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娜 郭武:唐武德年間「三教位次」 考辨 ——兼論其出現的歷史語境與宗教情感

古籍 發佈 2024-04-10T21:59:02.261745+00:00

提要:武德八年(625),唐高祖下詔排定三教位次,「令老先、次孔、末後釋」。這一記載出自唐釋道宣所撰《釋慧乘傳》,發生於唐高祖幸國子學,親臨釋奠禮,觀「三教駁難」期間。考察正史等文獻的相關記載,《釋慧乘傳》所記載的「三教駁難」非歷史真相,實為釋道宣在一定史實基礎上的加工創作。

提要:武德八年(625),唐高祖下詔排定三教位次,「令老先、次孔、末後釋」。這一記載出自唐釋道宣所撰《釋慧乘傳》,發生於唐高祖幸國子學,親臨釋奠禮,觀「三教駁難」期間。考察正史等文獻的相關記載,《釋慧乘傳》所記載的「三教駁難」非歷史真相,實為釋道宣在一定史實基礎上的加工創作。「三教位次」是《釋慧乘傳》「三教駁難」的立論基礎,雖不符合歷史事實,卻承載著特殊的歷史語境,寄託著作者強烈的宗教情感。

武德八年(625),唐高祖下詔排定三教位次,「令老先、次孔、末後釋。」這一「三教位次」的排定,在佛、道教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是唐代歷史上政教關係、佛道關係的重要體現。在道教研究領域,它是研究唐代道教政治地位的重要史料,是唯一一次道教躋身三教之首的歷史記載。這條具有唯一性的歷史記載,出自唐代僧人釋道宣所撰《唐京師聖光寺釋慧乘傳》(此後出現皆稱《釋慧乘傳》),又收入其著《集古今佛道論衡》,反映的是唐高祖幸國學,親臨釋奠,觀「三教駁難」的情況。綜合考察歷史文獻、《釋慧乘傳》的相關記載,以道教為首的「三教位次」非歷史事實,但承載著特殊的歷史語境,是特殊時代背景下的產物。

一、武德年間的「三教位次」

據釋道宣所撰《釋慧乘傳》,唐高祖排定「三教位次」的事件發生於武德年間(618—626)「三教駁難」期間。此事件還見於《唐會要》《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鑑》《冊府元龜》《太平御覽》等官方文獻,這些文獻記載與《釋慧乘傳》的記載頗異,不僅時間、人物記載不同,事件過程及結果甚至呈現出相反的旨趣,且無唐高祖排定「三教位次」的記載。這就使得《釋慧乘傳》所記載的「三教位次」,在真實性上存在很大疑問,需要謹慎對待,仔細辨別,以下試分析之。

「三教位次」是《釋慧乘傳》「三教駁難」的立論基礎,而「三教駁難」是探討「三教位次」記載真實與否的關鍵。《釋慧乘傳》載:

武德八年,歲居協洽,駕幸國學,將行釋奠。堂置三座,擬敘三宗,眾復樂推乘為導首。時五都才學,三教通人,星布義筵,雲羅綺席。天子下詔曰:「老教、孔教,此土先宗,釋教後興,宜崇客禮。令老先、次孔、末後釋宗。」

這段材料是說唐高祖幸國學,讓三教人士講經,闡釋三教宗義。因「老教、孔教此土先宗,釋教後興,宜崇客禮」,唐高祖下詔「令老先、次孔、末後釋」,排定三教座次。釋道宣所記時間為武德八年(625),據官方文獻記載,唐高祖幸國學,親臨釋奠禮,發生在武德七年(624)二月丁巳日 。《唐會要》卷35 《釋奠》載:「武德七年二月十七日(丁巳日),幸國子學,親臨釋奠。」 顯而易見,釋道宣所記載的武德八年(625)並不準確。

