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自駕游感受之三 有限速 但實際執行比較寬鬆

車訊網 發佈 2020-02-24T14:06:23+00:00

【車訊網報導】經常自駕游的我,對限速越來越敏感。尤其是前年在新疆,明明按限速開啟了巡航定速,回京3個月後,照樣收到罰款通知書。

  【車訊網 報導】經常自駕游的我,對限速越來越敏感。尤其是前年在新疆,明明按限速開啟了巡航定速,回京3個月後,照樣收到罰款通知書。這次在美國自駕游時看到,雖然到處都有限速牌,但實際執行比較寬鬆。由此帶來的,是出行高效率。

  美國領土面積937萬平方公里,比我國的960萬少一些,排名世界第4。但它的人口不足4億,人口密度36人/平方公里;而我國人口高達14億,人口密度144人/平方公里。基本情況差異很大,再加上美國平原多,故它的通行條件普遍較好。

  如果只看路面的平整度,美國不如咱們——許多路面坑坑窪窪,看上去破破爛爛,再加上水泥路特別多,行車並不舒服。相比之下,咱們的公路大都是柏油,又多為新建,舒適度比美國強多了。

  但是,它的長處在於,效率很高。雖然各大城市在早晚高峰,也是到處擁堵,平均時速比騎自行車快不了多少,可從宏觀看,它的通行效率高於咱們。原因何在?人口密度低是重要因素,這個咱們沒法學。可人、車、路等因素,我認為值得借鑑。

  與我國公路分為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相同,美國公路也是3個等級——藍色圖標是州級公路,相當於咱們的國家高速公路。

  白色圖標分2種。比較常見的如下圖所示,叫U.S. Highways,相當於咱們的國道。還有一種白色圖標是菱形方塊,相當於咱們的省道。

  它們的「國道」,與州級公路差異不大。有些路段,兩種公路乾脆就是合併在一起的。

  美國所有公路都有限速。就拿州級公路來說,接近市區時,限速通常是55英里(約89公里)。

  離開市區,限速會升到65或75英里(約105/121公里)。相對來說,限速75英里的高速公路,更為多見。這個要求,與我國的高速公路,基本一致。

  只有在路況特別好的條件下,才會遇到限速80英里(約129公里)的高速公路。而在法國,限速130公里的高速公路,明顯多於美國。

  在「國道」上,比較常見的限速是60英里(約97公里)。進入城鎮後,限速會降至35英里(約56公里)或25英里(約40公里)。

  儘管有著清晰的速度限制,但美國高速公路上的車輛,多數都處於超速狀態。比如,限速75英里的路,許多車會開到80或85英里,有的甚至能開到90英里。

  據一位友人介紹,超速5英里,是允許的。為此,我查閱了加州的交通法,具體規定是,允許超速10英里。同時,如果車速太慢(比如低於限速10英里),也是違法的。

  不過,美國各州相對獨立,州長由選民選出,而不是總統任命,故每個州都有自己的法律。我沒有能力把各州限速規定都查一遍。何況,相關規定每年會根據情況的變化,適度修改。

  所以,比較穩妥的辦法,是跟著前面的車。據說,警察如果想抓超速,往往只抓頭車。於是,在高速公路上,時常看到這樣的情景——眾多車輛都是一堆兒、一堆兒的,仿佛一支支由「領頭羊」率領的車隊。

  其實,在高速公路上,一門心思抓超速的警察,並不多,起碼不像我國那麼多。由此,人們通常會把車開的飛快。即使遇到降雪天氣,也毫不顧忌,照樣狂奔。

  從芝加哥前往底特律那天,整晚大雪。清晨出發,明顯感到輪胎打滑。但為了不妨礙他人,還是努力著把車速提高到規定值。當我以75英里的時速行駛時,大貨車居然在我身邊,疾馳而去。看得我目瞪口呆。

  隔了幾天,當我從尼亞加拉前往紐約時,雪更大,過往車輛依舊保持著較高的車速。只有經過小鎮,限速30英里(約48公里)時,他們才會降速。

  您可能會問,雪中開這麼快,有事兒時能站住嗎?其實我同樣有這個疑問。以親眼所見,答案是站不住。比如,途經芝加哥那天,2小時之內便目睹了3起事故,2起滑出公路,1起撞在護欄上。

  既然有危險,他們為什麼還要開快車呢?

