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內科常見五類治療原則,學中醫的不容錯過

健康醫學苑 發佈 2020-06-04T15:27:10+00:00

治療學是研究疾病的治療原則、治療方法和手段的一門實用學科。早期治療,輕病防重,即疾病的早期應及時治療,防止病情發展。

中醫內科疾病治療要點及分類

治療學是研究疾病的治療原則、治療方法和手段的一門實用學科。治療原則是在中醫基本理論和辨證論治精神指導下制定的,對疾病治療的立法、選方、用藥等具有指導意義的法則。治療方法則從屬於治療原則,包括在治療原則指導下制定的對某一疾病的治療大法和對某一證候的具體治法。前者如汗、吐、下、和、溫、清、補、消等法,後者如清熱化濕、理氣止痛、辛涼解表、益氣活血等法。治療手段則指與治療有關的藥物、給藥途徑及其治療器具等。


治療原則

(一)治病宜早

治病宜早有兩層意思:

一是早期治療,輕病防重,即疾病的早期應及時治療,防止病情發展。

一般情況下,疾病的發展總是由輕到重,由比較單純到錯綜複雜。疾病的早期,機體正氣比較盛,及時地予以早期治療,容易收到較好的療效,能儘快地解除病人的疾苦。否則,隨著疾病的發展,病情複雜多變,虛實互見,寒熱錯雜,給治療帶來許多困難,甚至產生嚴重的後果。正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邪風之至,疾如風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泊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臟。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素問·八正神明論》又說:「上工救其萌芽,……下工救其已成,救其已敗」,即不僅把早期治療視作應該遵循的基本治療原則,也把它作為衡量醫生服務態度和業務水平的一個標準。


二是預治其疾病將影響的臟腑氣血等,即治療「務在先安未受邪之地」(《溫熱經緯·外感溫熱篇》),這一精神又稱「治未病」。

臟腑經絡是相互聯繫的,疾病也是不斷變化的,機體某一部位發生病變,必然要向相鄰的部位或有關臟器發生傳變。這種傳變一般是有規律的,如《素問·玉機真藏論》指出:「五臟受氣於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治未病的原則,就是要求醫生根據疾病的傳變規律,從全局的觀點、動態的觀點,對可能受到傳變的臟器和可能受到影響的氣血津液,採取預防性的治療措施,阻斷和防止病變的轉移、擴大和傳變,把病變儘可能控制在較小的範圍內,以利於病變的最終治癒。

如《金匱要略》「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的治法,即體現了這一治療精神。

(二)標本緩急

標本,是指疾病的主次本末。一般認為,標是疾病的枝節和表象,本是疾病的本質,證候是標,病機是本。緩急有兩義:一為病證緩急,指病證的發展速度和危害性;二為治療緩急,指治療應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這裡主要指治療有緩急原則,《素問·至真要大論》說:「病有盛衰,治有緩急」,何病急治,何證緩治,何方先施,何藥後用,是施治前須綜合考慮的問題,「否則前後不循緩急之法,慮其動手便錯」(《溫熱經緯》感溫熱篇》)。決定治療先後步驟的因素是標本,一般按照「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標本俱急者,標本同治」的原則進行治療。


1,急則治其標

是指在疾病的發展過程中,如果出現了緊急危重的證候,影響到病人的安危時,就必須先行解決危重證候。如脾虛所致的鼓脹,則脾虛為本,鼓脹為標,但當鼓脹加重,腹大如釜,二便不利,呼吸困難時,就應攻水利尿,俟水去病緩,然後再健脾固本。

2,緩則治其本

是指一般病情變化比較平穩,或慢性疾病的治療原則。如陰虛燥咳,則燥咳為標,陰虛為本,在熱勢不甚,無咯血等危急症狀時,當滋陰潤燥以止咳,陰虛之本得治,則燥咳之標自除。

3.標本兼治

是指標本俱急的情況下,必須標本同治,以及標急則治標,本急則治本的原則。如見咳喘、胸滿、腰痛、小便不利、一身盡腫等症,其病本為腎虛水泛,病標為風寒束肺,乃標本俱急之候,所以必須用發汗、利小便的治法,表里雙解。如標證較急,見惡寒、咳喘、胸滿而二便通利,則應先宣肺散寒以治其標;如只見水腫腰痛、二便不利,無風寒外束而咳嗽輕微,則當以補腎通利水道為主,治其本之急。

(三)·扶正祛邪

扶正指採用如益氣、養血、滋陰、助陽等種種有助於扶持、補益正氣的治療方法;祛邪指採用如發表、攻下、滲濕、利水、消導、化瘀等種種有助於祛除、消滅病邪的治療方法。

疾病的過程,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正氣與邪氣相爭的過程,邪勝於正則病進,正勝於邪則病退。治療上扶持正氣有助於抗禦、祛除病邪,而祛除病邪有助於保存正氣和正氣的恢復。

