤衰老加速、胎兒體重減輕、死胎髮生率增加;

⑤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儘管如此,臨床上發現狼瘡性腎炎妊娠婦女每天服用潑尼松40毫克以下,新生兒並不明顯異常。所以,狼瘡性腎炎孕婦懷孕期間是可以使用糖皮質激素的。不過,妊娠的頭14周內使用大劑量激素容易引起死胎、早產、先天性無腦兒、胎盤功能不全、齶裂和唇裂等,因而不主張使用大劑量糖皮質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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