事件既然發生在唐高祖「幸國子學,親臨釋奠禮」期間,就已經昭示了儒、釋、道三教的主客關係。國子學是國家的教育管理機構和最高學府,主要教授儒學和管理儒學教育。釋奠禮,一般是專門用於祭祀孔子的禮儀活動,歷經兩漢至魏晉南北朝漫長的發展過程,唐代趨於定型。雖然,唐代釋奠禮並未將祭祀對象固定為孔子,但是國子學的釋奠禮祭祀儒家先聖的性質並未改變。武德二年(619),唐高祖令有司在國子學「立周公、孔子廟各一所,四時致祭」 ,以示尊崇儒學之意。武德七年(624),唐高祖幸國子學,親臨釋奠,「以周公為先聖,孔子配。」 唐高祖尊崇周公,將周公作為「先聖」,提高了周公在儒學中的地位,孔子地位下降,屈居「先師」。儘管如此,國子學依然是儒學的聖域,是傳授儒家文化的重要場所。釋、道二教與儒學博士在國子學的駁難,很明顯儒學博士是主,釋道二教人員皆是客,無所謂先後、本土與域外的區別。《唐會要》卷35 《釋奠》載唐高祖「引道士沙門與博士雜相駁難久之」 ,一個「引」字即道破了儒學博士與道士、沙門之間的主客關係。既然三教的主客關係明確,「眾樂推乘為導首」,高祖以主客關係下詔「令老先、次孔、末後釋」的記載就不符合歷史事實。

《釋慧乘傳》與相關文獻對「三教駁難」的過程、結果的記載亦不相同。釋道宣在描繪釋慧乘與二教辯難時,釋慧乘因居末座「情慮莫安」,時為秦王的唐太宗使人傳教,暗中幫助。釋慧乘得到鼓勵,雖「既最末陳唱,諦徹前通」,以致於「聲告才竟,皇儲以下,爰逮群僚,各下席胡跪,佇聆逸辯……既而天子回光,敬美其道,群公拜手,請從弘業。黃巾李仲卿,結舌無報,博士祭酒等,束體轅門」 。釋慧乘可謂先受其辱,而後引經據典,以佛法征服在場的眾人,天子也為其折服。

相關文獻的記載,與上文截然不同,且無唐太宗參加的記載。《舊唐書·儒學上》「徐文遠」條載:「武德六年,高祖幸國學,觀釋奠,遣文遠發《春秋》題,諸儒設難蜂起,隨方占對,皆莫能屈。」 又「陸德明」條載:「後高祖親臨釋奠,時徐文遠講《孝經》,沙門惠乘講《般若經》,道士劉進喜講《老子》,德明難此三人,各因宗指,隨端立義,眾皆為之屈。高祖善之,賜帛五十匹。」《新唐書》等相關文獻的記載,皆與此相同。按照「徐文遠」「陸德明」條的記載,這次國子學駁難進行了兩場:一場是由徐文遠發《春秋》題,與諸儒辯難;一場是陸德明與徐文遠、釋慧乘、劉進喜的駁難。這表明國子學駁難的重點是申發儒家經義,「三教駁難」只是國子學駁難的一部分。

據陸德明場的駁難,徐文遠講《孝經》,釋慧乘講《般若經》,劉進喜講《老子》,三人面對的是陸德明的駁難,不見釋慧乘與劉進喜的駁難。《釋慧乘傳》中釋慧乘面對的是道士李仲卿,非劉進喜。在正史等相關文獻記載中,皆為劉進喜,不見李仲卿。且《釋慧乘傳》中不見與儒學駁難的記載,卻異常針對道教。唐高祖下詔問釋慧乘關於道士潘誕上奏「悉達太子不能得佛,六年求道方得成佛。是則道能生佛,佛由道成。道是佛之父師,佛乃道之子弟」的「道先佛後」問題。釋慧乘引經據典,並援引李仲卿「道者有太上大道……是佛之師」,而「不言周時之老聃」 ,批駁「道是佛之師」「老先佛後」問題,贏得全場矚目。此次「二教駁難」,又被釋道宣載入其著《集古今佛道論衡》,足見佛道之爭是《釋慧乘傳》中「三教駁難」的重點。由此可知,《釋慧乘傳》關於「三教駁難」的記載,並非是對唐高祖時「三教駁難」情況的真實反映,且帶有作者強烈的護教情感,主觀性極強。從唐高祖對佛、道二教的態度來看,唐高祖早年亦信佛法 ,稱帝之後,他從政治角度出發,對佛、道二教持相同態度,無明顯偏向。就連護法色彩濃厚的佛教文獻都不得不承認這一點,《釋弘智傳》載:「武德之始,天下大同,佛道二門,峙然雙列。」武德九年(626)四月,傅奕再次請求廢佛。時唐高祖「亦惡沙門、道士苟避征徭,不守戒律,皆如奕言。又寺觀鄰接廛邸,混雜屠沽。」同年五月,唐高祖以京師寺觀不淨為由發布《沙汰僧道詔》雲:

朕膺期馭宇,興隆教法,志思利益,情在護持。欲使玉石區分,薰蕕有辨,長存妙道,永固福田,正本澄源,宜從沙汰。諸僧、尼、道士、女冠等,有精勤練行、守戒律者,並令大寺觀居住,給衣食,勿令乏短。其不能精進、戒行有闕、不堪供養者,並令罷遣,各還桑梓。所司明為條式,務依法教,違制之事,悉宜停斷。京城留寺三所,觀二所。其餘天下諸州,各留一所。

因玄武門事變,太子李建成被誅,唐高祖下《誅建成元吉大赦詔》,「其僧尼道士女冠宜依舊」 ,《沙汰僧道詔》作廢。唐高祖沙汰僧道,後大赦,未表現出對佛、道二教的不同態度。

在「三教駁難」中,唐高祖對待佛、道二教的態度同樣是一視同仁,並沒有借道教打壓佛教的意圖。《冊府元龜》卷599載:

唐陸德明,武德中為太學博士。高祖幸國子學時,徐文遠講《孝經》,沙門惠乘講《般若經》,道士劉進喜講《老子》,詔德明難此三人。德明雅有詞致,論難鋒起,三人皆為之屈。高祖稱曰:「儒玄佛義各有宗旨,徐劉釋等並為之傑,德明一舉而蔽之可謂達學矣。」賚帛五十疋。

據上文記載的講授次序,徐文遠講《孝經》居首位,既是遵循主客禮儀,又反映了國家以儒學為官學的政策並未改變,劉進喜講《老子》居於最末。儒、釋、道的座次順序可能是「三教駁難」中的真實情況,即使按照唐高祖「儒玄佛」「徐劉釋」的次序,儒學依然是三教之首。唐高祖稱讚陸德明「達學」並予以褒獎,雖有崇儒之意,但對佛、道二教的態度卻是一致的,「各有宗旨,並為人傑」。

唐高祖幸國學,親臨釋奠,引沙門、道士與博士駁難,並非一時興起,而是帶有很強的政治目的。《冊府元龜》卷50載:

(武德七年)是月丁巳,帝幸國子學,親臨釋奠,引道士沙門有舉業者與博士雜相駁難,久之乃罷。因下詔曰:「自古為政,莫不以學,則仁、義、禮、智、信五者具備,故能為利博深。朕今欲敦本息末,崇尚儒宗,開後生之耳目,行先王之典訓。而三教雖異,善歸一揆,沙門事佛,靈宇相望;朝賢宗儒,辟雍頓廢,公王以下,寧得不慚。朕今親觀覽,仍徵集四方胄子,冀日就月,將並得成業,禮讓既行,風教漸改。使期門介士,比屋可封;橫經庠序,皆遵雅俗。諸公王子弟,並皆率先,自相勸勵。」

唐高祖在詔書中明確表達了其「敦本息末」的政治目的。何為本? 何為末? 高祖認為儒學為本,卻「辟雍頓廢」;佛教為末,卻「靈宇相望」。為了改變儒學不振的現狀,唐高祖主張「敦本息末」。唐高祖並沒有以政治的強制手段打擊佛教,而是通過尊崇儒學,敦促王公子弟學習儒學,激勵天下學子的方式,促進儒學的大發展,以期改變「本弱末強」的現況,進而達到息末的政治目的。歸根結底,武德七年(624)的「三教駁難」,並非道教與佛教之間的衝突,而是日益昌盛的佛教與儒學之間的衝突,是佛教與政治的問題。唐高祖通過表彰徐文遠、陸德明,即明確表達了其尊崇儒學的政治目的。

綜上所述,武德年間(618—626)的「三教駁難」,實屬唐高祖發起的一場意圖振興儒學的辯論活動。佛、道二教在這場「三教駁難」中處於相同的境地,並不存在二者之間激烈的矛盾、衝突。因此,武德年間(618—626)的「三教位次」非歷史事實,實屬釋道宣在一定史實基礎上的加工創作,藉以宣洩其對當朝統治者政策的不滿,尋找情感慰藉。

