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痛苦的根源,都是因為無法做自己

水木然 發佈 2024-04-11T13:23:11.865969+00:00

即便我們照鏡子,鏡子裡的我們也未必就是我們,因為有一個物理學定律叫:不對稱原理。我們看到的一切貪嗔痴慢疑,都是我們內心的投射。

作者:水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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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非常難理解的常識:人生最難看見的東西是「自己」!

即便我們照鏡子,鏡子裡的我們也未必就是我們,因為有一個物理學定律叫:不對稱原理。

那我們如何才能看見「自己」?只有當「自己」撞上一些東西反彈回來,這時我們才能感受到自己,才會看見「自己」。

所以,看見自己的最好方式,是把「別人」當成我們的「鏡子」,來映射自己的內心。

我們看到的一切貪嗔痴慢疑,都是我們內心的投射。我們的不接納和不喜歡,都是因為我們內心某個地方有「缺失」

比如,看到別人秀恩愛就反感,往往是因為我們內心缺愛;

看到別人炫耀就反感,往往是因為我們不夠自信;

看到別人很痛苦,往往是因為我們感同身受,內心也有類似的痛苦;

當我們看到有東西呈現出來的時候,我們應該第一時間覺察自己:我為什麼會產生這種感覺?我內心哪裡有缺憾?

同樣的邏輯,別人看我們也是這樣:有人喜歡你,那是你照見了他內心的美好,這跟你無關,你只需禮貌面對,淡定做自己。

有人討厭你,那是因為你投射了他內心的排斥和恐懼,這也跟你無關,你無需在意,只需做好自己。

2

我們一定要記住這句話:你最討厭別人的地方,通常也是你最受不了自己的地方,只是你自己不願意承認而已。

因此,凡是讓你討厭、嫉妒、怨恨的人和事都會重複出現,直到你能接納為止,這其實也是世界在倒逼我們接納自己。

外在一切反感的出現,都是為了讓你自己變得更加優秀,就看你能否在第一時間正確地察覺。

我們越是抗拒這種衝突,那種反感就越加劇,當我們反觀自己的內心,去覺察自己的問題時,反而就會跟自己和解了,跟外界的衝突也就消失了。

最高境界的和解,是自己跟自己的和解,當我們完全理解並接納了自己,就做到了「己合」,從而擁有了合力。

茫茫人海,我們看似跟無數人相遇,其實都是跟真實的自己相遇,關鍵在於見面的那一刻,你能否認出那就是「真我」,直面他,接納他,擁抱他。

我們跟外在的一切關係,都是我們跟「真我」的關係的投射,相遇或是離開,愛或者恨,都是自己跟自己的關係。

我們跟外界的一切矛盾,也都是自己跟自己的矛盾,有時放過別人就是放過自己。

當我們通過世界反觀了自己,看見了自己,完善了自己,接納了自己,我們就接納了全世界。

這就是本自具足,內心圓滿無缺,自愛才能愛人,自利才能利他,自渡才能渡人,這時人呈現出來的全是愛,照亮他人的生命,像光一樣的存在。

3

如果一個人不能覺察自己的潛意識,就會被潛意識掌控一輩子。

某種意義上,我們甚至可以這樣理解:你身邊的那些人,其實都是你的潛意識。他們是你的投射,是你的鏡子,呈現了你的內在;你對外界的一切反感表現,都是你的心理壓抑的呈現;

我們因何而壓抑?因為不能真正做自己,都是活在別人眼裡,活在自己塑造的標籤里,活在自己的妄念里。

外界只是把這些壓抑投射了出來,有時我們看似對他人有情緒,其實是對自己無能的憤怒,是對自己無力改變現狀而憤怒。

因此,當遇到外界的反饋時,我們應該第一時間向內覺察自己,跟自己的潛意識溝通,時間久了就會跟自己的潛意識和諧相處。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內觀、自省、覺察自己的起心動念,是非常好的修行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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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人之間都是互相投射的:

我們欣賞一個人,不是因為他非常優秀,而是因為他身上也有自己類似的優點;

我們看透一個人,不是因為他不會隱藏,而是因為他和過去的自己有相同之處。

為什麼有的人總能讓我們去欣賞呢?

其實,你欣賞的人的特質在你身上都有,只不過藉助他兒顯現出來了,這就叫「相似相映」原理。

別人只是一面鏡子,投射出了你內心的美好。

與其說我們在欣賞別人,不如說我們是在不斷去發現自己的美好。

你眼中的我不是我;我眼中的我也不是我;我眼中的你才是我。


5

無法做自己,這是一切痛苦的根源;

絕大部分時候,我們都在努力成為別人眼中最好的自己。一邊活在別人的眼光和評價里,一邊又要直面自己內心的聲音,所以才會內耗。

一個人越早一天知道自己是誰,就越早一天活出真我,可以忽視外界。人生的坐標和意義,都在找到自己的那一刻建立起來,一切價值尺度都在這個基礎上探討才有意義。

人生的最終使命,就是成為最好的自己。在此之前,看似有無數的選擇和可能性,其實只不過是障眼法,來測試你對自我的認知和定力。

當你找到自己,它們頓時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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