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入選

澳門日報 發佈 2024-04-27T06:01:37.247422+00:00

國家藝術基金2023年度資助項目名單昨日公示,共有21個港澳特區藝術機構、藝術工作者的申報項目入圍。

21個港澳項目

入圍國家藝術基金

其中有11個來自本澳

是本澳藝文項目第二次入選



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23年度資助項目名單昨日公示,共有21個港澳特區藝術機構、藝術工作者的申報項目入圍。其中,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項目2項、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創作項目5項、美術創作項目2項、傳播交流推廣項目3項 、藝術人才培訓項目2項、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7項。



國家藝術基金面向港澳特區全面開放一般項目申報政策是中央政府支持港澳文化繁榮發展的重要舉措。此次是自2021年7月實施該政策後,港澳第二次參加申報,反響積極熱烈,入圍項目較去年增加3項。

該政策將通過項目資助的方式,大力支持香港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澳門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助力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更好發揮作用。





社文司:促澳文藝事業發展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表示,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23年度資助項目名單於昨日公布,11個來自澳門特區藝術機構、藝術工作者的申報項目入選,是次為本澳藝文項目第二次成功入選,且較上年增加兩個項目,社會文化司感謝祖國給予肯定和支持推動本澳藝文發展,並同時熱烈祝賀澳門藝術項目獲國家藝術基金立項資助,相關項目獲得國家藝文評審機制認可,為澳門藝文業界提供更多資源和平台。

本澳入選的項目中,在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創作有兩個項目,小型劇(節)目和作品創作、青年藝術創作人才各有三個項目,而美術創作、傳播交流推廣、藝術人才培訓各有一個項目。本澳代表項目再次成功入選,有助促進澳門藝文界的多元及專業化發展,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開拓澳門文化藝術發展的繁榮新局面。




國家藝術基金自2021年起,面向港澳特區全面開放一般項目申報,港澳特區藝術機構和藝術工作者可直接申報資助項目。2022年,澳門特區首次入選9個項目,今年再次成功入選11個項目,進一步為澳門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提供有力支持,對提升藝術創作、培養藝術人才、開展文化交流起促進作用,並將助力澳門藝文事業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與此同時,文化發展基金亦將推出「國家藝術基金配套計劃」,向獲得國家藝術基金資助的澳門文化藝術項目提供配套資金,支持相關項目落實執行,藉此鼓勵本地藝術機構和藝術工作者朝向多元或專業化發展。

此外,國家藝術基金同時公布2024年度資助項目的申報指南,申報時間為2023年4月15日至6月15日,國家藝術基金向澳門開放包括:「舞台藝術創作」、「傳播交流推廣」、「藝術人才培訓」,以及「美術創作」、「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符合條件的澳門藝術機構和藝術工作者,可通過國家藝術基金網頁(www.cnaf.cn)提交申請。社會文化司鼓勵澳門藝文業界積極申報,有意申報者可瀏覽國家藝術基金網頁,查閱上述各項《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24年度資助項目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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