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沖:《全宋文》正誤九則丨202303-17(總第2287期)

宋史研究資訊 發佈 2024-04-09T14:45:25.808858+00:00

感謝劉沖老師賜稿 原文載《忻州師範學院學報》2023年第1期引用時請註明出處▼《全宋文》正誤九則文丨劉沖劉沖,男,1989年生,河南新安人,2016年畢業於西北大學,獲歷史學博士學位,現為太原師範學院歷史與文博學院講師,主要研究方向為宋代文獻與宋代軍政。

感謝劉沖老師賜稿

原文載《忻州師範學院學報》2023年第1期

引用時請註明出處

《全宋文》正誤九則

文丨劉沖

劉沖,男,1989年生,河南新安人,2016年畢業於西北大學,獲歷史學博士學位,現為太原師範學院歷史與文博學院講師,主要研究方向為宋代文獻與宋代軍政。

摘 要:《全宋文》的出版極大地推進了學界對於宋文的利用廣度與深度,但由於篇幅龐大,難以兼顧,致使該書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如所收苗傅書信所標出處並非最原始,張守部分中有兩篇文章非其所作,苗傅、劉正彥拜節度使的制書也並非全文,唐重、王藺和蔡元定的文章則存在重複收錄的現象,《〈慶元黨禁〉序》因所據版本並非善本而存在作者名字錯誤的問題。我們只有不斷補正,才能推動該書不斷完善。

關鍵詞:《全宋文》;張守;李邴

《全宋文》編纂完成後,極大地方便了學界對宋文的利用,尤其是對於文集之外散篇文章的搜集和整理,作用更是顯著。但由於篇幅巨大,難以周顧,其中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對此應隨著研究推進不斷予以補正,方能使其不斷完善。以下將對《全宋文》中文獻出處、作者、收錄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論述,以期為該書修訂稍盡綿薄之力。

1 《遺張浚書》所標出處非最原始者

《全宋文》收錄有苗傅作於建炎三年(1129)三月的《遺張浚書》,內容為:「朝廷以右丞待侍郎,伊尹、周公之事,非侍郎其孰當之?請速赴行在。」[1]標明出處為「《中興兩朝聖政》卷四,宛委別藏本」。此段文字又見於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五上《少師保信軍節度使魏國公致仕贈太保張公行狀》(簡稱《張浚行狀》)、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二一與《宋史全文》卷一七上,而《張浚行狀》已收錄於該書,但無末尾「請速赴行在」數字[2]。《皇宋中興兩朝聖政》非原本《高宗聖政》,而是被其編者大部替換以《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中的條目,《宋史全文》高宗朝部分更是基本抄錄《皇宋中興兩朝聖政》相關內容而來[3],該條亦不例外。故上述《遺張浚書》雖然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皇宋中興兩朝聖政》與《宋史全文》中皆有存錄,但也應收錄前者所載,因其記載在完整度最高的三部典籍中資料是最原始的。

2 《葉適寶謨閣待制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制》《翟汝文資政殿大學士薛昂尚書左丞制》作者有誤而未加考辨[4]

《全宋文》收錄有張守的《葉適寶謨閣待制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制》[5],但張守卒於紹興十五年(1145),而葉適生於紹興二十年(1150),也就是說,張守卒時葉適尚未出生,更勿論為其撰寫任官制了。《景定建康志》記載開禧二年(1206)六月「以朝請大夫、寶謨閣待制、知建康軍府、充江南東路安撫使葉適兼沿江制置使」[6]。再查《宋中興學士院題名》,僅有宇文紹節於開禧二年五月以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七月改任寶文閣待制、知鎮江府[7],據《宋史》,他此時的官職為「兵部侍郎兼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8],負責內、外製起草,上述葉適官制為外製,則其作者有可能為宇文紹節,而絕非張守。之所以發生這樣的錯誤,極有可能是四庫館臣在將張守的《毘陵集》從《永樂大典》中輯出時的疏忽所致。

