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明的三次上升周期 第十五章 隆慶開關和俺答封貢

範子盛論道 發佈 2022-05-24T19:36:12.802611+00:00

據《殊域周咨錄》記載,「本朝洪武三年,遣使持詔諭西洋諸番曰:『自古為天下主者,視天地所覆載,日月所照臨,若遠若近,生人之類無不欲其安土而樂生。



作者 范子盛


明朝在洪武、永樂、宣德年間,都有中央政府組織的大規模的艦隊遠航。據《殊域周咨錄》記載,「本朝洪武三年,遣使持詔諭西洋諸番曰:『自古為天下主者,視天地所覆載,日月所照臨,若遠若近,生人之類無不欲其安土而樂生。然必中國治安而後四方外國來附。近者元君妥歡帖木兒荒淫昏弱,志不在民。四方豪傑割據郡縣,十去八九。朕憫生民之塗炭,興舉義兵,攘除暴亂,天下軍民尊朕為皇帝。國號大明,建元洪武。前年克取元都,四方以次平定。其占城、安南、高麗諸國俱已朝貢。今特遣將巡行北邊,始知元君己歿。獲其孫買的里八剌,封為崇禮侯。朕仿前代帝王治理天下,惟欲中外臣民咸樂其所。又慮汝等僻在遠方,未悉朕意,故遣使者往諭,咸使聞知。』既而遣前行人聞良輔往諭西洋諸番。於是古里國主遣使來貢,進金葉表文。上以其國涉海道遠,賜賚甚厚。」可見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就以聞良輔帶隊組織了一次下西洋的活動,向西洋諸番宣示其為元朝繼承國的地位。西洋的古里國(其位置相當於今天印度的卡利卡特)亦派遣使者來明朝朝貢,承認明朝的世界領導者的地位。

我在這裡還要補充一下,聞良輔是什麼人?這個聞良輔啊,他是浙江德清人,很有才行。洪武中為監察御史,累升大理寺少卿,以行人身份出訪了西洋諸番。永樂初,他又以副使身份出使暹羅等國,官至廣東按察使。應該這樣說,明朝是一個航海家輩出的朝代,湯和、廖永忠、聞良輔、鄭和、鄭芝龍、鄭成功等等一系列的人物都為明朝航海事業的發展做出了貢獻,他們因為擁有官職所以在歷史中留下了名字,其實明朝還有許許多多無官無職為航海事業做出卓越貢獻的無名英雄。但是不管怎樣,這些閃光的名字佐證了明朝是一個航海事業極其發達的朝代。

明朝永樂、宣德期間派遣鄭和七次下西洋創造極大輝煌,這已是人們所熟悉的史實了。

但是一個令人費解的問題是為什麼至此之後明朝政府組織的大型航海活動就戛然而止了,這裡面究竟是何因由呢?

這裡面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一方面可能因為是繼任的皇帝缺乏雄才大略,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國內政局不穩的,權力鬥爭激化以及守舊派官員的阻擾和破壞,在此情況之下繼續派遣一支數萬人的艦隊在大洋上游弋已經成了難以想像的事情。我一直在努力地思考這個問題,幸運的是我找到了一份寶貴的可以算得上第一手的歷史資料。依靠這份歷史資料,我對於明代官辦下西洋活動停止的原因有了一定的了解。這份歷史資料就是《殊域周咨錄》。

《殊域周咨錄》一書大約成於萬曆二年(1574年),由嚴從簡撰。嚴從簡字仲可﹐號紹峰﹐浙江嘉興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進士。初授行人,掌傳旨,冊封、撫諭等事;後轉工科﹑刑科給事中,擔任紀檢、監察、諫議等工作。此書是他為官行人司時所撰。明朝設立的行人司有點相當於現在的外交部,有撫諭四方的作用,而行人則可以作為使者由明朝政府派往海外各個番國發揮傳旨、冊封、賞賜、慰問等諸多方面的作用。嚴從簡是明朝官員,又在行人司工作過,因而接觸了大量的明朝內部檔案,對於明朝的決策內情比較了解,尤其是明朝如何處理下西洋等周邊的事務屬於行人司相關業務範圍的事情,因此嚴從簡的《殊域周咨錄》是有重要史料價值的。我從他的書中發現了幾則關於明朝海洋戰略波動的重要資料,摘錄於下。

