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糾正維生素 D 缺乏?梳理維生素 D 的治療劑量及安全性

週六之於 發佈 2023-01-19T16:08:49.134040+00:00

儘管不同研究差異很大,導致維生素 D 中毒的血清 25-D 水平常在 224 ng/mL以上,其對應的維生素 D 補充劑量多超過每天 30000 單位,且應用時間較長。

隨著對維生素 D 研究的不斷深入,除了骨骼作用外,維生素 D 在肌肉、心血管、代謝、免疫、腫瘤發生、妊娠和胎兒發育等多方面也發揮著重要的影響

我們最常見的維生素 D 劑量,通常在 400~2000 單位每日,屬於日常補充劑量。但是,對於缺診維生素 D 缺乏的患者,只給予 400~2000 單位每日的補充劑量是遠遠不夠的,應當採用治療劑量以糾正。

那麼,不同年齡段的維生素 D 缺乏患者應當採用怎樣的治療劑量? 安全性又如何呢?讓我們來一探究竟。

人體維生素 D 的來源

人體維生素 D 的主要來源為表皮中的 7-脫氫膽固醇,經陽光中紫外線(波長 290~315 nm)照射後轉變為維生素 D3 前體,再迅速轉換為維生素 D3

人體維生素 D 的另一來源,則為食物獲取,包括:植物性食物(如陽光照射的蘑菇)來源的維生素 D2(麥角固醇);及動物性食物(如深海魚類脂肪)來源的維生素 D3(膽骨化醇)

但食物中含有維生素 D 的種類及含量比較少,在陽光照射不足的情況,人體是很難從食物中獲取足夠的維生素 D 補充的。

因此,缺少日照時建議補充維生素 D,維生素 D2 或維生素 D3 均可,二者在療效和安全性方面無顯著差別

維生素 D 在人體的轉化

不管是陽光照射還是食物或補充劑獲取,攝入體內的維生素 D 都不能直接發揮作用,需要經過兩步羥化,才能發揮作用。

第一步羥化,主要是在肝臟中,被 25-羥化酶轉化為不具有生物活性的 25-羥維生素 D [25-(OH)D]。其是血液循環中維生素 D 的主要形式,主要儲存在血液中,能反映維生素 D 營養狀態

第二步羥化,主要是在腎臟中,經 1-α 羥化酶轉化為具有生物活性的 1,25-雙羥維生素 D [1,25(OH)2D],其合成主要受 PTH 的調控,在血液循環中停留時間較短。

目前認為維生素 D 的代謝主要在肝腎,不過 Karras 等研究顯示 25-羥化酶、1-α 羥化酶幾乎在全身所有的組織器官均有表達,因此,維生素 D 兩次羥化可以在同一組織細胞內完成,而非依賴肝-腎轉化提供。

維生素 D 肝腎外羥化機制

維生素 D 的作用

維生素 D 經兩步羥化後,最終生成具有生物活性的 1,25(OH)2D ,後者會被維生素 D 結合蛋白(DBP)輸送到各個靶器官組織,與這些組織細胞內的維生素 D 受體(VDR)結合,上調下調靶基因的轉錄,從而發揮經典的骨骼作用,及許多非經典的骨骼外作用

VDR 除存在於腸道、 腎臟和骨骼以外, 還存在於許多其他組織,1,25(OH)2D 作用於這些組織細胞內的 VDR 後, 發揮許多非經典作用,包括抑制細胞增生、刺激細胞分化、抑制血管生成、刺激胰島素合成、抑制腎素合成、刺激巨噬細胞內抑菌肽合成、抑制 PTH 合成和促進骨骼肌細胞鈣離子內流等

隨著 VDR 和 1-α 羥化酶在許多骨外組織中被發現,維生素 D 的作用已不再囿於調節鈣磷代謝和維護骨骼健康,其在肌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癌症、自身免疫和炎性反應等中的作用也逐漸被關注

因此,如果體內維生素 D 充足的情況下,其可以充分與各靶器官組織細胞內的 VDR 結合,從而發揮強大的骨骼健康效應及非骨骼健康效應。

不過,要發揮這些健康效應,需要人體攝取足量的維生素 D,保證體內 25-羥化酶底物的充足。

如何判斷維生素 D 是否缺乏?

臨床對於維生素 D 缺乏的確診,主要是通過檢測血清 25-(OH)D 水平來評估。

目前國際、國內多數機構和專家認為

血清 25-(OH)D > 30 ng/mL 為維生素 D 充足;

20 ng/mL < 25-(OH)D < 30 ng/mL,為維生素 D 不足;

25-(OH)D < 20 ng/mL,為維生素 D 缺乏;

25-(OH)D < 10 ng/mL,為維生素 D 嚴重缺乏。

一般來說,只要血清中 25-(OH)D 低於 30 ng/mL,就應當採取治療劑量快速糾正維生素 D 缺乏狀態,以獲得骨骼及非骨骼效應。

如何確定維生素 D 的劑量?

