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部特批一囚犯千里轉監回四川,讓他挽救自己兒子性命

法辨黑白 發佈 2024-04-27T20:02:11.597587+00:00

法律是無情的,它對每個人的態度都一樣,只要犯了罪的人都要接受懲罰。但同時,法律也是有溫度的,如果人們有特殊情況或者其他難言之隱,法律都會考慮所有因素,作出最終評判。

法律是無情的,它對每個人的態度都一樣,只要犯了罪的人都要接受懲罰。

但同時,法律也是有溫度的,如果人們有特殊情況或者其他難言之隱,法律都會考慮所有因素,作出最終評判。2018年,四川就發生了一件彰顯法律溫度的事。

這一年,一個年輕的小伙子小華的了急性白血病,唯一能救他的辦法就是移植造血幹細胞。

而移植的造血幹細胞只能來自於兄弟姐妹或者父母,小華是獨生子女,沒有兄弟姐妹,他母親張麗的造血幹細胞與他不匹配。

所有的希望都落在小華的父親郭偉,可是郭偉正在千里之外的甘肅服刑,這就意味著沒有人可以給小華移植造血幹細胞。

張麗不願意放棄兒子,她給多個部門打電話請求幫助,各個部門得知張麗的情況均施以援手。

監獄部門先是給郭偉做了匹配,結果顯示郭偉可以給小華移植造血幹細胞。

為了能夠讓郭偉給小華移植,監獄之間做了交接,將郭偉從甘肅的監獄轉到了四川的監獄。在眾人的幫助之下,郭偉救了自己的兒子,小華逐漸好轉。

因為酒後鬧事被判決死刑緩期執行

郭偉是四川人,性格大大咧咧,非常豪爽,沒有什麼壞心思。成年之後,他就與張麗結婚並生下了小華,就在小華五個月的時候,他因為酒後鬧事傷了人,被法院判決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兩年之後,郭偉因為表現良好被減為無期徒刑,後又被減為有期徒刑。

郭偉不能算什麼壞人,只是他要為自己做過的事負責,自從他進了監獄之後,張麗就一個人帶著小華生活。

隨著小華的長大,他開始詢問張麗自己的父親去了哪裡。為了小華的心理健康,張麗一直都說她與小華的父親感情不合,最終選擇分開生活,小華也一直這麼相信。

小華小時候,他們娘倆的生活非常艱苦,沒有辦法,張麗只能將小華交給爺爺奶奶,她自己外出打工。

好在小華非常懂事,從來不給張麗惹麻煩,爺爺奶奶年齡大了,小華還會主動幫忙做家務。

小華上學之後,學習成績也很好,可以說他是一個沒有讓人操過心的孩子。

就在小華十七歲的時候,他突然給張麗打電話說自己的身體不太舒服,張麗知道兒子很懂事,如果不是很難受,他絕不會給自己打電話的。於是,張麗從單位回家,一進家門,她就看到臉色蒼白的小華。

很擔心兒子的張麗迅速帶著小華去了醫院,醫生看著小華的狀態很不好,給他做了一個全身檢查。

然而,讓張麗沒有想到的是,兒子居然得了急性白血病。這個病非常嚴重,如果不做手術,小華只能存活半年的時間,可是,如果做了手術,小華也可能死在手術台上。

張麗左右為難,不敢去冒這個風險,又不能讓兒子等待死亡,在姐姐姐夫的勸說下,張麗同意給兒子做手術。

這個手術的難點在於找到合適的造血幹細胞,一般來說兄弟姐妹的造血幹細胞是最合適的。

不過,小華是獨生子女,沒有兄弟姐妹,除此之外,父母的造血幹細胞也有希望匹配上。

但壞消息又隨之而來,張麗的身體一直不好,她的身體根本不符合移植要求。所有的道路都堵死了,唯一能行的通的就是找到小華的父親,他是最後的希望。

但只有張麗知道,小華的父親遠在甘肅坐牢,他怎麼可能回來給小華移植造血幹細胞呢?