一則是:(成化)十六年,議征安南,既而罷之。時安南累歲侵擾占城。占城遣使入奏請討之。汪直因獻取安南之策。職方郎中陸容上言:「安南臣服中國已久,今事大之禮不虧,叛逆之形未見,一旦以兵加之,恐遺禍不細。」直意猶未已,傳(時中官汪直專寵用事)上旨索永樂中調軍數。時劉大夏亦在職方,故匿具籍。徐以利害告尚書餘子俊,力言沮之。事乃寢。

二則是:(永樂)二十二年,仁宗即位。從前戶部尚書夏原吉之請,詔停止西洋取寶船,不復下番。宣德中復開,至正統初復禁。成化間,有中貴迎和上意者,舉永樂故事以告。詔索鄭和出使水程。兵部尚書項忠命吏入庫檢舊案不得,蓋先為車駕郎中劉大夏所匿。忠笞吏,復令入檢三日,終莫能得,大夏秘不言。會台諫論止其事。忠詰吏謂:「庫中案卷寧能失去?」大夏在旁對曰:「三保下西洋費錢糧數十萬,軍民死且萬計。縱得奇寶而回,於國家何益!此特一敝政,大臣所當切諫者也。舊案雖存,亦當毀之以拔其根。尚何追究其有無哉!」忠竦然聽之,降位曰:「君陰德不細,此位不久當屬君矣。」(大夏後果至兵部尚書)自後其國亦不常至,間一遣使朝貢雲。

三則是:時虜逼塞下,中官苗逵力請出兵。劉大夏議不可。上曰:「永樂間,頻年出塞破虜,今何不可?」對曰:「皇上聖武固同於太宗,奈今將士遠有不逮。不若且令各邊料敵戰守。」上曰:「朕幾為人所誤。」事乃寢。

通過這幾則史料我們看出造成明朝方興未艾的官辦海洋事業突然終止的原因竟然是一個名叫劉大夏的人物不符合歷史發展方向的作為。

世界沒有一勞永逸的事情。鄭和航行給明朝帶來的好處實在是多。但是到了明憲宗朱見深當政的成化年間,即公元1465-1487年,此時鄭和下西洋創造的巨大戰略遺產已經開始鬆動了。其主要表現在於安南屢次侵略占城。須知安南和占城都是明朝屬國。兩個經由明政府冊封的屬國有矛盾,理應申報宗主國裁決。但是安南沒有這樣做,它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對占城採取了說打就打的方針,欺凌不斷。在不堪忍受的情況,占城向明中央政府控告了安南的侵略行徑,請求主持正義。在接到了占城的控訴之後,明憲宗本欲採取行動,征伐安南,維護和諧的秩序。不過由於劉大夏將永樂年間征安南的軍事地圖籍和航海地圖故意藏匿,明朝維護其宗主權和地區穩定的正當行動只好不了了之。

成化年間,明朝政府試圖恢復鄭和時代的航海,不過鄭和的航海資料的又被劉大夏藏匿,於是航海計劃只得作罷。而此時明朝的北部亦危機,遊牧民族頻頻進攻,明朝本欲遠征反擊,但是由於劉大夏的阻撓反對,事又作罷。

從本質而言,劉大夏阻撓出海、藏匿航海圖籍的做法反映了明代的官僚階級在航海的問題上實際上分裂成了開明派和保守派兩派。

湯和、廖永忠、聞良輔、鄭和、鄭芝龍、鄭成功等等一系列的人屬於支持航海的開明派。這些人的一個共同特點是看到了航海活動帶來的巨大價值,因而他們迫切的需要通過開展航海活動來建功立業。而航海事業的高風險伴隨著高收益。一些航海成功的佼佼者其在國內的政治經濟地位的必然會迅猛提高,他們會獲得更高的官職,也會獲得更多的財富。因此他們勢必會招來反對航海的保守派官員的嫉妒、阻撓和破壞。

而明朝的皇帝戰略意圖總體傾向於航海,但是皇帝的決策相當程度上受到保守派官員和開明派官員的左右。由於以劉大夏為代表的保守派官員在後來在政策決策上面取得了優勢,因而明朝除了少數像朱元璋、朱棣這樣強勢的皇帝能夠力排眾議大力推動航海以外,其他弱勢的皇帝大多是有心無力。

儘管如此明朝仍然是無法撼動的海上強國。許多退役的海軍官兵也轉而以私人身份從事海洋貿易,形成了更加強大的海洋利益集團。

而且明代和宋代一樣受到北方遊牧民族騎兵集團的威脅,這使得明朝的保守派官員需要同海洋集團形成一定的同盟關係,這便為明代海洋事業的發展打開了較寬的空間。這也是為什麼劉大夏一方面極為厭惡鄭和航海將其視為「弊政」,揚言要將鄭和航海圖「毀之」,另一方面劉大夏又只是「藏匿」了鄭和的海圖,似乎好像劉大夏還沒有真的「焚毀」鄭和的海圖把事情完全做絕的原因。