同樣存在問題的,還有收錄於本冊本卷的《翟汝文資政殿大學士薛昂尚書左丞制》。首先,翟汝文所加為職,而薛昂所除為職事官,兩者屬於不同性質的官職序列,本不應在同一任官制中,故武英殿聚珍版叢書本所題之《薛昂除尚書左丞制》應接近於真實。其次,該官制中提及「眷我舊人,乃心王室,俾復預政」、「乃者釋位丞轄,宣勞輔藩,思聞嘉猷,復畀舊物」[9],則該人原任「丞轄」,亦即尚書左丞或尚書右丞,後被出為地方知州府,此次又被召入為左右丞。查翟汝文在紹興二年四月直接由翰林學士承旨出任參知政事[10],而建炎三年四月時尚書左右丞已經被廢去[11],故該任官文書與翟汝文並無關係。查薛昂於大觀三年(1109)四月由兵部尚書為尚書左丞,四年六月罷[12],並「出知江寧,徙河南。久之,提舉嵩山崇福宮」[13],政和三年(1113)四月「己酉,以資政殿學士薛昂為尚書右丞」[14]。他的經歷與上述任官制中所述信息皆符合,故該文名稱應為《薛昂除尚書右丞制》。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張守此時並非中書舍人[15],該任官制不該由他起草,政和三年負責起草該文書者現不能考見,但絕非張守無疑。

3 《苗傅授武當軍節度使制》《劉正彥授武成軍節度使制》所收非全文

《全宋文》收錄了李邴所撰的《苗傅授武當軍節度使制》與《劉正彥授武成軍節度使制》,前者為「憤嫉奸慝,大刑既正於國章;扶獎阽危,嘉績遂書於廟社。」後者為「屬邊隅之震擾,慨國步之阽危。首陳大義之公,亟斷巨奸之戮。刑章昭著,國祚妥安。」[16]標註出處皆為《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二一,兩者顯然都為節文。而在宋人筆記《建炎復辟記》中,卻收錄有這兩道制書的全文,其中前者為:

功多厚賞,既衛社稷以勤王家;輔周者強,宜登壇而建上將。朕欽承慈訓,躬受寶圖。投艱於身,凜若淵冰之未濟;注意於將,庶幾柱石之扶危。爰輯群功,亶颺大號。具官苗傅,姿材英特,器宇雄深。洞將略之五權,心達玉璜之秘;習兵家之三陣,世推虎落之勛。比總制於天營,克訓齊於貔虎。軍師整肅,號令靜嚴。豈惟高護佑之功,固以茂綏懷之略。屬邊隅之未靜,慨國步之多難,奮不顧身,義形於色。憤嫉奸慝,大刑既正於國章;扶獎阽危,嘉績遂書於廟社。顧酬庸之未稱,豈詔爵之敢忘。推轂受命,任總十連之長,分茅燾社,榮開四履之封。並實戶田,厚加轅賦。於戲!有嚴翼以共武服,予亦並賞於勛多;無寵利以居成功,爾則永膺於茀祿。往祇明訓,益戒壯獻。可特授武當軍節度使,依前御營使司都統制,進封武功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實封二百戶。[17]

此文內容符合當時的情境,且李心傳所引也包含在其中,故可信從。此處全文長達288字,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中所錄僅有22字,相差甚遠,《全宋文》修訂時當改為從《建炎復辟記》所錄為正。《劉正彥授武成軍節度使制》字數與此相當,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所錄僅有32字,因文多此處不錄,但《全宋文》亦當以《建炎復辟記》所載為據重新編校。

