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建立初期,劉邦為何推出郡縣制和分封制並存的模式

三國逐鹿 發佈 2020-03-09T01:25:51+00:00

古代所實行的國家體制面前,一個是分封制,一個是郡縣制。但知道最多的莫過於周朝,西周建立之後,便開始實行分封制。

制度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的演變,歷史的車輪詳盡的記載了這一切。那麼留存在封建王朝層面的體制,必須是符合統治階級的利益為根本。古代所實行的國家體制面前,一個是分封制,一個是郡縣制。不管體制的如何變化,最終的目的還是為了服務於統治階級。漢朝建立之初,為何實行的體制卻是分封制和郡縣制並行的制度呢?這些我們要先從分封制和郡縣制的由來開始講起。

分封制的設立

說起分封制,最早由來我們無從查起。但知道最多的莫過於周朝,西周建立之後,便開始實行分封制。春秋戰國時期的齊國,便是西周分封天下時期姜子牙的封國。周朝為了更好控制自己的國家,將周王室同姓王族、建國功臣以及商朝後裔進行了大規模的分封,以便於將來更好的統治。最初以宗法血緣為基礎的分封制,的確是我國古代的一個重要的制度。因為它完全符合當時統治者的利益需要。

可任何一項事情都有兩面性,既有它的優勢,肯定也會存在它的劣勢。那就是分封制實施初期,因為統治階級天下一家,用宗法血緣維護統治,可以迅速加強王室的統治。可分封諸侯國的權利逐漸大了起來之後,對於統治朝廷來說,卻是一個很頭疼的事情。等到周王室衰微之後,諸侯權力增加,互相征戰不已,便出現了春秋戰國的爭雄的局面。

郡縣制

郡縣制顧名思義,有郡、縣兩級地方行政制度。這是以宗法血緣分封制度出現之後,演變出來的中央管理地方的行政制度。這個制度的出現,緩解了當時統治階級抑制諸侯權力過大,所造成對中央的威脅。由中央直接管理地方,擴大了統治階層的權利。

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描述說:郡、縣起源於西周。《逸周書作雒》這樣記載: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為百縣,縣有四郡。這便是西周關於郡、縣二字記載的最早由來。

《周禮天官大宰》中說:縣以系邦國之民。《周禮地官遂人》中說:造縣郡然後可以定民居。郡縣的由來源於西周,興盛於春秋戰國,而且在春秋戰國期間得到發展。

《采邑考》中說道:春秋之世,滅國之人,固已為縣。《史記秦本紀》當中記載:武公十年,伐圭、冀戎,初縣之。同年《左傳》莊公六年,楚人征服申,變申國為楚縣。春秋時期的楚國和秦國,同時設立縣制。

秦朝統一六國之後,為了鞏固統治,便開始大範圍實行郡縣制。開創我國歷史上,長達兩千多年的新的管轄模式。有效的打破了自西周以來諸侯分封割據的狀態,對穩定地方治安以及維護國家統一,形成了強有力的保障。

但是西漢王朝的建立,確實郡縣制和分封制兩者共舉。這當中也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原因在其中,有人說漢承秦制,這當中也存在著必然性,因為大漢朝的建立時間和秦朝的滅亡,中間只有大概二十年的時間。中間過度的項羽統治時期,分封各大反秦勢力為諸侯王。這之間的過度,為劉邦的建國所採取的管理制度,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借鑑價值。

實行郡國並行制的歷史背景

說起郡國並行制度的建立,這就不得不提及一件事情,那就是楚漢爭霸。項羽在滅掉秦國之後,因為身邊的功臣以及六國舊部族,參與到了反秦勢力當中的緣故。之後便開始分封天下,將天下分給了十八路諸侯,而自己自立為西楚霸王。

雖然項羽一支獨大,但是天下十八路諸侯,各自有著一定的實力。然而在楚漢爭霸時期,劉邦在與項羽周旋的過程中,如果以一己之力對抗項羽,顯然存在這風險。為了降低風險,拉攏這些項羽分封的諸侯,增強自身的實力。同時允諾消滅項羽之後,與諸侯共享天下。劉邦拉攏的方式是正確的,最終在垓下,四面楚歌,項羽最終兵敗自殺。

西漢建立之初,劉邦為了實現當時的諾言,便開始分封異姓諸侯王。劉邦的勝利,離不開這些異姓諸侯王的幫助。那些擁有實權的諸侯王,劉邦肯定不能忽略,安撫的一個重要舉措便是重新分封他們,讓這些異姓諸侯安心。但這些安撫有些出自劉邦本心,有些也是無奈。

實行分封制的必然性

《史記·留侯世家》留侯曰:

今急先封雍齒以示群臣,群臣見雍齒封,則人人自堅矣。」於是上乃置酒,封雍齒為什方侯,而急趣丞相、御史定功行封。群臣罷酒,皆喜曰:「雍齒尚為侯,我屬無患矣。

同時張良也表明,天下的豪傑之所能夠跟著劉邦打天下。不過是為了能夠將來能夠得到好處,那麼這個好處就離不開分封的影子。「且天下游士離其親戚,棄墳墓,去故舊,從陛下者,徒欲日夜望咫尺之地」。張良的勸諫可以說一語中的,你劉邦之所有有人幫你,無非就是為了將來能有一塊封地。