二、貞觀年間的政教衝突

為了更好地理解和挖掘《釋慧乘傳》「三教位次」所蘊含的歷史真相與宗教情感,需要對釋道宣著書立傳所處的歷史背景進行考察。據包得義、蘇東來二人考證,《續高僧傳》初編本完成於貞觀十九年(645),麟德二年(665)完成補續。也就是說,《釋慧乘傳》中記載的「三教位次」反映的是唐太宗、唐高宗時期佛、道二教的政治地位,它緣於貞觀年間(627—649)唐太宗對佛、道二教態度的轉變,標誌性事件為《令道士在僧前詔》的頒布。武德四年(621),傅奕上《請廢佛法表》,開唐代佛道衝突之端,引起沙門的強烈反擊。《釋法琳傳》載:「至武德四年,有太史令傅奕,先是黃巾深忌佛法,上廢佛法事十有一條。」傅奕從政治角度出發,請求廢佛,合乎國家政治需要,然終其一生,傅奕的廢佛主張都沒有實現,以致含恨而終。唐太宗初年,疊有檢校 ,但並未引起政教之間較大的衝突。因此,《令道士在僧前詔》頒布前,傅奕是沙門主要攻擊的對象,政教關係相對和諧。但是,這一相對和諧的政教關係,隨著唐太宗《令道士在僧前詔》的頒布發生了轉變。

唐太宗善於汲取歷史經驗教訓,對佛教不利於國家統治的弊端有著深刻的認識。即位之初,唐太宗與傅奕談論佛教,就其對佛教「無益於民,有害於國」的觀點頗為認同。貞觀五年(631),唐太宗對侍臣言:「佛道設教,本行善事,豈遣僧尼道士等妄自尊崇,坐受父母之拜?損害風俗,悖亂禮經,宜即禁斷,仍令致拜於父母。」 貞觀二十年(646),唐太宗貶蕭瑀為商州刺史時,又一次表達了其對佛教亂國的認識:

朕於佛教,非意所遵。求其道者未驗福於將來,修其教者翻受辜於既往。至若梁武窮心於釋氏,簡文銳意於法門,傾帑藏以給僧祗,殫人力以供塔廟。及乎三淮沸浪,五嶺騰煙,假余息於熊蹯,引殘魂於雀鷇,子孫覆亡而不暇,社稷俄頃而為墟,報施征,何其謬也!

太宗以史為鑑,對梁武帝、簡文帝因崇佛而亡國的歷史教訓深以為戒。

基於佛教亂國的歷史教訓和佛教日益昌盛的事實,貞觀十一年(637),唐太宗以「敦本尊祖」的名義發布《令道士在僧前詔》,採取較為平和的政令方式,推行「以道統文」的文化政策,進而達成「以華統夷」的政治目的。唐太宗開篇即肯定道佛二教殊途同歸,「求其教也,汲引之跡殊途;窮其宗也,宏益之風齊致。」 但是,從政治角度考慮,唐太宗認為「然大道之興,肇於邃古,源出無名之始,事高有形之外。邁兩儀而運行,包萬物而亭育,故能經邦致治,反樸還淳。至如佛教之興,基於西域,逮於後漢,方被中華」 ,直接點明道先於佛且高於佛,是「經邦致治」的大道,這是佛教「神變之理多方,報應之緣匪一」所不能比擬的。「大道」是妙有之先,然「滯俗者聞元宗而大笑,好異者望真諦而爭歸,始波涌於閭里,終風靡於朝廷。遂使殊俗之典,郁為眾妙之先;諸華之教,翻居一乘之後。流遁忘反,於茲累代。」道妙於佛,先於佛,但是佛教的迅速發展,導致佛教日益昌盛,道教發展緩慢,這是不利於國家統治的嚴峻狀況。為改變這一現狀,唐太宗下詔曰:

朕夙夜寅畏,緬惟至道,思革前弊,納諸軌物。況朕之本系,出於柱史。今鼎祚克昌,既憑上德之慶;天下大定,亦賴無為之功。宜有改張,闡茲元化。自今以後,齋供行立,至於稱謂,其道士女冠,可在僧尼之前。庶敦本之俗,暢於九有;尊祖之風,貽諸萬葉。告報天下,主者施行。