現在有一些人寫文章把劉大夏描寫為「縱火人」,說是他縱火焚毀了鄭和的航海資料。這樣一種說法和明代留存下來的第一手資料對比還是有點誇大的。明代的資料只是確切地說劉大夏藏匿了鄭和的海圖,並且揚言要銷毀,但究竟毀了沒有,《殊域周咨錄》這個書沒有明確。

如果我們懷著美好的希望設想,或許有一天我們還有可能找到被劉大夏藏匿的鄭和海圖,或許就在北京明代遺留的兵部檔案館的某個角落裡面,也許劉大夏並沒有把這些資料遠距離轉移,或許將來的某一天我們還可以找到這些寶貴的資料。還有一種的可能是,劉大夏將藏匿的鄭和海圖交給了私人,因為自從明朝的官辦航海停止之後,明朝私營的海洋事業依然在發展。

當然確定的歷史就是,以劉大夏為代表的明代保守派官員在鄭和死後的明朝中期成功地壓制了先進海洋力量的發展,並且導致了一系列的惡果在未來幾百年連鎖發生。劉大夏主要做了三件事情,阻止明朝征安南、下西洋和出塞北征。劉大夏憑著這三大「政績」居然升任明朝的兵部尚書(相當於現在國防部長),這是非常荒謬的事情。在劉大夏主政明朝國防工作期間,不謀打仗,不謀打贏,只謀退守、保平安、混日子,明朝的陸軍(特別是騎兵)以及海軍的建設因此全面走入全面廢弛。自從劉大夏起,明朝的軍事力量確實出現了一個轉折點,那就是從這以後明朝的朝廷(中央政府)逐步陷入無兵可用,無兵能戰的窘境。到了明朝中後期能打勝仗的陸軍是戚繼光的戚家軍,能打勝仗的海軍是鄭芝龍、鄭成功父子領導的鄭家軍。戚家軍和鄭家軍都屬於私家軍隊。中國以往的各個朝代都有這個規律,一旦政府軍廢弛了,朝廷就依靠招安、收編私家軍隊來維持局面。當然一旦朝廷靠私家軍隊來維持,也就持續不了太久的時間了。明朝的情況是比較奇怪。比方說,唐朝是經歷了安史之亂以後才依靠各地私人武裝,結果造成藩鎮割據的局面,唐朝也就滅亡了;清朝是遭遇的了太平天國運動,清朝的八旗兵、綠營兵都打不贏,清廷才下詔各地組織團練,結果造出了湘軍、淮軍等等各路諸侯,最後清朝也滅亡了。明朝的獨特之處是在海軍創造了七下西洋的輝煌,陸軍創造了五征漠北的輝煌的情況下,劉大夏以明朝兵部一個小職員的身份用藏匿作戰資料這樣一種如同潑皮耍賴的方式讓明朝中央政府直轄的海陸軍都面對危機不再出征,不作反映,靜養廢弛而死,這不能不說是歷史上的一件怪事。

總的說來,明代海洋事業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

一是從吳元年到宣德這六七十年的時期。此時期明廷初立,國力虛弱,急需通過發展官辦航海事業來宣示國威、擴大政治影響力、以及在海外取得高額經濟利益,以解決國內的需求。就拿明成祖朱棣來說,他五征漠北、遷都北京、營建武當山、興建南京大報恩寺、編修永樂大典,如此多的大手筆,所耗資金十分巨大。而朱棣之所以能支付得起這些巨款,很大程度是依靠鄭和七下西洋所獲得的盈利。

第二個階段是正統到嘉靖這一百餘年的時期。這一時期的特徵是,明朝在有了前期的積累後,進取心大為消退,朝廷中保守派官僚集團極力主張停辦官辦出海並禁止民間出海。因此這一時期的明朝的海洋利益集團只能以走私的形勢發展。但是這種走私在相當程度上也被官方默許,處在半合法化的階段。比方說廣東布政司參議陳伯獻形容當時的海上貿易的實況是「近許官府抽分,公為貿易,遂使奸民數千,駕造巨舶,私置兵器,縱橫海上」。又據《海澄縣誌·卷十一·風土誌-風俗考》記載成化(1465-1487)、弘治(1488-1505)之際,雖未被官方許可,但是福建漳州私人出海十分興盛,並且獲得厚利,出現「風向帆轉,寶賄填舟,家家賽神,鐘鼓響答。東北巨賈競灣爭馳」的繁榮局面,漳州也因此獲得了「小蘇杭」的美譽。