4 唐重《貽李唐儒書》、王藺《言朝政之失奏》與蔡元定《訓諸子書》重複收錄

《全宋文》收錄有唐重的《貽李唐儒書》,此即「重平生忠義,不敢辭難。始意迎車駕入關,居建瓴之勢,庶可以臨東方。今車駕南幸矣,關陝又無重兵,雖竭盡智力,何所施其功!一死報上不足惜。」[18]該文標題為整理者所擬,所標出處為《宋史》卷四四七《唐重傳》。宋代文獻載錄有該書信者有《三朝北盟會編》卷一一五與《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二,且徐夢莘與李心傳都註明他們所依據的資料為劉岑為唐重所寫的墓誌,是為《唐資政公重墓志銘》,該墓誌現存於杜大珪所編的《名臣碑傳琬琰集》中卷三三,且已被《全宋文》編者收錄於劉岑文中,內中即有上述書信內容[19],且文字全同。該書首冊所列編纂凡例有「文中之文一律不重複收錄」之規定[20],上述文字卻違反了這項原則,故該處《貽李唐儒書》應予以刪去。

《全宋文》收錄有王藺的《言朝政之失奏》一文,此標題應為整理者所擬,內容也僅一句,為「朝廷除授失當,台諫不悉舉職,給、舍始廢繳駁,內官、醫官、藥官賜予之多、遷轉之易,可不思警懼而正之乎?」[21]標明出處為《宋史》卷三八六《王藺傳》。在《全宋文》所收杜范的文章中有一篇《王藺傳》,其中也摘錄了該奏疏的內容,是在他出任中書舍人時上奏的,為「連歲星變,熒惑、太白多為兵占……由是州縣貪沓尚多,朝廷除授失當,台諫不悉舉職,給舍殆廢繳駁。……內官、醫官、樂官賜予之多,服用之侈,遷轉之易,聞諸市里……可不思警懼而有以正之乎?」[22]所錄長達268字,且涵括了上述內容《全宋文》所錄《言朝政之失奏》的全部內容。此奏雖為杜范摘錄或從他處抄錄王藺奏疏的文字,著作權卻無疑屬於王藺本人。《全宋文》規定文中之文不重複收錄,故卷六一八三中《言朝政之失奏》一文顯然違反了這一規定,應予以刪去。

《全宋文》收錄了蔡元定的《訓諸子書》一文,標題為整理者所擬,全文為「獨行不愧影,獨寢不愧衾,勿以吾得罪故,遂懈其志。」[23]標註出處為《宋史紀事本末》卷八〇。實際上此文在《宋史·蔡元定傳》中出現一次,在宋人文章中出現兩次,前者作「獨行不愧影,獨寢不愧衾,勿以吾得罪故遂懈。」[24]不如《全宋文》編者所錄完整。而在宋人杜范的文集中載有《蔡元定傳》,且收入《全宋文》此句作「獨行不愧影,獨寢不愧衾,勿以吾得罪故,遂懈其志。」[25]與上文所引完全一致。按照《全宋文》「文中之文一律不重複收錄」的原則,則蔡元定此文應刪去。此外,該段文字在劉爚文集卷一一所收他為蔡元定所寫的《西山先生蔡公墓銘》中有另外一種表達,為「獨寢不愧衾,獨行不愧影,庶可傳之子孫,勿以余無故得罪而遂懈焉。」[26]無論如何,《全宋文》都不應摘錄此段文字獨立為一篇,應刪去。

5 《〈慶元黨禁〉序》版本非最早者

《全宋文》收錄了《〈慶元黨禁〉序》一文,所標出處為《慶元黨禁》的知不足齋叢書本[27]。該本並非最早、最善者,現今《慶元黨禁》獨立存在的版本最原始者即為《永樂大典》中所收錄者,其它諸本皆從此本而來。幸運的是,該冊《永樂大典》仍存於世[28],相比之下,大典本該文「作奸犯科」闕一「科」字,諸版本存有該字者皆應出於四庫館臣所補。但關鍵問題在於,大典本所題該序文作者為「滄州樵叟」,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與影印文津閣四庫全書本皆作「滄洲樵叟」,已經有一誤字。而在鮑廷博編印的知不足齋叢書本中,作序者名字衍生為「滄州樵川樵叟」,且毫無依據,因大典本為祖本也。故該序文應從大典本錄文,且據四庫本補「科」字。

