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發現:免疫治療出現的甲狀腺功能異常或可窺探治療療效

haalthy肺騰助手 發佈 2020-05-13T14:07:50+00:00

甲狀腺功能異常是免疫治療常見不良反應,但甲狀腺功能也可能隱藏著免疫治療的「玄機」。正常情況下人體是沒有或只存在非常少的甲狀腺抗體,充當護衛軍的角色,保護甲狀腺不受損傷,如果這些抗體明顯增加,就有可能把甲狀腺當成「敵人」而進行攻擊破壞,出現自己人打自己人的悲劇。

甲狀腺功能異常是免疫治療常見不良反應,但甲狀腺功能也可能隱藏著免疫治療的「玄機」。最近的一項研究顯示免疫治療後的甲狀腺功能異常以及甲狀腺抗體水平可能可以預測免疫治療的療效。

免疫治療後甲狀腺異常患者生存期更長

研究納入168例接受O藥(納武利尤單抗)或K藥(帕博利珠單抗)治療的非小細胞肺癌,腎細胞癌和轉移性黑色素瘤患者。研究人員在每次PD-1單抗輸注之前為患者測量促甲狀腺素(TSH)和血清游離甲狀腺素(fT4)水平。此外在基線和治療兩個月後測量甲狀腺抗體水平,包括抗甲狀腺過氧化物酶[TPO]和抗甲狀腺球蛋白[Tg]。依據TSH和fT4水平判斷患者是否存在甲狀腺功能異常,異常定義為亢進或減退,具體如下:


隨訪14.9個月後,在所有患者中,有20%(34例)在治療過程中發展為亞臨床甲狀腺功能異常,而12%(20例)則在治療過程中發展為明顯甲狀腺功能異常。16%(27例患者)則在治療前預先存在甲狀腺功能異常,其中9例為甲狀腺功能減退(甲減),18例為甲狀腺功能亢進(甲亢),這27例預存甲狀腺功能異常患者中22例為亞臨床狀態。

在所有患者中,48%(80例)沒有發展為甲狀腺功能異常。

研究發現與沒有明顯甲狀腺功能異常的患者相比,在治療過程中出現明顯甲狀腺功能異常的患者的總生存期更長(危險比[HR],0.18;CI 95%,0.04-0.76, P = .020),而無進展生存期(HR,0.39; 0.15-0.998; P = .050)同樣更長。

在治療期間出現甲狀腺功能異常的患者的1年總生存率為94%,而在沒有甲狀腺功能異常的患者中1年的總生存率為59%,而一年無進展生存率分別為64%和34%。

然而治療前預先存在甲狀腺功能異常以及亞臨床甲狀腺功能異常患者的生存期沒有延長。

免疫治療期間高水平甲狀腺抗體生存期更長

基線甲狀腺抗體水平高於中位值的患者並沒有更長的總生存期或無進展生存期。但是,與治療期間甲狀腺抗體水平低於中位值的患者相比,治療期間甲狀腺抗體水平高於中位值的患者的1年總生存率更高,分別為49%和83%。同樣,治療期間甲狀腺抗體水平高於中位值的患者的1年無進展生存率也高於治療期間甲狀腺抗體水平低於中位值的患者,分別為54%和20%。


那麼甲狀腺抗體水平在治療期間是否有變化呢?研究人員發現84%的患者甲狀腺抗體水平在治療期間並無明顯變化。

與基線和治療期間甲狀腺抗體水平均低於中位值的53例患者(36%)相比,在基線和治療期間甲狀腺抗體均高於中位值的70例患者(48%)具有更長的總生存期(HR,0.41; CI 95%,0.19-0.89; P = .025)和無進展生存期(HR HR為0.54;CI為95%,0.31-0.95,P = .032 )。對於治療期間甲狀腺抗體水平上升至高於中值的15例患者(10%),其總生存期和無進展生存期均優於治療期間甲狀腺抗體水平下降至低於中位值的9例患者(6%)。

甲狀腺功能或能窺探免疫力強弱

正常情況下人體是沒有或只存在非常少的甲狀腺抗體,充當護衛軍的角色,保護甲狀腺不受損傷,如果這些抗體明顯增加,就有可能把甲狀腺當成「敵人」而進行攻擊破壞,出現自己人打自己人的悲劇。當甲狀腺被破壞到一定程度後可能就會出現甲狀腺功能的異常,引起各種甲亢或甲減的症狀。

但是從另一面思考,如果癌症患者預先存在著較高水平的甲狀腺抗體,說明患者的免疫系統可能處於一種「激活」的狀態,而免疫治療期間患者依然能保持較高水平的甲狀腺抗體,說明免疫系統保持「激活」,那麼可能有利於延長生存期。

然而免疫系統也需「激活」到足夠的程度才能轉化為生存獲益,在這個研究中似乎可以用甲狀腺功能來衡量,要在治療期間發展為明顯的甲狀腺功能異常患者才有生存獲益,僅亞臨床狀態的甲狀腺功能異常患者則免疫系統「激活」不足,生存期沒有延長。

當然免疫系統「激活」也是過猶不及,免疫系統長期亢奮攻擊自身組織,可能導致免疫耐受,就是身體組織包括腫瘤適應了這種免疫系統的攻擊。所以在這個研究中,那些免疫治療前就預先存在甲狀腺功能異常的患者,可能存在免疫耐受,導致生存期並沒有延長。

總的來說這個研究提供了觀察患者免疫系統的新視角,但是研究的規模不大,很多指標的取值也是需要進一步完善,需要更多規模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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