  據我膚淺的了解,這就好比持槍。明明存在許多隱患,出現許多惡性案件,可許多人仍然擁護。天賦權利不可剝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們認為這是一種必然的代價,心甘情願支付。因為凡事都有陰陽,只求陽,不要陰,是不可能的。為了安全,路上所有的車都形如龜爬,成本太高,不划算。何況,慢不一定帶來絕對安全。說到這兒,想起一件往事,20多年前,我曾在一家工廠的司機班採訪,班長告訴我,他們當中只有一個司機開車特慢,可恰恰是他出事兒次數最多。

  當然,十次事故九次快,也並非沒有道理。關於這個話題,日後再聊。

  回到美國話題,我認為,普遍開快車的原因之一,是多數人的駕駛技術比較好。這個原因不僅出現在美國,許多國家都是如此。比如去年在法國,比較窄的鄉間公路限速70公里,法國人通常喜歡超速10%,也就是說,在這種寬度的公路上,大家能以77公里的時速行駛。而在我家——北京朝陽區立水橋附近,也有一條窄路,無限速標誌、也沒有行人,僅僅因為窄,過往車輛能開到30公里,就相當不錯了。至於冰島,這種寬度的公路,限速高達90公里。

  原因之二是路權清晰。比如您是直行車,綠燈一亮,放心大膽地踩油門,以最快速度通過即可,轉彎車根本不敢與您搶行。再比如下圖中的這條路,您用不著擔心旁邊的小路上,會竄出汽車或是摩托車,因為此時您不僅有路權,更有優先權。

  規矩制定出來,不是擺在那的裝飾品,而是真的要去執行。每個人都得遵守,才能換來良好的交通秩序。當然,您也可以不遵守,不遵守的代價,絕不是批評教育,而是必須掏出真金白銀,很昂貴。

  原因之三是路及路網設計合理。這個道理很簡單,光有路不行,還得把它組成網。就拿北京機場高速來說,由於起點位於三環路,從市區前往,頗為周折,直到修了聯絡線,將其與二環路相連,才算好一些。

  相比之下,美國的路網,比蛛網還密。與我國不同的是,他們的高速公路基本上都是緊靠市區,有的甚至從市中心穿越。

  比如,當我沿著395號高速路進入華盛頓市區,下高速一轉彎,國會大廈近在眼前。最重要的地方竟然緊靠高速公路出入口,完全超出了我的認知。可實際上,在我隨後途經的幾十座城市當中,無一例外,都是這樣的設計。毫無疑問,這種設計能夠加快流動速度。

  加快流動速度的另一因素是提高車速。說到開快車,有人可能會撇嘴——人家都是大排量、大馬力的車,咱根本比不了。沒錯,美國人確實很喜歡大排量的車,但在街頭,小排量的普通車,數量更多。

  也就是說,汽車動力並非主因。主因在於3個良好——良好的駕駛技術、良好的交通秩序、良好的路網建設。不願意在基礎層面下功夫,只是一味地縱容與袒護——突然竄出違法的行人,警察卻指責駕駛者沒有仔細觀察。這種做法,肯定形成惡性循環。

  據我觀察,他們的公路上很少有超速探頭,更沒有我國極為盛行的區間測速。警察注重的是對路權的維護,而不是抓超速。比如,你要是毫無道理地連續變更車道、低速行駛、在STOP面前沒有自覺停車、轉彎車與直行車搶行、沒有禮讓行人,說不定就會突然冒出一輛警車,將你拿下。

  不知不覺,說了許多好話。也難怪,咱們還處於民國初期,人家就已經逐步將汽車普及了。在許多方面更有經驗,做的更合理,是理所當然的。咱們的起步晚,落後一些,很正常,不丟人。關鍵在於,要正視現實,努力發展。如果連現實都不肯承認,沉迷於自我陶醉,夜郎自大,才是非常可怕的。

責任編輯: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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