因此,扶正祛邪的治療原則旨在改變邪正雙方力量的對比,使之有利於疾病向痊癒轉化。

在一般情況下,扶正適用於正虛邪不盛的病證,而祛邪適用於邪實而正虛不甚的病證。

扶正祛邪同時並舉,適用於正虛邪實的病證,但具體應用時,也應分清以正虛為主,還是以邪實為主,以正虛較急重者,應以扶正為主,兼顧祛邪;以邪實較急重者,則以祛邪為主,兼顧扶正。若正虛邪實以正虛為主,正氣過於虛弱不耐攻伐,倘兼以祛邪反而更傷其正,則應先扶正後祛邪:若邪實而不甚虛,或雖邪實正虛,倘兼以扶正反會助邪,則應先祛邪後扶正。總之,應以扶正不留邪,祛邪不傷正為原則。


(四)臟腑補瀉

內科疾病無論外感病還是內傷病、軀體病還是臟腑病都是以臟腑為中心的病變,因此扶正祛邪離不開臟腑補瀉,補即是扶正,瀉即是祛邪。臟腑補瀉的治則,有直接對某臟腑進行補瀉,如肺病直接補肺、瀉肺的治法;和間接對臟腑進行補瀉,如肺病採用補脾、瀉肝的治法。間接補瀉法,是充分利用臟腑間的生克表里、陰陽消長等相互聯繫,相互影響的機理對.髒髒進行補瀉。大體有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壯水制陽,益火消陰;瀉表安里,開里通表,清里潤表等治則。

1.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虛則補其母是指當某髒虛衰時,除直接補益該髒外,應注意補益其母髒,使母能生子,該髒得到儘快的恢復。如肺氣不足,經常感冒、汗出、咳嗽等,除直接補肺外,重視補脾,使土能生金,則肺虛能儘快得到康復。

實則瀉其子是指某髒之病因子實引起時,除直接瀉該髒外,瀉其子髒也是重要的治法。

如肝火偏盛,影響腎的封藏功能,而致遺精夢泄,在治療上就應清瀉肝火之實,使肝火得·平,則腎的封藏功能也就恢復,遺精夢泄可隨之而愈。

·2.壯水制陽、益火消陰壯水制陽是指採用滋陰壯水的治法,治療一般寒涼治法不能控制的陽亢證,適用於因腎陰不足不能制陽引起的一系列陽亢證。如頭暈目眩,舌燥喉痛,虛火牙痛等症,非因陽亢實證,須用咸寒之品如六味地黃丸之屬滋腎水以制虛陽。滋水涵木以抑肝陽上亢的治法,也是由此治則而派生的。

益火消陰是指採用補益命門之火的治法,治療一般溫熱治法不能控制的陰寒證,適用於腎之真陽不足所引起的陽虛內寒證。如畏寒怯冷,腰痛腿軟,小腹拘急,小便清長或夜尿多,水腫等症,非因一般生冷寒涼所致的寒實證,須用溫補腎陽之劑如金匱腎氣丸之屬益火之源以消陰翳才能控制此類陰寒虛證。

3.瀉表安里、開里通表、清里潤表這是將臟腑的表里關係運用於治療上的治則。適用於髒與腑之間表里俱病的情況。如肺與大腸互為表里,當陽明實熱,大便燥結而致肺氣壅阻時,只從肺治很難見效,就可採用涼膈散瀉表(大腸)而安里(肺)。又如肺氣壅阻不宣,致大便燥結者,只從大腸施治,亦難見效,在治療上就可採用瓜蔞桂枝湯加減以開里(肺)通表(大腸)。再如肺陰虛而生燥,津液被耗所致大便秘結,在治療上就可採用二冬湯加減以清里(肺)潤表(大腸)。


(五)異法方宜

異法方宜治則,指治療疾病不能固守一法,對不同的個體、時間、地域等情況應採取不同的治療方法,方為適宜。這種因人、因時、因地制宜的治療原則,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治病的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

1.因人制宜根據病人的性別、年齡、體質等不同特點,來考慮治療用藥的原則,稱「因人制宜」。如不同性別,婦女區別於男性,有月經、懷孕、產後等生理特點,治療用藥必須加以考慮。年齡不同,生理機能及病變特點亦有差別,老年人血氣虛少,機能減退,患病多虛證或正虛邪實,虛證宜補,而邪實須攻者亦應慎重,以免損傷正氣。不同體質間有強弱、偏寒偏熱之分,以及有無宿疾的不同,所以雖患同一疾病,治療用藥亦應有所區別,陽熱之體慎用溫補,陰寒之體慎用寒涼等。

2,因時制宜四時氣候的變化,對人體的生理功能、病理變化均產生一定的影響,根據不同季節的時令特點,以考慮用藥的原則,稱「因時制宜」。如春夏季節,陽氣升發,人體腠理疏鬆發散,治療應避免開泄太過,耗傷氣陰;而秋冬季節,陰盛陽衰,人體腠理緻密,陽氣斂藏於內,此時若病非大熱,應慎用寒涼之品,以防苦寒傷陽。

3.因地制宜根據不同地區的地理環境特點,來考慮治療用藥的原則,稱「因地制宜」。如我國西北地區,地勢高而寒冷少雨,故其病多燥寒,治宜辛潤;東南地區,地勢低而溫熱多雨,其病多濕熱,治宜清化。說明地區不同,患病亦異,治法應當有別,即使患有相同病證,治療用藥亦應考慮不同地區的特點。如辛溫發表藥治外感風寒證,在西北嚴寒地區,藥量可以稍重,而東南溫熱地區,藥量就應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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