梁武帝、簡文帝因崇佛而亡國,正是唐太宗「思革前弊」的政治訴求。唐太宗「緬懷至道」,希望將天下萬事萬物「納諸軌物」,明確表達了其「以大道統萬物」「以大道治國」的政治目的。他宣稱老君為「本系之祖」,以尊祖和無為治國的名義,對現存的華教勢衰,佛教昌盛,華教居佛教之下的局面進行「改張」,擺正「諸妙之先」的大道。唐太宗這一詔書的頒布,使得唐初單純的佛道之爭變成了李唐政權與佛教的衝突。

詔書頒布後,釋智實「攜大德法常等十人隨駕至關」,上表極諫。釋法常首申唐太宗英明,實為聖君,法常等雖已出家,仍為臣子,因此冒犯直諫,當今道士非老君後裔,「實是左道之苗」,若位在僧尼之上,「誠恐真偽同流,有損國化」。面對佛教徒們的強烈反對,唐太宗採取強硬手段,遣中書侍郎岑文本宣敕:「明詔久行,不伏者與杖。」唯有釋智實「不伏此理,萬仞之下甘心受罪。」 釋智實等大德高僧屬於直言極諫類,首申君臣關係,承認出家人也是帝王的臣子,言語措辭只是針對道教,未有過激言論。

《令道士在僧前詔》的頒布,使佛道之間的鬥爭異常敏感,打破了武德年間(618—626)二教同列的局面。唐太宗以「尊祖」的名義維護道教,使得道教在這場佛道論爭中占據絕對的話語優勢。貞觀十三年(639)冬,有道士秦世英深受唐太宗器重,向唐太宗反映釋法琳所著《辯正論》「謗訕皇宗,罪當罔上。」唐太宗隨即下《詰沙門法琳詔》曰:「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尊祖重親,實由先古。何為追逐其短,首鼠兩端?廣引形似之言,備陳不遜之喻。誹毀我祖禰,謗黷我先人,如此要君,罪有不恕。」 釋法琳據理力爭,解釋說:「『劉、李所述,謗滅老氏之師。』《辯正論》只是『略對道士六十餘條,並陳史籍前言,實非謗毀國家。』」 釋法琳「佛是老氏之師」的辯解,觸動了太宗以「老君為李唐皇室之祖」「大道為妙有之先」的敏感神經,釋法琳被流放,死於途中。

貞觀十五年(641),唐太宗駕臨弘福寺,再次申明「道先佛後」問題,並解釋說:「彼道士者止是師習先宗,故位在前。今李家據國李老在前,若釋家治化則釋門居上,可不平也。」此事僅記載於佛教文獻,不見於正史等相關文獻,是否真實,茲不論述,但可以反映出佛教通過這一安撫性的解釋,尋求心理慰藉的事實。

唐太宗頒布《令道士在僧前詔》,並用強制手段保障了政令的推行。唐高宗沿襲了這一宗教政策,直至上元元年(674)八月二十四日,唐高宗下詔「公私齋曾,及參集之處,道士女冠在東,僧尼在西,不須更為先後」 ,宗教政策有所鬆動,佛教取得與道教同等的政治地位。在高壓政策下,佛教徒不得不壓抑自己的宗教情感,屈服於世俗政權的權威之下,佛、道二教的論爭也由「佛道先後」問題轉變為義理的辯難。《釋慧乘傳》恰恰是在道教占據絕對的政治優勢、佛教處於不利地位,佛道衝突加劇的歷史語境中完成的,「三教位次」就是對這一歷史事實的反映。與此同時,《釋慧乘傳》在現實的基礎上衝破了當時的歷史語境,通過為武德年間(618—626)參加「三教駁難」的釋慧乘立傳,對其故事進行加工創作,突出其護教特徵,藉以宣洩作者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不能言說的宗教情感。

三、「三教位次」之上的宗教情感

唐太宗以「尊祖」和無為治國的名義,提高道教的政治地位,使道教擁有了話語上的絕對優勢,任何對老君和「大道」的攻擊性言論,將轉變為對李唐皇室的不敬,釋法琳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在這種李唐皇室主導宗教話語權,道士占據話語權優勢,道教地位高於佛教的情勢下,為高僧立傳,將成為凝聚佛教徒,增強佛教徒自信心,寄託個人情感的重要途徑,《釋慧乘傳》尤為突出。武德年間(618—626)的「三教駁難」占據《釋慧乘傳》將盡一半的內容,足見其重要性。

