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幼兒遊戲權

中國教育新聞網 發佈 2020-06-14T15:04:07+00:00

這是第一部保障兒童遊戲權利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性約定。在遊戲機會方面,《公約》提出:保障全體兒童有機會實現遊戲權利。

1989年《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提出:兒童有從事適合其年齡的遊戲和娛樂活動的權利。這是第一部保障兒童遊戲權利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性約定。

1990年中國簽署《公約》。30年來,保障兒童遊戲權已成為我國政府和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遊戲權是兒童的基本人權之一,幼兒園是保障幼兒遊戲權的重要執行主體。然而,目前較多的幼兒園還缺乏保障遊戲權的意識和能力。

幼兒四種遊戲權尚未得到充分保障

結合國內外相關法律法規,可以將遊戲權歸納為遊戲實施權、遊戲自主權、遊戲發展權和遊戲安全權。從一些幼兒園存在的現象可以發現,四種遊戲權還沒有得到充分保障。

第一,遊戲時間和空間不足,幼兒缺乏遊戲實施權。幼兒園應為幼兒提供充分的遊戲時間和空間,保證幼兒平等地開展遊戲活動。然而,在遊戲時間方面,幼兒園因接待任務而臨時取消幼兒遊戲活動的情況時常發生;在遊戲空間方面,目前仍有幼兒園存在戶外遊戲場地不足、室內沒有設置充分的區域遊戲空間等問題。在遊戲機會方面,《公約》提出:保障全體兒童有機會實現遊戲權利。但在一些幼兒園,教師因歧視少數幼兒而不為幼兒提供平等遊戲機會的現象時有發生。

第二,教師高控遊戲的進程,幼兒缺乏遊戲自主權。遊戲自主權主要包括表達意見和自由選擇的權利。在表達意見的權利方面,《公約》提出:締約國應確保有主見能力的兒童有權對影響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項自由發表自己的意見。然而,目前有些幼兒園存在著教師主導幼兒的遊戲活動,或是教師因考慮到班級秩序或其他原因選擇忽視幼兒的建議等問題。在自由選擇的權利方面,有些教師常常對遊戲的進程和發展進行控制,或是披著遊戲的外衣實質上開展知識技能的學習,這不符合遊戲權的基本精神。

第三,忽視材料和指導質量,幼兒缺乏遊戲發展權。遊戲發展權是指幼兒在遊戲的過程中獲得身體、認知、情感等方面的發展。然而,實踐中往往因遊戲材料不足、遊戲種類單一、遊戲活動簡單或過於複雜、教師過程指導不足、教師無法關注識別和回應等問題,制約了幼兒在遊戲中的發展。

第四,缺乏嚴格維護和篩選,幼兒缺乏遊戲安全權。遊戲安全權主要包括身體安全、心理安全和隱私安全。首先,身體安全方面,《公約》提出:應盡最大可能,保障兒童的生命、存活與發展。締約國應確保負責照料或保護兒童的機構、服務部門及設施符合主管當局規定的標準,尤其是安全、衛生、工作人員數目和資格以及有效監督等方面的標準。目前有些幼兒園仍然存在著由於玩教具不符合配備標準、遊戲過程中安全無保障、遊戲器械維修不到位等問題,導致遊戲安全事故頻發。其次,心理安全方面,《公約》規定:對於遊戲過程中所涉及的大眾傳播媒體,國家應給予管制措施,以確保兒童獲得適宜的資訊。然而,有的幼兒園在選擇圖片、視頻等遊戲素材時,因沒有經過嚴格篩選而導致幼兒心理受到傷害的事件時有發生。最後,隱私安全方面,《公約》規定:兒童的隱私不可隨意或非法干預。實踐中,幼兒園教師有時會在沒有經過幼兒允許的情況下對幼兒建構的遊戲場域進行「檢查」,或隨意登錄幼兒電子遊戲的密碼、帳號等,這都損害了幼兒的遊戲隱私權。

保障幼兒遊戲權從四個責任主體入手

保障幼兒權利是幼兒園教育的重要職能,園所管理者、教職工、家長等責任主體,應形成尊重幼兒遊戲權的意識,通過切實行為保障幼兒遊戲權。

首先,完善園所管理,有效落實幼兒的遊戲權。園所領導者應完善不合理的管理制度,為保障遊戲權提供條件。在遊戲時間方面,領導者應打破單一固化的時間制度,為教師提供安排班級活動的彈性空間,減少因為時間原因對幼兒遊戲過程的打斷;在遊戲空間方面,嚴格根據《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規定控制班額,增加遊戲空間配備資金,充分利用走廊、陽台、屋頂等擴大遊戲空間,提供多元化的遊戲場域以滿足幼兒不同領域學習的空間與設備需求;在遊戲發展方面,定期組織遊戲教研活動,研討遊戲活動的組織、遊戲材料的投放、遊戲過程的觀察、遊戲結果的反思,以幼兒發展為著眼點進行遊戲活動的組織與實施;在遊戲安全方面,加強遊戲器械的正確使用說明與示範,並遵循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建立玩教具檢驗制度,進行教學及運動遊戲器材設備維護、檢查、保養和修繕工作。

其次,提升教師能力,科學提升遊戲活動質量。教師是幼兒園中保障幼兒遊戲權的直接主體,應不斷提升個人素質,科學認識和保障幼兒遊戲權。教師應認真學習和貫徹關於兒童遊戲權保護的法律法規,掌握兒童遊戲權的內涵、主要內容以及保障遊戲權的方法途徑等。此外,教師應增強保障幼兒遊戲權的專業能力,提供充分的遊戲時間和空間,將遊戲目標與教育目標緊密結合,根據幼兒年齡、成熟度、能力以及發展水平組織遊戲活動,運用遊戲的方式使幼兒積極參與到學習之中,積極觀察幼兒在遊戲中的行為,為幼兒提供個別化指導和遊戲建議,並在反思遊戲材料適宜性的過程中不斷更新和完善遊戲材料。

再其次,開展家長教育,凝聚共識保障遊戲權。幼兒園對幼兒遊戲權的保障離不開家長的支持,但在傳統「精於勤,荒於嬉」的社會文化生態下,在當下「不能輸在起跑線上」口號煽動下,較多的家長仍秉持著重知識、技能的「功利化」教育價值取向,導致部分幼兒園為保留生源而開展「小學化」教育,嚴重擠占了幼兒的遊戲時間。幼兒園應通過講座、政策研讀沙龍等形式對家長進行相關教育,提升家長保護幼兒遊戲權的意識,與幼兒園凝聚共識,積極支持幼兒園開展以遊戲為基本活動的教育。

最後,培養幼兒意識,提升幼兒自我保護能力。兒童權利意識是兒童對自我利益和自由的認知。幼兒作為遊戲權的主體,其主體權利意識的覺醒是保障幼兒遊戲權的重要內部力量。幼兒園應通過各種教育活動在幼兒心中種下「權利」的種子,如與幼兒分享和討論與遊戲權有關的法律法規,傾聽幼兒關於「小學化」的想法,設計遊戲活動幫助幼兒認識自身享有的遊戲權,通過模擬情景演練獲得維護自身遊戲權的方法,以提升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作者單位: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基礎教育研究所)

《中國教育報》2020年06月14日第3版

作者:孫薔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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