第三個階段是從隆慶到崇禎這七十多年的時間明朝政府將民間出海貿易合法化了。《明史》稱讚道:「穆宗在位六載,端拱寡營,躬行儉約,尚食歲省巨萬。許俺答封貢,減賦息民,邊陲寧謐。」 隆慶皇帝明穆宗朱載垕雖然在位只有短短的六年,但是做了兩件順應民心和社會發展規律的好事。一是許俺答封貢,在一定程度上開通了陸上絲路。第二就是在隆慶元年(1567年),朱載垕批准了福建巡撫都御史涂澤民「請開市舶,易私販為公販」 的奏議。隨即正式開放漳州月港為對外通商口岸,准販東西洋。漳州月港在明朝政府的政策扶植下迅速地繁榮起來,到萬曆年間(1573~1620年)達到全盛。這段歷史被稱作「隆慶開關」。

隨著民間私人的海外貿易的合法化,明朝的經濟社會出現積極開放、高速發展的局面。研究中國古代貨幣的學者王裕巽經過分析認為,從1567年到1644年這段時間,海外流入明朝的白銀總數大約為3億3千萬兩,相當於全世界生產的白銀總量的三分之一。中國的工商業因此而大發展。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明代海外貿易主要是以我國海商赴海外貿易的方式來進行的。宋元時期的泉州港就是全球知名的海港,有許多中國商人出海貿易,但是相比之下當時阿拉伯等地的商人駕船來華貿易的更多。明代福建漳州龍海海澄人張燮,他在萬曆四十五年(1617)寫成了《東西洋考》,指出:「市舶之設始於唐宋,大率夷人入市中國。中國而商於夷,未有今日之多也」。可見明代雖然有「夷艘鱗集游業」 於月港,但中國商人自己駕船出海貿易是當時的主流。根據《菲島史料》一書所載的資料統計,當時每艘帆船載運人數平均在250至300人之間,若月港出洋船隻以萬曆十七年(1589年)官定額數88艘計算,每年經由月港出洋貿易的中國人至少有二萬二千人。如此眾多的人數,確實是唐宋以來所未曾有過的現象。由於明朝政府的開放政策,促進了海外貿易市場的擴大。中國海商通過菲律賓群島和南洋群島作為中繼站直接與西班牙、葡萄牙、荷蘭、英國等歐洲國家進行了廣泛的貿易,並且同美洲建立了貿易關係。由於明代海外貿易是由華商出海完成的,明朝自主擁有制海權,因此明朝的海外貿易出超地位十分顯著,「華人運貨入菲,至今年而暴增。每年從西國運來的銀元輸往中國者,達五十萬以上」,而月港更是「歲無慮數十萬」。明朝的海外貿易將絲綢、瓷器、茶葉的出口發揮到了較高水平,獲得了大量白銀收入。

「隆慶開關」是明代繼鄭和下西洋之後海洋事業的又一重大發展,明朝的私營海洋事業由此得以合法化。儘管明朝的官辦海洋事業停止多年,但是依靠「隆慶開關」的政策明朝海洋事業又迎來了第二春。梁啓超說,中國自鄭和之後再無鄭和,而西方人自哥倫布之後有無數哥倫布,這樣的說法其實是錯誤的。事實上,明朝的海洋事業一直很發達,大量的善於航海善於貿易的民間「鄭和」一直都層出不窮。

「隆慶開關」為明朝政府帶來了大量的關稅收入。 「隆慶開關」後明朝政府專設督餉館徵收進口關稅。根據官方數字的統計,初開關時,月港的舶稅僅三千多兩 ,而萬曆四年(1576年)「額至萬金」,十一年(1583年)「累增至二萬有餘」,二十二年(1594年)「驟溢至二萬九千有奇」。從隆慶初年到萬曆二十二年的27年中,約增加十倍。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福建稅銀近六萬兩,而這年月港舶稅逾三萬五千兩,占全省稅銀的大半。所以當時的人們將月港稱為「天子之南庫」。月港的關稅原本由福建地方管轄。1599年,明神宗萬曆皇帝朱翊鈞派遣宦官充當稅使進入福建將月港出海商船的稅銀徵收權直接收歸中央管轄,由此亦可看出明朝政府對於海洋貿易的倚重。