釋慧乘,俗姓劉,徐州彭城人。武德七年(624),釋慧乘在國子學講《般若經》,受到唐高祖好評。貞觀四年(630)十二月二十日,釋慧乘卒,未經歷唐太宗時期佛、道二教政治地位的轉變。武德年間(618—626),宗教言論相對自由,釋慧乘在國子學駁難中表現良好,這就為釋道宣留下了宣洩宗教情感的自由空間。《釋慧乘傳》「三教駁難」部分大致可以分為「三教位次」、太宗暗助、釋慧乘申明經義、「佛道先後」問題等不同的情感內容。

首先,「三教位次」。《釋慧乘傳》中唐高祖下令排定「三教位次」,就是對唐太宗《令道士在僧前詔》的影射。「堂置三座,擬敘三宗,眾復樂推乘為導首」是對詔令頒布前,佛教地位之高,社會影響力之大的追述。「老先、次孔、末後釋」,雖然主要針對道教,但是按照三教產生的先後順序排列座次,而不是按實際的三教地位。一方面,它反映了此時華夷觀念在政治生活中的上升。佛教仍位三教之列,說明相較於之前華夷的激烈對抗,此時的華夷觀念發生了重要的轉變,即中國對四夷的認可,將四夷包含在中華民族共同體內,形成了「以夏統夷,夷夏一家」的政治思想觀念。另一方面,它反映了中央確立的「老先於佛」「儒先於佛」的話語權威。在釋道宣撰《續高僧傳》《集古今佛道論衡》等書中,多以佛教一己之力辯難儒、道二家。儒家為國家的官方文化,其政治地位是佛教無法動搖的。《令道士在僧前詔》的頒布,使得道教的政治地位高於佛教,這就形成了儒、道二教高居佛教之上的政治局勢。佛教對此甚為不滿,但又無力改變現狀,只能將情感寄託於前人。「乘雖登坐,情慮莫安」 ,正是反映佛教屈居道教之下,佛教徒無力改變現狀,宗教情感受到壓抑的焦慮不安之狀。

其次,太宗暗助。南北朝時期,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的滅佛舉動,使佛教的發展受到重創,在佛教史上被稱為法難。隋朝建立後,隋文帝恢復佛教的合法地位,支持佛教的發展,但佛教與世俗政權的權力之爭仍在不斷加劇,「僧人跪拜帝王、跪拜父母」即是突出表現。貞觀五年(631),唐太宗曾下令僧道致拜父母。道教吸收以往經驗,在這一方面較為順從,佛教的反抗則相對強烈。

唐太宗《令道士在僧前詔》頒布後,世俗政權對於佛教的影響逐漸加強。唐太宗運用強制手段推行「道先佛後」政令,佛教徒不僅不敢詆毀,反而盛讚唐太宗護持佛法的功德。《釋慧乘傳》記載:「今上時為秦王,躬臨位席,直視乘面目未曾回,頻降中使十數,教雲:『但述佛宗光敷帝德,餘一無所慮。』」此事在官方文獻中未有記載,因此唐太宗是否參加「三教駁難」還是未知,暗助釋慧乘更無從談起。釋道宣反覆強調唐太宗在護持佛法方面的功德,是因為釋道宣深知帝王對佛教的政策決定著佛教的命運,佛法只有依附帝王才能流傳。這表達了釋道宣雖然不滿唐太宗頒布《令道士在僧前詔》,但又不得不依賴唐太宗的矛盾心理。迫於現實的壓力,釋道宣不得不極力強調唐太宗對佛法的護持,同時也希望佛法可以改變他的決策,使其真正成為佛教的護法者。這種希冀在現實中無法完成,釋道宣只能將其寄託於文字,藉以排解心中的鬱悶。

再次,釋慧乘申明經義,李仲卿結舌。釋慧乘雖居末位,但通過自身的博學和善辯,以致於「聲告才竟,皇儲以下,爰逮群僚,各下席胡跪,佇聆逸辯……既而天子回光,敬美其道,群公拜手,請從弘業。黃巾李仲卿,結舌無報,博士祭酒等,束體轅門。」 此與正史記載的陸德明駁難三教高德的史實相反,且存在較大出入。正史等相關文獻中記載的是道士劉進喜,為何《釋慧乘傳》中出現的是道士李仲卿呢? 在釋道宣的《續高僧傳》《集古今佛道論衡》中劉、李二人常同時出現,但釋道宣明顯更針對李仲卿,如《道士李仲卿等造論毀佛沙門法琳著辯正論以抗事》,其篇名即冠以李仲卿。釋道宣在文中說:「武德九年,清虛觀道士李仲卿、劉進喜猜忌佛法,恆加訕謗,與傅奕唇齒結構,誅剪釋宗。卿著《十異九迷論》,喜顯正論。」釋道宣將武德九年的《沙汰僧道詔》,歸結為道士與傅奕聯合,企圖滅佛。釋道宣只述及沙汰僧尼,卻不提沙汰道士、女冠,由此可見其對道士的極端憎恨,以致於罔顧事實。

