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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是門診統籌待遇?
門診統籌是指基本醫療保險中把參保人員的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報銷的範圍。門診統籌是醫療保險待遇的一種形式,簡單地說,就是將參保人員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報銷,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共同負擔普通門診費用。
長春市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按照費用保障的原則設定,不限定具體病種,覆蓋職工醫保全體參保人員。按照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按自然年度累計),在醫院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上的合規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55%,退休人員在此基礎上提高2個百分點。普通門診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元,不計入住院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內。
長春市居民醫保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可直接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一個自然年度只計算一次起付標準,支付比例統一為50%。在一個自然年度內,起付標準以上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最高額度為1000元,村衛生室最高額度為100元。
使用流程
1.患者使用醫保卡、身份證、或醫保電子憑證門診掛號、就診。
2.醫生在工作站完成接診時點擊「門診統籌」。
3.患者繳費時說明使用長春市職工醫保、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完成付款後進行檢查或治療。
編輯:延大、王浩懿
審核:懷楠
監製:張永華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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