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可辛拍《投名狀》,為何給李連杰1個億,而劉德華只有1600萬?

大星x 發佈 2022-05-30T04:13:07.430762+00:00

1992年,台灣上映了一部電視劇《刺馬》,故事是根據滿清四大奇案張文祥刺馬案改編而成。《刺馬》共40集,由狄龍、姜大衛,邵傳勇主演,電視播出時,陳可辛正在拍攝愛情電影《金枝玉葉》,這時的陳可辛已初露頭角,憑藉《金枝玉葉》獲得了香港14屆金像獎最佳導演提名。

1992年,台灣上映了一部電視劇《刺馬》,故事是根據滿清四大奇案張文祥刺馬案改編而成。四大奇案其他三案為「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名伶楊月樓案,太原奇案」組成。

《刺馬》共40集,由狄龍、姜大衛,邵傳勇主演,電視播出時,陳可辛正在拍攝愛情電影《金枝玉葉》,這時的陳可辛已初露頭角,憑藉《金枝玉葉》獲得了香港14屆金像獎最佳導演提名。

而20年後,陳可辛再次翻拍《刺馬》,以電影的形式呈現,陳可辛對於此次翻拍抱有非常大的信心,從演員選角開始就要求必須是一線巨星,首次接觸的便是當時如日中天的李連杰

在後來採訪中,記者問到李連杰;

「你拍《投名狀》的片酬多少?」

李連杰答,「我和導演是很好的朋友,他找我拍戲我不會收太高,只收了一個億。」

這段視頻播出後引起了網友的熱議,因為據陳可辛說,《投名狀》總共投資不過三億多,而李連杰一人就拿走了近三分之一的費用。

電影上映後獲得了八項大獎,陳可辛獲得了最佳導演獎,李連杰獲得了金像獎影帝,劉德華也獲得了最佳男配角提名,但尷尬的是,電影票房只有3.54億,也就是說,陳可辛拍《投名狀》虧了

除了李連杰外,主演里還有劉德華和金城武,兩人加起來片酬才2800萬,其中劉德華1600萬,金城武1200萬

為什麼三人的片酬差距如此之大?

不外乎以下兩個原因。

演員地位懸殊

其實演員片酬也有行情,不同的演員標價多少錢,這不是演員自己給自己定的,也不是導演說了算的,是市場給演員貼的標籤和價值。

1998年,好萊塢影業花費1.4億美金打造《致命武器4》力邀李連杰演出,李連杰在《致命武器4》里只有十餘分鐘的演出,卻靠此片贏得了北美觀眾的喜愛,成功打入了好萊塢。

90年代中期,隨著華語電影不斷走向北美市場,吳宇森《斷箭》《變臉》,成龍《紅番區》《尖峰時刻》等作品相繼誕生,市場反應一片盛讚,隨後李連杰出演了《致命羅密歐》,呂克•貝松《龍之吻》,《宇宙追緝令》《龍潭虎穴》等優秀作品。

而陳可辛在拍《投名狀》時,李連杰在好萊塢的片酬已經超過了1億,很多人認為李連杰要的片酬太高,其實已經是給陳可辛友情價了,作為演員來說,導演邀請自己出演,也不是自己非要演這個角色,因此這個片酬在當時的李連杰來看,也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主演大於作品

陳可辛在拍攝《投名狀》之前,一直以愛情片出名,2005年拍攝《如果愛》沒想到被大爛片《無極》秒殺,票房輸了1.4億,隨後又看到張藝謀《英雄》大獲全勝,於是陳可辛便卯足了勁要拍一部史詩級古裝大片《投名狀》。

陳可辛看完了《英雄》,便把《英雄》的成功歸結於李連杰的參演,於是下定決心無論何時都要請到李連杰,而李連杰當初在好萊塢的片酬已經超過一個億,便有了「李連杰拿走一個億,電影虧慘」的說法。

而劉德華和金城武明顯沒有被陳可辛重視,從宣傳物料的排位就能看得出來。

其實並不是演員片酬過高導致電影入不敷出,重要的還在於電影本身與觀眾脫節。電影的背景是晚清期間,親如兄弟的三人在利益面前分道揚鑣的悲劇,這個類型首先就不討好。

也許是陳可辛對電影對思考過於深刻,想表達的東西太多,導致觀眾看不懂劇情,整個電影畫面讓人感到十分壓抑,陳可辛想藉此表達人性和階級之間的懸殊,更重要的是激起人們對戰爭的反思。

可觀眾想看的不是這些東西,是簡單粗暴的視覺、大快人心的打鬥。這就註定了此片難以收穫稱心的票房。

但如今再來重溫《投名狀》,的確不失為一部佳片,觀眾的審美也在隨著年代在改變,就像周星馳拍攝《大話西遊》,在當年也是被人稱作「爛片」,而如今卻被奉為神作。

總之還是希望好的作品能夠被市場發現,晚一點不要緊,但不要一棍子打死,一部電影的好壞,不應該只拿票房來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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