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交警曝光一批嚴重交通違法、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江西政法 發佈 2019-12-23T19:21:34+00:00

江西交警曝光嚴重交通違法、典型交通事故案例12月20日江西交警曝光一批全省交警部門查處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請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時刻做到安全駕駛、守法駕駛珍愛生命、平安出行嚴重交通違法案例案例一:老人多次碰瓷,被交警抓獲12月11日16時贛州安遠縣欣山鎮濂江路路段


江西交警曝光嚴重交通違法、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12月20日

江西交警曝光一批

全省交警部門查處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以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請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

時刻做到安全駕駛、守法駕駛

珍愛生命、平安出行

嚴重交通違法案例

案例一:老人多次碰瓷,被交警抓獲

12月11日16時贛州安遠縣欣山鎮濂江路路段,一輛小轎車與一名行人發生刮碰(無人員受傷)。交警到達現場後,雙方當事人已基本協商完畢。小車駕駛人為行人曾某購買了一瓶跌打藥並給予50元現金作為賠償。

民警經過現場勘查並向其他知情人了解情況,發現曾某當天已多次與機動車發生輕微刮碰事故,並索取錢財,作案手法基本一致(用手臂撞擊車輛後視鏡,後稱手臂受傷索取醫藥費等費用)。

民警經過縝密調查和鎖定證據,於12月11日晚將曾某傳喚到交管大隊。經審訊,曾某對自己的「碰瓷」行為供認不諱,已通過「碰瓷」行為獲得非法所得150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案例二:什麼紙,這麼貴?!被記12分還要罰款......

12月16日17時,新余交警城南大隊二中隊民警巡查時,發現一輛白色小車隨意在路邊違停,且車尾號牌被衛生紙遮擋。當民警查明情況後準備攝像取證時,駕駛員「恰巧」趕來,並爽快地承認自己是因為怕電子警察抓拍違停,便想出了用衛生紙遮擋車號牌的「高招」。見民警並沒有被自己的「坦率」打動,駕駛員又想以「剛停2分鐘而已」為由,希望民警通融,不要開罰單。

面對駕駛員違法後滿不在乎的態度,民警當場告知其故意遮擋號牌是一項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最終,駕駛員因故意遮擋號牌、違停,將面臨一次記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案例三:麵包車塞滿煙花上高速:「湖北的便宜,買回家過年」

12月4日,一名江西駕駛員及其兩名同伴聽說湖北的煙花便宜,便專門從江西開車到湖北購買,準備過年時用。三人在返回途中被湖北高速交警攔截,交警發現一輛麵包車內滿滿當當裝滿了煙花。經查詢清點,竟有67件之多!最終,三人因違法運輸危險品被移交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案例四:假牌、假證、假標,還敢上高速!

12月7日中午12時,江西高速交警七支隊第七大隊民警在石城贛閩省界收費站,發現一輛贛D籍的灰色寶馬車形跡可疑,民警立即示意車輛停車接受檢查,當駕駛員龍某將證件交到民警手上時,民警發現機動車行駛證上的車牌(贛DV92P3)與機動車懸掛的(贛DV9293)號牌不一致,民警立即將車輛及駕駛員控制進行核查。

經查,車輛懸掛號牌原車是一輛紅色比亞迪小轎車,通過聯繫比亞迪車主,車主才得知自己號牌被別人套用。而且駕駛人出示的行駛證也是假的。當民警查看車輛檢驗合格標誌時,又出現了一個假的粵A車牌檢驗合格標誌。民警再三詢問後,駕駛員承認該車是一輛拼裝車,車牌、證件、年檢標誌全是假的。據相關規定,駕駛員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行政拘留15日和罰款的嚴厲處罰。

案例五:因毒駕駕照被吊銷,不僅無證上路還逆行!

12月17日早上7時吉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縣廣場南路發現一輛逆行的白色現代小車,民警攔停該車後,對駕駛人王某出示的駕駛證進行核查,發現駕駛證已被註銷。經過民警調查盤問得知,王某有吸毒前科,駕駛證因毒駕被公安交管部門註銷,原證並沒收繳,後來開車仍使用已被註銷的C1駕駛證,以便在路上逃避檢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後還是被交警查獲。

案例六:報廢車輛頻頻上路,置公共安全於不顧

上饒市廣信區駕駛員嚴某不止駕駛報廢車上路,且自身只有三輪摩托車駕照。上饒廣信區交警通過軌跡分析,凌晨苦守3小時,最終成功將車輛攔截。目前,嚴某因准駕不符、駕駛報廢車輛已被行政拘留10日,罰款1000元。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酒駕司機追尾駛離後又出事故

近日,莆炎高速泰井段,一輛白色奧迪小車追尾一輛商務車後駛離,在靠近井岡山隧道路段,白色奧迪小車衝出路面,車輪飛出。調查發現,奧迪小車司機歐某涉嫌酒駕。經檢測,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3mg/100ml。交警詢問得知,歐某發生追尾事故後,害怕酒駕被查立即駛離,沒想到再次發生了事故。最終,歐某被處以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

