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雷珠單抗在早產兒視網膜病變治療中的應用

fans news 發佈 2022-01-11T10:08:54+00:00

編者按:早產兒視網膜病變(ROP)是一種可導致早產兒視網膜脫離和失明的血管增生性眼病,在歐洲高度發達國家有3-11%的兒童失明歸因於ROP,在歐洲中等發達國家有0-42%兒童失明歸因於ROP。

編者按:早產兒視網膜病變(ROP)是一種可導致早產兒視網膜脫離和失明的血管增生性眼病,在歐洲高度發達國家有3-11%的兒童失明歸因於ROP,在歐洲中等發達國家有0-42%兒童失明歸因於ROP。研究證實,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在ROP的病理過程中起到關鍵作用,故抗VEGF生物製劑逐步用於ROP的臨床治療,並被證實有著優異的療效。既往標準治療方案——雷射治療存在治療不足或過度治療的併發症,如前段燒傷、出血或缺血以及潛在的治療後高度近視率升高,因此當下抗VEGF藥物被認為是治療ROP的一種很有前景的方法,有望替代雷射治療,以更小的損傷為患者帶來更佳的治療效果。雷珠單抗是一種靶向VEGF-A的單克隆抗體片段,是歐盟首個也是目前唯一一個經EC批准用於治療早產兒視網膜病變(ROP)的抗VEGF藥物,也是國內目前唯一獲批ROP適應證的抗VEGF藥物。近期,發表於Paediatr Drugs雜誌的一篇綜述,從歐盟的角度出發,總結了雷珠單抗治療ROP的藥理機制、有效性和安全性,並討論了其在ROP治療中的地位。

藥理機制

雷珠單抗在成人和兒童人群中的藥理特性已基本明了,表1總結了雷珠單抗的關鍵點。雷珠單抗可通過與VEGF-A的結合,阻斷VEGF-A與其受體VEGFR-1和VEGFR-2的相互作用,從而阻止新生血管的生成。值得注意的是,雷珠單抗治療與全身VEGF抑制無關,雷珠單抗是Fab片段,無融合蛋白中通常存在的可結晶片段區(Fc)。Fc片段的缺失,減少了其從玻璃體滲透到體循環,並使其迅速從體循環中消除,系統暴露量低。(表1)

表1. 雷珠單抗的藥理學

治療效果

雷珠單抗ROP適應證的批准基於其III期RAINBOW試驗,RAINBOW試驗是一項隨機、開放標籤、對照、多中心的臨床研究,在26個國家開展共入組了225例ROP患者,比較了玻璃體內注射雷珠單抗相對於雷射手術的療效和安全性。RAINBOW試驗中,將兩種不同濃度(0.1mg和0.2mg)雷珠單抗與雷射手術進行了比較,並在研究開始後的第24周進行療效評價(圖1)。

圖1. RAINBOW試驗設計

RAINBOW試驗結果顯示,大多數玻璃體內注射雷珠單抗的患者在24周時治療成功,雷珠單抗0.2mg組(80%的患者)的治療成功率高於雷射治療組(66%),但未達到優越性的統計學意義。(表2)雷珠單抗治療後對視力的長期影響尚不清楚,但RAINBOW擴展研究的中期分析沒有顯示視力退化的證據。

表2. RAINBOW試驗結果

兒科患者對雷珠單抗的不良反應與成人已知的安全性一致,大多數不良反應緣於玻璃體內注射操作。此外,在RAINBOW臨床試驗中未觀察到全身性VEGF抑制,這與雷珠單抗的快速全身清除的特點一致。眼部嚴重和非嚴重不良事件(AEs)的頻率,以及嚴重和非嚴重系統性AEs的頻率在雷珠單抗0.2 mg組、雷珠單抗0.1 mg組和雷射治療組之間無差異。

給藥劑量

在歐盟和日本,雷珠單抗治療ROP的推薦劑量為0.2 mg,每隻眼玻璃體內注射0.02 mL。在歐盟國家,若出現ROP復發跡象,患者可在注射間隔≥4周的情況下重新使用雷珠單抗,在開始治療≤6個月時,每隻眼睛最多可注射3次。不推薦雷珠單抗與其他全身或眼部抗VEGF藥物同時使用。依據國內現有雷珠單抗劑型,建議治療ROP 的劑量是0.25 mg/0.025 ml。

總體而言,雷珠單抗是治療ROP的一種有效的、安全的、耐受性良好的藥物,與全身性VEGF抑制無關。雖然其對視力長期影響的結果尚不可知,但雷珠單抗是ROP治療方案中替代雷射治療的優異選擇。

參考文獻:

【1】Lee A, Shirley M. Ranibizumab: A Review in Retinopathy of Prematurity. Paediatr Drugs. 2021 Jan;23(1):111-117. doi: 10.1007/s40272-020-00433-z. Epub 2021 Jan 15. PMID: 33447937.

【2】海峽兩岸醫藥衛生交流協會眼科專業委員會小兒視網膜學組,中華醫學會眼科學分會眼底病學組.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玻璃體腔注射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藥物治療的專家共識[J].中華眼底病雜誌,2021,37(11):836-840.

資料過期,視同作廢。

(來源:《國際眼科時訊》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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