釋法琳針對劉李二人著《辯正論》8卷,其中《十喻篇》和《九箴篇》主要是針對李仲卿的《十異九迷論》進行的反駁論證。釋法琳用專篇來反擊李仲卿,這說明當時李仲卿的《十異九迷論》對佛教的攻擊力最強,激起了佛教徒的強烈反擊。「三教駁難」的李仲卿和釋慧乘,正是李仲卿和釋法琳的翻版。貞觀十四年(640),《辨正論》因涉及誹謗李唐皇室祖先,釋法琳被流放益州,死於途中。由於世俗政權的干預,釋法琳在與李仲卿的辯難中落於下風。而在武德年間(618—626)的「三教駁難」中,釋慧乘的講論使得「黃巾李仲卿,結口無報」,釋法琳的挫敗在《釋慧乘傳》中取得了反轉性的勝利。李仲卿是佛教反敗為勝的關鍵人物,以致釋道宣採取了李代桃僵的方式,通過釋慧乘贏得了佛道辯論的勝利。

最後,「佛道先後」問題。唐高祖令釋慧乘解說道與佛的關係,釋慧乘言:「聃乃周末始興,佛是周初前出,計其相去二十許王,論其所經三百餘載,豈有昭王世佛而退求敬王時道乎? 句虛驗實,足可知也。」唐太宗明確申明老子是「李唐皇室之祖」,以尊祖名義提高道教地位,「老先佛後」成為法定的定論,不容置疑。因此,「佛先道後」就成為一個特別敏感的話題,一旦觸及,將受到世俗政權的嚴厲懲罰。

國家以強制手段確立了「道前僧後」的政治地位,壟斷了「老先佛後」的話語解釋權。唐太宗時,在不涉及「佛道先後」問題的三教辯論或二教辯難中 ,釋道宣的論述,往往是佛教駁難儒、道兩家,佛教居上風,儒、道甘拜下風,百官崇佛,為佛法所感。唐高宗沿襲了這一政策,佛道之間多圍繞義理進行辯難,鮮少觸及「佛道先後」問題。在異常敏感的唐太宗、唐高宗時代,「老先佛後」是確定不移的真理,釋道宣只能將「佛道先後」問題提到言論相對自由的唐高祖時期,借釋慧乘之口,肆意宣洩其被現實政治環境壓抑的宗教情感。

四、結 語

《釋慧乘傳》反映了唐初佛、道二教圍繞「道先佛後」「道士位於僧前」等內容展開了激烈的論爭。道教對這段歷史的著墨不多,佛教對於這部分內容的記載為後世研究提供了寶貴的材料。但是,從《釋慧乘傳》的記載來看,在護教情感的驅使下,佛教文獻的記載帶有強烈的主觀色彩,而且對於很多事件的描述存在嚴重的失真問題。因此,在使用這些文獻時,需要對這些文獻進行詳實的考證,以確保文獻的真實性,這樣才能準確地反映當時佛、道二教的具體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佛教文獻存在失真的記載,但它是一定歷史環境下的產物,其失真的背後隱含著一定的真實。在對文獻進行考證的同時,還需要對它形成的歷史環境、撰寫者的目的等內容進行探討,以期揭示歷史的真相。《釋慧乘傳》對於「老先、次孔、末後釋」三教位次的記載,就是在一定史實基礎上的自我加工,存在嚴重的失真問題。但是,通過對釋道宣身處的歷史環境、佛教當時的處境以及釋道宣本人的宗教情感的探討,可知它產生於貞觀年間(626—649)唐太宗頒布《令道士在僧前詔》而引發的政教衝突、佛道衝突這一特殊的歷史環境,是對這一時期佛、道二教政治地位的反映,帶有釋道宣強烈的護教情感。

原文載於《宗教學研究》2021年第3期,文章內容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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