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治病:要抓主症、聽患者主訴、綜合判斷、四診合參,方可奏效

北中健康 發佈 2020-02-29T13:22:22+00:00

一個患者來到診室,或我們走到患者床邊看病,無論如何,我們從遠處最先是「看到」病人,這就是四診的第一步——「望診」。

一個患者來到診室,或我們走到患者床邊看病,無論如何,我們從遠處最先是「看到」病人,這就是四診的第一步——「望診」。從遠而近看到病人的氣色,這是四診最先能夠做到的,所以放在四診之首。高明的醫生,在這一個階段,就已經能夠把握病情大概,對病機有一個初步判斷。

就好像看達文西畫的「蒙娜麗莎的微笑」,你可以用文字給她形容,她是一個貴婦人,棕黑色的長髮,眼神幽怨,嘴角微微向上翹起,右手搭著左手……假若你跟一個沒有看過「蒙娜麗莎的微笑」的人去用上述文字描述,他能夠在腦海裡面生成這一幅圖畫嗎?必然是不可能的。莫說是這一幅畫,即使是簡單的一些線條圖,都不可以轉化成文字的,圖畫與文字是兩種不同的表達方式。

中醫看病,望診就好像看一幅畫,患者整個臉部的氣色,當我們用文字描述出來就已經失去大部分信息了,例如說,當我們說這個人臉色偏黑,可是「黑」這一個概念包括了好多不同程度的黑,幾個醫師聽到形容之後,甲醫師、乙醫師和丙醫師,他們各自在腦子裡面所想到的黑色都不一樣。 簡單一點說,中醫在寫完病歷之後,病人的「整體」能否通過文字而「再現」出來?從前述「抓主證」與「圖畫與文字」的比喻來看,我們知道用文字來形容圖畫,其實只能夠描述「主要特徵」,因此圖畫的整體就無法全部呈現出來。

所以,《道德經》說「道可道,非常道」,禪宗強調「不可說」,就是指當我們用語言文字去嘗試解釋「道」,就必然不是道的全部,所以一說出來就錯了。 中醫治病,按常規應四診合參。根據疾病的病因、症狀、體徵全面考慮,偏廢任何一方都可能出現錯誤。但有些病證完全取決於患者主訴的病因。如有一個韌帶輕度損傷的病人,局部紅腫不太明顯,如果沒有患者的主訴,你根本無法判定是瘀血阻滯所致的疼痛還是寒濕痹阻所致的疼痛。因此,臨床凡遇有臨床體徵與病因相悖,或體徵不明顯但又有病因明顯可稽的病人,就應該大膽地捨去其他干擾因素,從病因論治,往往效遂人願。

四診合參是認識疾病的過程,是完成認識的需要。診斷一個病或證,是一個認識過程,證或病是屬於概念,它已不是感知,而上升到理論性認識。望、聞、問、切取得的診斷資料,是感性的、片面的材料,是疾病的外部表象,有真有假,還沒有把握疾病的內在本質。要認識疾病的內在本質,就必須對四診獲得的感性材料,在頭腦中進行反覆的思考,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偽存真,分析綜合,判斷推理,進行辨證;確定診斷。

這是一個完整的思維認識過程,光有四診,不能台參,就等於光有感知,沒有判斷推理,認識處於感性認識階段,沒有上升到理性,沒有完成這個認識過程。失誤是必然的。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