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3·15」了,快來看看東莞去年消費投訴熱點

東莞日報社東莞plus 發佈 2024-03-25T23:51:41.562317+00:00

明天就是「3·15」了,記者從東莞市消委會了解到,2022年東莞市消委會及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接到投訴114190件。

明天就是「3·15」了,記者從東莞市消委會了解到,2022年東莞市消委會及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接到投訴114190件。

縱觀過去一年,全市消費投訴呈現出比較明顯的幾個熱點,如受疫情影響,涉疫物資相關投訴較為集中;食品類投訴量居高不下;數字藏品等新興領域投訴顯露頭角;「一口價」黃金消費陷阱需警惕;路邊抽獎貓膩多;汽車消費熱度不減;電動自行車質量、售後問題多;服裝、鞋帽投訴量名列前茅。

涉疫物資相關投訴較為集中

東莞市消委會表示,受疫情影響,市民對口罩、抗原試劑盒、體溫計、消毒用品、血氧儀等涉疫物資的需求激增,供需矛盾突出,部分涉疫物資價格出現異常。

2022年以來,共收到涉疫物資相關投訴719件。尤其是12月以來,隨著「新十條」疫情防控政策實施,市民對抗疫物資需求大幅上升,12月該類投訴占全年的92.36%。

涉疫物資投訴主要反映以下問題:一是哄抬物價、捆綁銷售,如布洛芬等退燒藥物價格異常暴漲,店家要求消費者必須搭配購買藥物,或設置購買藥物的金額門檻等;二是質量不過關,以次充好,如銷售假冒偽劣的N95口罩,或是無法正常使用的體溫計等;三是商品數量嚴重不足,如消費者購買100個口罩卻只收到一半;四是未按約定時間發貨。

雖然疫情影響已經逐步削弱,但是針對特殊時期特殊商品物資購銷過程中存在的各類亂象。東莞市消委會建議相關部門提前介入、加強整治,要求商家依法依規誠信經營,嚴厲打擊利用特殊時期哄抬物價、銷售假冒商品物資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食品類投訴量居高不下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問題一直以來備受關注,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識也在逐步提升。2022年,全市消委會及市場監管系統共接到涉一般食品類投訴14328件,同比增長77.68%。其中食品安全投訴10303件,同比增長77.27%。從統計數據來看,2022年除1月、2月以外,月均一般食品類工單均在1000件以上。

從鎮街分布來看,接收量排行前三鎮街分別是東城2169件;南城1768件;長安1520件。

從客體類別來看,涉及烘焙食品、肉及肉製品、米麵製品的投訴比較多。

從問題類型來看,食品安全居首位,共10303件,主要反映食品含異物、銷售酸敗變質的食物等;其次是質量問題,超4000件,主要反映標籤標識不符合規定、使用失效的產品執行標準等問題;再者是虛假宣傳行為超2000件,主要反映虛假宣傳及使用極限用語,如普通食品宣稱具有醫療功效、廣告宣傳某產品屬純天然等。

數字藏品等新興領域投訴顯露頭角

近年來,元宇宙、NFT(即「非同質化代幣」)爆火之後,NFT交易平台在國內不斷湧現。「數字藏品」這一概念也迅速走紅。

數字藏品依託區塊鏈不可篡改及可追溯技術,具有唯一性、不可分割、不可互換的特徵,利用NFT技術通過智能合約可對發行在區塊鏈上的數字資產進行確權,並可在元宇宙虛擬數位化空間內得到應用,實現真實可信的數位化發行、購買、收藏和使用。音樂、門票、潮玩、卡牌、畫作、攝影作品、GIF動圖、表情包等等都可以做數字藏品。

與此同時,數字藏品市場中投機行為頻發,市場交易遇冷,平台的關停、藏品的權益變動等都會為持有者帶來權益的損失。

據統計,2022年全市消委會及市場監管系統共接到有關數字藏品投訴共352件,接收投訴時間多集中於8月(52.84%)、9月(20.74%)、10月(18.18%)。主要反映平台虛假宣傳、未兌現藏品保底回收承諾、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等問題。

從投訴內容來看,數字藏品投訴多為訴求人在搶購和二次交易時產生的矛盾糾紛。數字藏品因為其稀有性、唯一性而帶來的溢價空間,讓購買人看到了預期投資效益,從而引發購買人的購買熱情,使其逐步擁有了金融屬性,可能出現炒作、非法集資等潛在風險。

「一口價」黃金消費陷阱需警惕

據統計,2022年,全市消委會及市場監管系統共接到黃金首飾投訴1113件,同比增長142.48%,其中472件為「一口價」黃金購買糾紛。

投訴反映的主要問題:一是首飾質量問題,如以非足金冒充足金,手鍊、手鐲自然斷裂等;二是計價計量問題,即「按克重計價」和「按標籤計價」兩種銷售方式所產生的消費糾紛。按標籤計價類金飾即俗稱的「一口價黃金飾品」,一般不以重量為單位進行銷售,只標明銷售價格。

很多「一口價黃金飾品」外觀精美,但克數不高,其價格比起同等重量的足金往往要高出不少。消費者反映購買的「一口價黃金」克重與實際價格不符、事後商家不允許消費者用「一口價黃金」兌換克重黃金等問題屢屢發生。

東莞市消委會點評稱,消費者在購買時不懂「克價類」和「標價類」(「一口價」黃金)兩種金飾銷售的區別,部分珠寶店鋪及其銷售人員利用消費者認知上的缺失,刻意隱瞞黃金克重,導致消費者在買回去後才發現克重單價上的差別,從而引發消費糾紛。