6 結語

綜上所述,由於《全宋文》篇幅過於巨大,整理者分工進行,加之研究深度的限制,致使該書存在一些問題。如苗傅《遺張浚書》因未深入了解史源,存在著引錄後出文獻的問題;張守《毘陵集》中有兩道制書並非他所作;所收錄的苗傅、劉正彥拜節度使的制書也不完整;唐重、王藺和蔡元定的文章都存在重複收錄的現象;《〈慶元黨禁〉序》因所據版本並非善本而存在作者名字錯誤的問題。但瑕不掩瑜,《全宋文》的編纂與出版,無疑大大推進了對於宋文的利用廣度與深度。只有學界不斷努力,不斷修正,才能使該書臻於完善。

注 釋

[1] 曾棗莊、劉琳主編:《全宋文》卷三三四七,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56冊,第35頁。

[2] 《全宋文》卷五六六二,第252冊,第200頁。

[3] 梁太濟:《〈聖政〉今本非原本之舊詳辨》,《中國學術》第3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年,第193-197頁。

[4] 王智勇在《宋人文集誤收詔令續考》一文中已根據任官時間推定這兩篇任官制書並非張守所作,但未進一步探究,《宋代文化研究》第21輯,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253-254頁。此文蒙孟澤眾師弟提示,謹致謝意。

[5] 《全宋文》卷三七八〇,第173冊,第200-201頁。

[6] (宋)馬光祖修、(宋)周應合纂《景定建康志》卷二五《官守志二》,《宋元方志叢刊》影印清嘉慶六年金陵孫忠愍祠刻本,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2冊,第1734頁。

[7] (宋)何異:《宋中興學士院題名》,(清)繆荃孫編《藕香零拾》,揚州:廣陵古籍刻印社,1982年,第7冊,頁11A-B。

[8] (元)脫脫等:《宋史》卷三九八《宇文紹節傳》,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12217頁。

[9] 《全宋文》卷三七八〇,第173冊,第203頁。

[10] 《宋史》卷二七《高宗紀四》,第497頁。

[11] (宋)李心傳編撰,胡坤點校《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二二,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551頁。

[12] 《宋史》卷二〇《徽宗紀二》,第382、384頁。

[13] 《宋史》卷三五二《薛昂傳》,第11122頁。

[14] 《宋史》卷二一《徽宗紀三》,第391頁。

[15] 《宋史》卷三七五《張守傳》,第11612頁。

[16] 《全宋文》卷三八二一,第175冊,第32、33頁。

[17] (宋)無名氏撰,鄭明寶整理《建炎復辟記》,《全宋筆記》第3編第5冊,鄭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第223頁。

[18] 《全宋文》卷三七七二,第173冊,第56頁。

[19] 《全宋文》卷三八八四,第177冊,第324頁。

[20] 《〈全宋文〉編纂凡例》,第1冊,第14頁。

[21] 《全宋文》卷六一八三,第273冊,第360頁。

[22] 《全宋文》卷七三五四,第320冊,第270頁。

[23] 《全宋文》卷五八一七,第258冊,第396頁。

[24] 《宋史》卷四三四《儒林四·蔡元定傳》,第12876頁。

[25] 《全宋文》卷七三五四,第320冊,第276頁。

[26] (宋)劉爚:《雲莊劉文簡公文集》卷一一《西山先生蔡公墓銘》,國家圖書館藏明正統九年劉穩雲莊書院刻本,善本書號13414,頁7B。

[27] 《全宋文》卷七九八二,第345冊,第448頁。

[28] (明)解縉等編:《永樂大典》卷一一八八七黨字韻引《慶元黨禁》,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499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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