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療對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庭的幫助

精神科那些事 發佈 2020-04-20T16:42:47+00:00

引導#青雲計劃##頭條健康##心理治療#參考文獻:1.徐志達,翁永振. 精神分裂症行為治療的研究進展. 國外醫學精神病學分冊. 1999. 26:172-175.3.Lauriello J, Bustillo J, Keith SJ. A Critical Review of R

背景:首次就診精神心理科的家屬有著共同的希冀:我們家的他/她有心結,醫生給我們多說說話,心理治療一下,解開心裏面的疙瘩應該就好了;而多次就診的,甚至常年照料精神患者的家屬則不然,他們的要求越來越小,甚至只要患者安靜不惹事,就感覺「世界安穩了」。這其中的演變,也是由於對於疾病本身的認識的不斷加深而總結的治療經驗吧……

精神分裂症在傳統意義上屬於重性功能性精神障礙中的一種,它對個人的功能水平有深遠的影響,一百多年來,針對此類疾病的治療無外乎藥物治療、物理治療和心理治療。

時至今日,完全取代藥物治療地位的方法依舊沒有!

藥物確實可以短時間內控制和改善疾病的許多顯性症狀,對復發預防有效。事實也證明,大多數精神分裂症病人能從藥物治療中獲益。


但,為什麼精神分裂症越治療,家屬對於心理治療的要求越減少?

家人生病了,一定會盡全力救治!

初得病,醫生在接診患者時也很為難,面對家長渴求的囑託,不忍心打擊或者否定。但實際工作中,醫生們有著共同的感觸:精神分裂症是重症,不是簡單的「心靈感冒」!而且都這樣了,急性期給予心理治療,很難實施!

舉個例子:患者強烈的幻覺妄想,分不清現實和虛幻,此時如何做?

再舉個例子:患者執拗的偏執,一心要達到自己的目的才可以,對於梳理和動之以情毫無感覺和回應,或者,患者木僵狀態,此時如何做?

心理治療,尚需要比較合適的條件的!

後來,患者的病治療了一遍又一遍,復發了一回又一回,始終不見除根啊,家屬可能逐漸的意識到一個問題:這個毛病是慢性的、難治的……

無可厚非的是:抗精神病藥物對患者的社會適應、職業競爭能力並無促進作用,精神分裂症病人經過藥物治療後仍舊有較多的殘餘症狀及受損的社會功能,而心理社會治療恰恰可以發揮其長處,彌補一些缺憾。

疾病治療穩定期和康復期,家屬要捨棄心理治療的時候,醫生反而給予了更多的推薦和較多建議!


適合精神分裂症的心理治療

1.行為治療

精神分裂症病人最被動的缺陷是由於長期住院或脫離社會生活,其社會交往功能差,就業競爭能力下降,尤其是慢性患者。

行為治療集中在針對患者的社交技巧訓練、職業康復訓練、社區治療計劃等方面。

2.家庭治療

對精神分裂症病人進行家庭干預已被普遍接受。

比如心理教育性家庭治療,通過解釋各種可能的病因和可能進行的各種治療,為患者更有效地處理人際之間的問題提供建議。具體可以涉及傳授有關精神疾病的性質、發展過程和治療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幫助家庭其它成員認識目前存在的問題及如何協作解決這些問題等。

當然家庭治療的方式方法也可以有其特色,其目的就是讓患者儘可能擁有回歸社會的可能。

3.認知治療

精神分裂症存在不同程度的認知功能損害,最主要的認知功能損害表現在記憶、注意和執行功能。

最初主要將認知行為方法用於病人的症狀處理,如治療幻覺、妄想等精神症狀,尤其是針對那些對傳統抗精神病藥物效果不佳的精神病人,也有用認知治療針對慢性精神病人的思維障礙等。

近年來,對精神分裂症病人的認知行為干預,逐漸顯示出其優勢之處,可以嘗試性突破患者對於本身的精神症狀的主觀性質的質疑、挑戰客觀證據否定虛幻、接受對信念或現實檢驗等。

這是極具誘惑力的治療方案。


寫在最後,碎碎念

精神分裂症心理治療儘管已有很多,但眾所周知,當今尚無一種使精神分裂症獲得痊癒的治療方法。因此,也可以說目前還沒有一種單個的方法對精神分裂症的治療療效是確切的。

減輕症狀、降低復發率、增強社會心理適應功能是對精神分裂症進行心理治療的主要目標,但並不是一種單一的治療模式就能夠獲得這些目標的。

很明確,精神分裂症病人需要進行心理治療,但需要掌握時機和正確的引導。


參考文獻:

1.徐志達, 翁永振. 精神分裂症行為治療的研究進展. 國外醫學精神病學分冊. 1999. 26(3): 14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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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Lauriello J, Bustillo J, Keith SJ. A Critical Review of Research on Psychosocial Treatment of Schizophrenia. Biol Psychiatry. 1999. 46: 1409-1417.

4.Bustillo J, Lauriello J, Horan W. The Psychosocial Treatment of Schizophrenia:an update. Am J Psychiatry. 2001. 158(2): 163-175.

5.Brenner HD. Pfammatter M. Pychological Therapy in Schizophrenia: What is the Evidence?Acta Psychiatr Scand. 2000. 102: 74-77.

6.錢銘怡. 心理治療對精神病人及家庭的幫助. 中國心理衛生雜誌. 1988. 2(5): 256-260.

7.宋立升. 心理教育性家庭干預在分裂症中的應用. 國外醫學精神病學分冊.1990.17:14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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