根據《維生素 D 及其類似物臨床應用共識(2018 版)》 [8],對於維生素 D 缺乏高危人群維生素 D 的補充推薦,即日常補充劑量為:

  • 0~1 歲,建議補充劑量 400~1000 單位/天;
  • > 1~18 歲,建議補充劑量 600~1000 單位/天;
  • > 18~50 歲,建議補充劑量 1500~2000 單位/天;
  • > 50~70 歲,建議補充劑量為 1600~2000 單位/天;
  • 70 歲以上,建議補充劑量為 1600~2000 單位/天;
  • 妊娠和哺乳期婦女,建議補充劑量為 1500~2000 單位/天。

* 註:對於維生素 D 缺乏高風險的人群,最高可耐受上限為 10000 單位/天;對於肥胖兒童和成年人及使用抗驚厥藥、糖皮質激素、抗真菌藥和抗愛滋病藥物的兒童和成人至少需要同年齡段 2~3 倍的維生素 D。

而對於已經確診維生素 D 缺乏的人群,即血清 25-(OH)D 水平低於 30 ng/mL,應當採用治療劑量快速糾正維生素 D 缺乏狀態,推薦治療劑量為:

1)0~1 歲維生素 D 缺乏嬰幼兒

建議用維生素 D2 或維生素 D3 2000 單位/天或 50000 單位/周,連續治療 6 周。

療程結束後,檢測血清 25-(OH)D 水平,如果達到 30 ng/mL(75 nmol/L)以上,則改為維持劑量 400~1000 單位/天,可長期服用;如果依舊低於 30 ng/mL(75 nmol/L),則仍採用治療劑量,以糾正維生素 D 缺乏狀態。

2)> 1~18 歲維生素 D 缺乏的兒童和青少年

建議用維生素 D2 或維生素 D3 2000 單位/天或 50000 單位/周,連續治療 6 周。

療程結束後,檢測血清 25-(OH)D 水平,如果達到 30 ng/mL(75nmol/L)以上,則改為維持劑量 600-1000 單位/天,可長期服用;如果依舊低於 30 ng/mL(75nmol/L),則仍採用治療劑量,以糾正缺乏狀態。

3)維生素 D 缺乏的所有成年人

建議用維生素 D2 或維生素 D3 50000 單位/周或 6000 單位/天,連續治療 8 周。

療程結束後,檢測血清 25-(OH)D 水平,如果達到 30 ng/mL(75 nmol/L)以上,則改為維持劑量 1500~2000 單位/天,可長期服用;如果依舊低於 30 ng/mL(75 nmol/L),則仍採用治療劑量,以糾正缺乏狀態。

4)對於肥胖患者、小腸吸收不良綜合徵患者和正在使用影響維生素 D 代謝藥物的患者,建議用高劑量(常規劑量的 2~3 倍,至少 6000~10000 單位/天)的維生素 D 治療維生素 D 缺乏,以達到血清 25-(OH)D 水平在 30 ng/mL(75 nmol/L)以上,繼而改為維持劑量 3000~6000 單位/天,長期服用。

美國醫學研究所及內分泌協會推薦維生素 D 攝入劑量

糾正維生素 D 缺乏,只能用普通維生素 D

特別強調的是,對於維生素 D 缺乏的糾正,只能通過補充普通維生素 D,維生素 D2 或維生素 D3 都可。

因為維生素 D 是否缺乏主要通過血清 25-(OH)D 水平來評估,而活性維生素 D(骨化三醇或阿爾法骨化醇等)並不能產生 25-(OH)D ,是以無法糾正維生素 D 缺乏狀態。同時活性維生素 D 半衰期短,用藥期間需要監測血鈣磷、尿鈣磷及腎功能,以防出現高血鈣、高尿鈣等風險。

而普通維生素 D 安全劑量範圍寬,人群中極少會長期使用超過最大耐受劑量的維生素 D 。生理劑量補充維生素 D 導致高鈣血症的風險非常小,不需要常規監測血鈣及尿鈣。

儘管不同研究差異很大,導致維生素 D 中毒的血清 25-(OH)D 水平常在 224 ng/mL(560nmol/L)以上,其對應的維生素 D 補充劑量多超過每天 30000 單位,且應用時間較長

T.Diamond等的研究表明,對於維生素 D 缺乏患者,每天口服 5000 單位維生素 D,連續治療 3 個月,比每日 2000 單位更能達到最佳的血清 25-(OH)D 濃度。並且患者未出現不良反應及高鈣血症。

總之,維生素 D 總體安全性高,對於健康人群採用日常劑量補充,而對於維生素 D 缺乏人群,應當採用治療劑量,以快速糾正維生素 D 缺乏的狀態,繼而再以維持劑量補充,以得到骨骼及非骨骼的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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