此類糾紛需要規範銷售方行為,做到誠信經營,向消費者介紹清楚黃金的克重、價格、計價方式以及今後需要調換的規則,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

路邊抽獎貓膩多

2022年,全市消委會及市場監管系統接到消費者投訴路邊抽獎糾紛1177件。

消費者稱走在路上時遇到某商鋪工作人員,經其遊說對店鋪或傳單二維碼進行了掃碼抽獎。其後工作人員以消費者中獎為噱頭誘導其到該店鋪,告知消費者要在某App上充值數千元,才能獲得該獎品,充值款可用於APP商城內購買商品,或在線下該商鋪內進行抵扣。

多數被投訴的商鋪經營者營業執照名稱、招牌均不相同,使用的App商城也各式各樣,甚至個別經營者存在誘導消費者開通網貸支付的情況。

但消費者實際使用時,發現App商城內部分商品價格遠超同樣商品的市場價格,甚至在充值不久後停止運營,部分店鋪還會在一段時間後「人去店空」。

被訴主體大多以電動自行車、平板電腦、洗衣機等物作為「獎品」,誘導消費者在指定APP商城充值,從中獲利。

東莞市消委會點評稱,這種以抽獎為噱頭誘導消費者進行消費的行為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需要加強對這類商家的監督,要求其切實履行維護消費者權益的主體責任,務必誠信守法經營。

汽車消費熱度不減

隨著汽車市場的迅速發展,加上國家推出優惠政策拉動汽車消費,明顯增強了消費者購買汽車的意願。同時,由於汽車交易的熱度持續不減,消費者的維權意識也在逐步增強,因此對汽車銷售和服務的投訴也有所上升。

2022年,全市消委會及市場監管系統共接到購車類投訴4632件,同比增長41.31%,其中投訴4361件,其他271件。主要投訴問題集中在購車合同問題、售後服務問題和質量問題。

消費者所反映的問題具體表現為:一是購車合同爭議大,如口頭約定為「訂金」,合同、票據上卻是「定金」,發生糾紛後以「定金不退」設置退款障礙,又或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車;二是變相加價、隱性收費、違背消費者意願搭售商品或服務、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如加收不合理的汽車裝潢費、上牌費、金融服務費等;三是隱瞞或拒絕履行購置稅優惠政策,令消費者不能享受購置稅減免或新能源汽車補貼;四是售後服務良莠不齊、維修保養亂象多,如在三包期內車子出現故障、車的某零部件出現質量問題售後不積極配合修理和更換,或以消費者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為由拒絕免費維修;四是新能源汽車電池容量衰減,實際續航里程與宣傳不符;五是二手車交易亂象多,如交易經營存在不履行真實告知義務,私改行駛里程、隱瞞車輛真實情況;六是新興的「以租代購」形式存在套路,在消費者款項結清後不及時辦理過戶手續,要求消費者另外支付過戶費和稅費。

電動自行車質量、售後問題多

隨著全市對電動自行車實施規範化管理,電動自行車逐步成為廣大群眾出行的重要工具。然而,在電動自行車熱銷的同時,有關電動自行車的投訴也呈多發態勢。

2022年,全市消委會及市場監管系統共接到電動車有關投訴2070件,同比增加98.85%。市民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質量和售後方面。

如電池質量問題,部分商家以次充好,電池存在無法正常充電、續航性能差、實際與合格證標識不符、電容量與宣傳描述不一致等現象;如零部件質量差、故障率高,如車頭等零部件斷裂導致出現行車故障,消費者意外摔傷;如售後服務不規範,商家在質保期內無故拒絕保修義務,以無配件為由拖延維修,或是以舊電池或舊零部件充當全新品欺騙消費者。

從銷售方式來看,現場購買的占59.2%,網購的占41.8%;投訴主要集中在不知名品牌,占69.66%主要反映商家無法提供合格證、電池續航里程嚴重虛標等問題。

服裝、鞋帽投訴量名列前茅

2022年,服裝鞋帽的投訴依舊名列前茅。

據統計,全市消委會及市場監管系統共收到投訴8125件,同比增加51.95%。從銷售方式來看,現場購買占17.38%,網購占82.62%。

從接收時間來看,第一季度與第二季度投訴量基本持平,第三季度與第四季度投訴量也基本持平,並且第三、第四季度投訴量明顯高於第一、二季度。

由於各大電商平台在第三、第四季度均會推出大型優惠促銷活動吸引消費者,提高訂單量,且市民在年底紛紛為農曆新年添置新衣,因此這段時間產生的消費糾紛會相對更多。

按地區來看,該類投訴主要集中在虎門、厚街、大朗和東城。

服裝鞋帽投訴主要集中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廣告問題,主要反映店鋪宣傳使用絕對化用語,如全球首發、最新款、頂級等;

二是品質難以保證,主要是起球變形、線頭外露、染有污漬、脫膠開裂、色牢度差、做工粗糙、存有破損、網購實物與宣傳圖片不相符等;

三是售後服務糾紛多,主要是消費者遇到質量問題要求退換貨時,商家拖延推諉,或買賣雙方因退換貨運費問題產生爭議;

四是不履行七天無理由退換義務,法律賦予網購消費者享有七天無理由退貨權利,而當消費者因尺寸有誤、顏色差異等問題提出退換時,存在被商家拒絕的情況。

記者 馮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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