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記分大調整 這些行為不再扣分

安康市寶瑞達 發佈 2022-05-14T18:36:35.929888+00:00

注意啦!公安部新制訂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

注意啦!公安部新制訂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壓線→扣3分變為扣1分;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的車輛→扣12分變為扣9分;駕車接打手持電話→扣2分變為扣3分;未粘貼檢驗合格標誌→扣3分變為不扣分……這次調整與各位小夥伴的日常出行息息相關,一起看看吧!

一、交通違章/違法記分調整

* 超速規定放寬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記3分。

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50%記6分,超速50%以上記12分。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由原來的記12分轉變成記9分。

按目前高速路段法定120km/h的zui高限速值來計算,新規實施之後高速路段zui高行駛143km/h不記分。

* 降低記分處罰(常見)

未避讓校車從6分調整為3分;

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從2分調整為1分;

違反禁止標線則是從3分調整為1分,駕駛員在路段臨時停車上下客或掉頭,大大降低了因駕駛失誤而產生的違章成本;

未按規定懸掛號牌從12分調整為3分,比如未按規定使用4顆螺絲固定,避免了分數直接清零的問題出現;

此外,未按規定時間審車和不系安全帶的處罰記分也都調整為1分。

* 這些行為不再扣分(常見)

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

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

* 新增扣分項目(常見)

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一次記12分。

駕駛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的載貨汽車上道路行駛的,一次記1分。

* 上調記分處罰(常見)

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百分之百的,從6分上調為9分。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從6分上調為9分。

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從2分上調為3分。

二、記分管理制度調整

全國推行學法減分措施

交管部門將推行學法減分制度,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可以從已累計記分中扣減記分,一個記分周期內zui高可扣減6分。

* 調整滿分學習考試制度

對一個記分周期內多次記滿12分的駕駛人,考慮到他們主動守法意識差,安全文明意識不足,交管部門將通過延長學習時間、增加考試項目等方式,進一步加強對這些駕駛人的管理教育,督促其嚴格遵規守法,安全駕駛。

本次記分規則調整一次記分的分值檔

從12分、6分、3分、2分、1分將調整為12分、9分、6分、3分、1分。

其中有7項違法行為記12分,並增加7類一次記9分違章。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開車時一定要注意安全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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