不過,醫生還是讓她去找找監獄或者司法系統的人問問,或許這種特殊情況可以被專案專辦。在醫生的鼓勵之下,張麗開始給有關部門打電話諮詢相關事宜。

法律的溫度帶給了小華生命的希望

張麗在聯繫了有關部門之後,有關部門很快給予了張麗回答,他們答應先給郭偉做一個匹配檢查。

這是第一步,第一步走過去了,就說明小華的手術又近了一步,張麗萬分感激司法系統的工作人員。經過甘肅醫院的檢查,郭偉符合要求,可以給小華移植造血幹細胞。

得知了這個消息,張麗激動得哭了出來,她詢問醫生是否可以在甘肅將郭偉的造血幹細胞取出來,然後送回四川移植。

醫生搖了搖頭,他說這不是最好的辦法,首先,造血幹細胞需要儘快移植,這樣它的活力才最強。

另外,運輸的過程中很難保持造血幹細胞的乾淨,萬一被污染了,就不能再進行移植了。

並且,做手術需要時間準備,只有等小華狀態好的時候,才能進行。而等到造血幹細胞送來的時候,小華的狀態又不一定符合手術要求了。

聽到醫生的話,張麗的希望又再次破滅,她知道服刑的人怎麼可能隨意調動呢?

可是,張麗不願意讓兒子就這樣死去,她再次撥通了司法部門的電話,將醫生說的風險講給了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對他說,他們必須要向領導請示,一定儘快給予回復,張麗表示理解。

三天過後,司法部特批了郭偉的轉監手續,允許他從甘肅的監獄轉到四川的監獄。

這個消息讓郭偉和張麗都激動壞了,他們連連向組織道謝,但組織說只要能救孩子的命,什麼規則都可以被調整。

郭偉聽到了這些話,他在心裡暗暗發誓,一定要好好表現,不能再給國家添麻煩。

經過一系列的準備,郭偉從甘肅回到了四川,他按照醫生的要求鍛鍊身體,保持身體健康。手術如期而至,郭偉躺在手術台上,這一刻他將命給自己的兒子都願意,他只希望兒子能夠好起來。

手術非常順利,郭偉在醒來之後,警察允許他去探望一次小華,郭偉震驚地不知道說什麼好。

那是郭偉第一次與兒子通話,兒子在病房內,他在病房外,他對兒子說要好起來,要活下去。小華連連點頭,警察為了保持小華的心情舒暢,沒有給郭偉穿監獄裡面的服裝。

一直到郭偉離開,小華都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一名罪犯,不得不說,我國的法律是有溫度的,是有人情的。

也許是被所有人的善良感動了,小華的身體也在一點點恢復,回到了監獄的郭偉也更加積極向上,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發展。

法律的作用是要維持社會的穩定,懲罰犯罪的人,但是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維護人的權利。

所以,哪怕是罪犯的兒子,甚至是罪犯需要法律的幫助,法律也會一視同仁,盡最大的可能給予幫助。

郭偉觸犯了故意傷害罪為何被判處了死刑緩期執行呢?

我國《刑法》規定了故意傷害罪,其中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據故意傷害罪的法律規定,我們能夠發現故意傷害罪有三個量刑檔次,第一個檔次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檔次是最低的量刑。什麼樣的行為構成這個檔次的量刑呢?

比如說雙方的打架,雙方都有過錯或者是一方的毆打,但是毆打是有原因的,且造成的後果並不惡劣。

總而言之,一般行為不惡劣,主觀認罪態度好,造成的結果是輕傷的,一般在這個檔次里量刑。

故意傷害罪的第二個量刑檔次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這個檔次的行為要相對比較嚴重,或者態度比較惡劣,或者後果相對嚴重。

上述條件只要符合一個就可以在這個檔次量刑,一般來說手段相對殘暴,比如用刀或者其他武器攻擊他人,或者是造成的結果相對嚴重,比如達到了重傷,就可能在這個檔次量刑。

而最嚴重的刑罰,規定的也更加詳細,即致人死亡或者用特別殘忍手段導致受害人重傷或者殘疾。

如果造成了這種後果,就要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裡面量刑。

郭偉被判處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說明他使用的手段非常殘忍或者達到了致人死亡的後果。

在郭偉犯罪的年代,對於死刑的規制還沒有那麼嚴格,一般犯罪導致人死亡,沒有特別的理由都會被判處死刑。

不過,隨著法律的發展,我國的法律也更加注重慎用死刑,一些別的國家甚至廢除了死刑。

這是因為國家對於生命的重視,無論是法律還是執法人員都沒有權利決定別人的生死。

正是因為這個觀點,我們對死刑的限制越來越嚴格,一般不是極其嚴重的犯罪,法院都不會判決死刑。

而且我國死刑的核准權利在最高人民法院,也就是說,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有核准死刑的權利。

當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犯罪嫌疑人死刑之後,判決書還需要遞交到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通過核准後,判決書才能生效。

沒有通過核准,高級人民法院要重新審理案子,作出其他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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