還有便是功高蓋主那一批,最傑出的代表便是韓信。韓信在整個大漢朝的建立過程中可以說是功勞最大的那個,如果沒有韓信的輔助,劉邦能否打敗項羽,本質上說是一個未知數。

手握重兵的韓信,在破趙攻齊之後,便向劉邦索要一個假齊王的稱號。劉邦雖然十分生氣,但是在張良、陳平的提醒之下,無奈的同意了韓信的想法。

還有便是九江王英布,彭越等等都在漢朝建立之後,按照之前約定將他們封侯。所以說劉邦之所以同意分封的制度,可以說是當時時局所決定的。不管劉邦是否同意,裂土分封在所難免,是一種趨勢,要想更好的維護統治,少不了這一道工序。史料中曾這樣記載:

在高祖十三年三月,劉邦在臨死之前下發了一道體現仁德的詔書。詔曰「吾立為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於今矣。與天下之豪士賢大夫共定天下,同安輯之。其有功者上致之王,次為列侯,下乃食邑。而重臣之親,或為列侯......其有不義背天子擅起兵者,與天下共伐誅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因此說,分封制的實施,為的就是大漢初期能有個穩定的局面,這也就是這道詔書的由來。

郡縣制的實施的背景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整個大漢王朝都是劉邦的,那麼在建立之初,劉邦肯定也會想到一些。怎麼樣才能讓整個大漢更加穩固,這才是最重要的。秦朝實行的郡縣制,從秦朝開始一直到項羽稱霸的過程中,是一直存在的。例如項羽王梁,楚九郡。存在即合理,秦朝是因為暴政才導致的覆滅,再加上春秋戰國多少年的分封制的灌輸思想,導致秦朝實行的郡縣制並不被世人所接受。

但是等到西漢建立後,郡縣制實施多年,人們對於郡縣制的牴觸情緒也少了很多。更何況郡縣制和分封制的共同實施,可以達成一種政治上的平衡。天下是劉邦一手建立的,不可能只實施分封制,前車之鑑的教訓還是會考慮當中去的。諸侯勢力太大,而沒有制約會導致天下分崩離析。那麼郡縣制的實施,可以緩解將來發生的這種社會矛盾。雖然後來證明分封的確存在禍端,但是對於西漢初年來說,是一項不得不執行的策略。

更重要的是,加強漢朝中央的權利,是劉邦十分迫切要做的事情。分封之後,各異姓諸侯都有著實權,那麼劉邦的權利從哪裡來,郡縣制的實行,同樣是劉邦一項明智的決策。

郡國並行制模式的得失

郡國並行制的實施,從本質上來說,是對以往的政體的繼承和發展。融合成了西漢的郡國並行這一策略。先秦的滅亡,很多人認為是郡縣制導致的。那麼分封制的實施很大機率會導致諸侯的權利過大。結合西漢初年的社會背景,以及「無為而治」的政治理念,如何緩解社會經濟成為重中之重。

郡國並行制最初可以幫助西漢,緩解當下的社會體系和社會經濟。給予諸侯國更大的自治管理的權限,可以讓各個諸侯國因地制宜的發展經濟。漢景帝時期的吳國便是最好例子,天下錢糧多出自吳國。可見郡國並行制的實施調動的諸侯王的積極性,大力發展生產力。

《史記·吳王濞列傳》說:

會孝惠、高后時,天下初定,郡國諸侯各務自拊循其民。為了發展社會生產力,各大諸侯王,也是費盡心機。

吳王劉濞絕對是一個發展生產力的「能人」,史料中曾這樣記載:

以銅鹽故,百姓無賦。卒賤更,輒與平賈。歲時存問茂材,賞賜閭里。佗郡國吏欲來捕亡人者,訟共禁弗予。如此者四十餘年。

吳國在他的治理下,迅速發展起來。導致後來朝廷眼紅,在漢景帝時期不得不重新調整策略,實行削藩。

總結:

郡國並行制的實施,存在一定的必然性,也是統治者對於政治模式的探索。顯然在西漢初年,這項政策的施行,的確具有穩定社會、發展經濟、鞏固政權的作用。以至於後來的「白馬盟約」的實施同樣都是為了保證漢室宗親,劉氏政權可以長期穩定的發展下去。

這種制度也是吸取秦朝經驗教訓,劉邦認為秦朝的滅亡,主要還是施行的郡縣制太過於單一。一旦發生戰事並沒有可以利用的宗親外援,這也為劉邦認為分封制的必要性。只實行分封的話,也同樣很可能導致天下大亂的結局。所以說郡國並行制的實施,對於西漢初年的政權來說,既是探索,也是當下最為穩妥的政策方針。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