案例二:男子醉駕超標準5倍多結果車毀人亡

11月25日晚上8時許,羅某某駕駛贛D牌小型普通客車沿541省道由井岡山市龍市林場往莊前方向行駛,當行駛至井岡山市541省道2公里550米路段時車輛越過道路中心黃線,駛入對向車道後車輛衝出路面撞上道路左側路邊行道樹和電線桿,造成羅某某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後經檢驗鑑定,其血液乙醇(酒精)成分含量為:434.21mg/100mL。

案例三:死裡逃生!摩托車駕駛員被卷進大貨車撿回一條命

12月15日,在萍鄉市湘東區東環路發生驚險一幕!袁某駕駛摩托車途徑一路口時進入劉某駕駛重型半挂車盲區,此時劉某沒有發現摩托車駕駛員,在轉彎時將袁某捲入車底。所幸袁某倒地位置在車輪中間,死裡逃生,但身體多處骨折,讓人直呼太驚險!目前袁某仍在醫院接受治療。

案例四:疲勞駕駛四輪電動車,撞倒路邊行人致死亡

11月16日10時50分許,在江西省南城縣裡塔鎮羅某駕駛無牌四輪電動車行駛至漁良村路段時,撞倒行人鄒某,造成鄒某當場死亡及車輛受損。

據羅某交代,「當時駕駛四輪車行駛至漁良村路段時,迷糊的想要睡覺,感覺聽到後方有貨車在打喇叭,就把方向往右打,聽到「砰」一聲,才發現撞倒了行人鄒某。」 民警對羅某進行問話時,一句話讓民警大吃一驚,「我有點疲勞,想睡覺」。民警告訴羅某既然疲勞就不要去駕駛車輛,疲勞駕駛必定是造成事故的隱患。最後,羅某因疲勞駕駛四輪電動車致鄒某死亡,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案例五:男子醉酒駕駛撞上大貨車,當場死亡!

10月29日20時於某醉酒(經檢測體內酒精含量高達:234.32mg/100ml)駕駛贛F19K**小型轎車沿撫州市東鄉區南英大道由南向北行駛至「中科易能科技有限公司」門口路段,跨越中心雙黃線超越同向行駛的由王某某駕駛的浙B8Y0**重型半掛牽引車(後牽引冀DLH**挂車),與對向由李某某駕駛的贛F070**重型自卸車發生碰撞,碰撞發生後贛F19K**小型轎車尾部再次與被超越的冀DLH**挂車左後輪再次發生碰刮,尾隨贛F070**重型自卸車後由許某某駕駛的贛F396**重型自卸車因避讓不及與贛F070**重型自卸車尾部右側再次發生刮碰,致贛F396**重型自卸車側翻於路外,發生本次道路交通事故。

本次事故造成於某當場死亡、贛F19K**小型轎車副駕駛乘客宗某某與贛F396**重型自卸車駕駛人許某某兩人受傷、四車不同程度受損。由贛F19K**小型轎車駕駛人於某某承擔本次事故全部責任!

案例六:貨車掉頭妨礙直行車輛兩車相撞一人死亡

2019年12月2日凌晨,張某駕駛皖AA83**/皖A0H**掛沿國道G353線由修水縣渣津鎮往古市鎮方向行駛,02時35分許,行駛至353國道線977KM+500m(修水縣石坳鄉政府交叉路口),在掉頭過程中,與在國道G353由古市鎮往渣津鎮方向行駛由方某駕駛的渝A99253號(實際總質量34690KG)重型自卸貨車發生碰撞,造成方某當場死亡,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判定,張某夜間駕駛機動車掉頭時妨礙了正常直行車輛通行,且該車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是引發該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方某夜間駕駛超過核定載質量的機動車,該車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未降低行駛速度是引發該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案例七:從共享電動車車筐掉落?女子不幸遭碾壓

2019年10月15日14點12分左右,在南昌市解放東路東升大道路口,一名男子與其外甥女騎行共享電動車前往艾溪湖濕地公園遊玩途中,因避讓大貨車,坐在車筐中的女子(24歲)不慎墜落在貨車右前輪附近,遭碾壓當場死亡,青山湖交警大隊接到報警後立即前往事故現場展開了調查。這起交通事故近期已處置完畢,最終認定:事故雙方負同等責任。

案例八:哥哥肇事逃逸,弟弟竟欲頂包

12月6日宜春交警直屬二大隊事故中隊民警接到報警,在袁州區秀江賓館路段發生了交通事故。民警到達現場看到一輛計程車與一輛寶馬車發生碰撞,車輛受損嚴重。民警立即詢問事發情況,計程車司機告訴民警,事故發生後寶馬車駕駛員打了一個電話就沒見人了,另一名男子來到現場,告訴他自己是司機。交警對自稱是寶馬車駕駛員的男子進行詢問時,男子對自己是否為駕駛員保持沉默。民警通過調取監控發現真正駕駛員手上佩戴了手錶,而該駕駛員沒有佩戴,隨後民警依法傳喚該男子至交警二大隊辦案中心接受調查。

鐵證如山,男子只得供認自己不是事故發生時的駕駛員,真正駕駛員為其哥哥曾某。曾某由於怕被交警查出酒駕,就打電話要其弟弟來幫其處理交通事故,自己則逃離現場。12月7日,曾某因發生交通事故逃逸被交警部門依法處以罰款1500元、駕駛證暫扣、記12分,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來源:江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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