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快看看!
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可報銷
日前,武漢市醫保局下發通知,正式將我市城鄉居民參保人員高血壓糖尿病(以下簡稱「兩病」)患者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範圍,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可達50%。
本月底前開始執行報銷政策,此舉可讓我市22萬多城鄉居民「兩病」參保患者受益。
新政保障對象和報銷範圍
新政策保障對象為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規範診斷,確診為高血壓、糖尿病並採取藥物治療的「兩病」患者、需採取藥物治療的患者可享受此政策。已納入門診重症(慢性)疾病管理的「兩病」患者,仍按照原政策執行,不重複報銷。
對「兩病」患者門診降壓或降血糖的藥物,按照國家新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所列品種,優先選用目錄甲類藥品、國家基本藥品、通過一次性評價的品種和集中招標採購中選藥品。
政策範圍內報銷50%
繼續執行現有門診特殊慢性病政策,確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對未納入門診重症(慢性)疾病保障範圍,但需採取降壓藥、降糖藥物治療的「兩病」參保患者,降血壓、降血糖的藥物納入門診保障範圍,政策範圍內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0%;其中,高血壓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60元,糖尿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480元,參保人「兩病」並發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600元。
每次最多開一個月的藥
將完善「兩病」門診用藥長期處方制度,保障患者用藥需求。
根據醫師處方管理規定和病情需要實行定量開藥,藥品用量不超過藥品說明書規定的最大劑量;對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簽約管理服務,且病情穩定、依從性較好、需要長期服藥的慢性病簽約患者,可一次性開具治療藥物不超過一個月的藥量,首次長期處方必須在實體醫療機構開具;在一次處方藥量使用完畢之前不能重複開藥,重複開藥不予報銷。
完善「兩病」相關標準和規範
我市衛健部門將進一步明確「兩病」的診斷標準,科學診斷「兩病」患者是否需要服藥治療,健全完善「兩病」用藥指南和規範。嚴格按照疾病的醫學界定標準將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納入保障範圍。
「兩病」門診用藥實行基層醫療機構定點管理。符合條件的參保患者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自願選擇1家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其用藥保障的定點醫療機構。參保患者持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診斷證明等相關資料到選定的基層醫療機構辦理「兩病」門診登記建檔,次月即可進行門診用藥報銷。
好政策嚴監管
醫保部門將強化「兩病」門診醫療費用的審核及監控,加強對相關定點醫療機構「兩病」門診醫療服務實施考核,考核結果與信用等級評定掛鈎。
對「兩病」參保人員門診用藥資格實行不定期的複審,對於發現不符合條件或者通過冒名頂替、偽造病歷等弄虛作假行為取得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資格的參保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門診用藥資格,並視情況追究相關責任,對定點醫療機構違規套取醫保基金的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定點醫療機構服務管理協議嚴肅處理。
衛健部門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管理,落實基層醫療機構和全科醫師責任,做好「兩病」患者健康管理,加強醫療服務行為監管,規範診療行為,確保藥品供應和合理使用。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兩病」用藥生產、流通和配送環節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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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武漢晚報
▌編輯:瑤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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