1600年12月31日英格蘭女王伊莉莎白一世授予東印度公司皇家特許狀,給予它在印度貿易的特權。與之類似的是,明朝在隆慶元年開放的海商出海貿易採取的也是特許經營的模式,這些海商需要在政府辦理「船引」才能夠合法營業。所謂「船引」就是明朝政府發給商民出海貿易的執照。明朝政府又根據「船引」向海商徵收「引稅」。「船引」起初僅有50份,萬曆三年(1575年)增加到100份。萬曆十七年,進一步規定了前往東西二洋各港的具體船數,其中准往東洋44隻,計:呂宋16隻,屋同、沙瑤、玳瑁、宿務、汶萊、南旺、大港、吶嗶嘽各2隻,磨蕘央、筆架山、密雁、中邦、以寧、麻里呂、米六合、高藥、武運、福河侖、岸塘、呂蓬各1隻;往西洋44隻,計:下港、暹羅、舊港、交趾各4隻,柬埔寨、丁機宜、順塔、占城各3隻,麻六甲、順化各2隻,大泥、烏丁礁林、新洲、啞齊、交留吧、思吉港、文林郎、彭亨、廣南、吧哪、彭西、陸坤各1隻。合計88隻。萬曆二十一年增加到100隻,二十五年再增至137隻。「後以引數有限,而私販者多,增至二百十引矣。」除此之外還有未經批准給引的商船。學者研究認為,若把外國來月港的商船計算在內,到17世紀初,每年往來於月港的中外商船數目當在300多艘次。每年風汛期,由月港駐紮的數百艘商船,船大者,寬三丈五六尺,長十餘丈;船小者,寬二丈,長七八丈。它們滿載著中國的商品揚帆破浪,滿足海外市場的需求;待到季風轉向之後,這些海商又滿載著外國的商品回歸大明本土,獲取豐厚的利潤。明朝輸出的商品主要有絲綢、布匹、瓷器、茶葉、沙糖、紙張、酒等。湖州生絲、景德鎮瓷器、漳州紗絹絨緞、海澄金線等在國際市場上大受歡迎,遠銷東西洋。輸入的物產,品種之多也超過歷代,見錄於張燮《東西洋考》的進口商品達114種。發達的海外貿易為明朝帶來了繁榮的經濟。《東西洋考》盛讚道,「我穆廟時除販夷之律,於是五方之賈,熙熙水國,刳艫朦,分市東西路。其捆載珍奇,故異物不足敘,而所貿金錢,歲無慮數十萬,公私並賴,其殆天子之南庫也。」「富商巨賈,捐億萬,駕艨艟,植參天之高桅,懸迷日之達蓬,約千尋之修纜,築天后之崇宮,建旗鼓之行列,啟八窗之玲瓏;乃涓吉日,祀陽侯,鳴金鼓,發棹歌,經通浦,歷長洲……外域既至,相埠彎舟,重譯入國,金弊通酋,期日互市,定儈交售……持籌握算,其利十倍,出不盈篋,歸必捆載。」

明朝天啟年間,荷蘭人的勢力達到高峰,他們把戰船開到福建澎湖列島一帶海面,並於1624年占據台灣,不斷騷擾明朝的東南沿海,使漳州地區的海外貿易遭到嚴重的打擊,月港也因之走向衰落。但是此時,明朝的閩南沿海又崛起了以鄭芝龍為首的海商集團,鄭氏集團組織武裝力量對荷蘭殖民者進行有力的反擊,並將廈門建設成為更加便利、規模更大的開展海外貿易的港口,而且以此為根據地,於1661年3月起經過9個月的激戰成功地收復了台灣,驅逐了荷蘭殖民者在我國東南沿海一帶的侵略勢力。

在明朝政府除了劉大夏這樣的極力反對出海的保守主義的官僚,也不乏主張積極開發海外市場的有識之士。例如,1564年福建巡撫譚綸在《條陳善後未盡事宜以備遠略以圖治安疏》中指出,「世人濱海而居者,不知其凡幾也,大抵非為生於海,則不得食。海上之國方千里者,不知其凡幾也,無中國絮綿絲帛之物,則不可以為國。御之怠嚴,則其值愈厚,而趨之愈眾。私通不得,即掇奪隨之。昔人謂;『弊源如鼠穴,也須留一個,若還都塞了,處處俱穿破。』意正如此。」其後任的福建巡撫許孚遠也在奏疏中說:「市通則寇轉而為商,市禁則商轉而為寇。」由於有這些開明的務實派官員的推動,明朝的海洋事業在曲折中前進,創造了傲人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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