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百年戰爭

歷史就是這麼回事兒 發佈 2024-04-27T11:10:22.742552+00:00

第二次百年戰爭(Second Hundred Years' War,1689年-1815年)是一些歷史學家使用的歷史分期術語,用以描述從約1689年至1815年間英國與法國之間的一系列軍事衝突。

第二次百年戰爭(Second Hundred Years' War,1689年-1815年)是一些歷史學家使用的歷史分期術語,用以描述從約1689年至1815年間英國與法國之間的一系列軍事衝突。這個名詞由約翰·羅伯特·西利(英語:John Robert Seeley)在他的著作《英格蘭的擴張:兩場講座》中首次創造。

由左至右,由上至下為:

  • 比奇角海戰 (1690年7月10日)
  • 布倫海姆戰役 (1704年8月13日)
  • 豐特努瓦戰役 (1745年5月11日)
  • 鐘琴堡戰役 (1758年7月8日)
  • 亞伯拉罕平原戰役 (1759年9月13日)
  • 約克鎮圍城戰 (1781年10月19日)
  • 特拉法加海戰 (1805年10月21日)
  • 滑鐵盧戰役 (1815年6月18日)

和「第一次百年戰爭」一樣,第二次百年戰爭並不是一場單一而連貫的戰爭,而是由兩個主要交戰國之間的一系列斷斷續續的戰爭組成,包含著名的美國獨立、拿破崙戰爭等役。這個名詞也用來指代英法兩個世界強國之間的競爭狀態,而不僅是直接軍事衝突。這是一場決定這兩個殖民帝國未來的較量,而英國在1815年的最終勝利,確立其日不落帝國的霸主地位。

英國在與法國的戰鬥中經常以組織反法同盟對抗法國,使得法國經常陷入全歐圍剿的戰局之中。而英法在18世紀的一系列戰爭,則通常將其他歐洲國家作為一個更大同盟的一員捲入其中。除了在四國同盟戰爭中兩國曾攜手合作之外,在所有的歐洲的大規模衝突中,英法兩國總是互相敵對。而其中的部分戰爭,如七年戰爭,有時會被視作「世界大戰」——雙方將戰火燒到了印度、美洲等殖民地地區以及全球各大洋的航路上。


目錄

概述

這一系列的戰爭,起因於荷蘭執政威廉三世在1688年光榮革命後,繼承了英格蘭王國的王位。本來在革命之前,英國斯圖亞特王朝的國王,一直與法國的波旁王朝友好相處。當初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在法國與西班牙中間兩面討好,既不願與西班牙帝國為敵,避免捲入三十年戰爭,又同時與法國維持友好關係。在1659年西班牙衰落之後,查理二世和詹姆斯二世調整國策,積極支持法王路易十四對荷蘭的戰爭(1672-1678年),被外界視為太陽王霸權的附庸。

結果荷蘭人在經過三次英荷戰爭(1652-1674年中間斷髮生)之後,於1688年對英國發起絕地大反攻,成功把執政威廉三世送上英國王座。因為威廉三世一直將自己視作新教的保護者,反對天主教的法國,因此1689年在英國巧妙地誘使國會,力挺國王參加反法的大同盟戰爭(1688-1697年)。並與荷蘭締結同盟,劃分商貿與海權的勢力範圍。另外在光榮革命後的數十年內,因為法國對試圖奪取英國王位的詹姆斯黨提供庇護與支援,連帶加劇了英法的緊張關係,使英國狂熱地參加每一場打擊法國的大戰。

1702年威廉三世死後,英法之間的對立從宗教領域擴展到經濟和貿易領域,兩國為了爭奪美洲和亞洲的控制權而展開競爭。七年戰爭(1756-1763年)是其中最大、也是最具決定性的衝突之一,結果由英國獲勝。

心有不甘的法國,隨即支持北美十三個殖民地的獨立革命,協助美國獨立建國成功,破壞了英國在北美的殖民霸權,對英國反將一軍。但此後不久,這場戰爭帶來的債務危機反而為法國國內的革命埋下了財政方面的導火線,而法國支持美國的自由,亦間接動搖它的專制皇權。

1780年深陷北美戰爭的英國,藉由抓住荷蘭支援美國獨立戰爭與傾向法國的小把柄,片面廢除當初威廉三世所主導英荷同盟的各種條約,發動了第四次英荷戰爭(1780-1784年)。英國靠著優勢的海軍,徹底打垮軍備廢弛的荷蘭,並掠奪荷蘭豐厚的商隊物資與殖民地。打垮荷蘭可以說是作為失去北美十三州的巨大補償,這增強了英國的綜合國力與競爭力(荷蘭從此失去與英國競爭商貿的力量),有能力進行下一波的英法戰爭。

1792年後,法國大革命時期的共和政府和拿破崙的法蘭西第一帝國繼續和英國進行軍事對抗。拿破崙攻俄失敗後,1813年在萊比錫戰役的失敗,以及此後1815年復辟後在滑鐵盧戰役中的再次失敗,最終結束了英法兩國百年來持續不斷的戰爭。勝利的英國因此在1815年後,正式成為主宰世界的日不落帝國。

反法同盟在巴黎條約和維也納會議上恢復法國波旁王朝的統治,並試圖阻止歐洲的進一步革命,[6]但這種企圖隨著1848年革命的爆發而落空。而英法兩國對對方也不再使用「天敵」這樣的詞來形容,並在此後的克里米亞戰爭中為了共同利益而攜手作戰。出於對統一的德意志帝國的擔憂,兩國在1904年正式簽訂英法協約,結為盟友,宣告「第一次」與「第二次」百年戰爭徹底成為歷史。

迦太基和羅馬

許多法國人將英國稱為「背信棄義的阿爾比恩(英語:Perfidious Albion)」(也參見阿爾比恩),以此表明這是一個根本不值得信任的國家。法國人將英國和法國分別比作古代的迦太基和古羅馬,表示前者(英國)是一個貪婪的、即將崩潰的舊帝國,而後者(法國)是繁榮的智慧與文化國度:

共和主義者和波旁王朝一樣,清楚地知道英國的制海權對大陸的大國政治有很大的影響,而法國不可能在不擊敗英國的情況下主宰歐洲。「迦太基」——吸血鬼,海洋的暴君,「背信棄義」的敵人,破壞性的商業文明的承載者——與「羅馬」——普世秩序、理念和無私的價值的承載者——之間形成了鮮明對照。

學術用詞的意義

不過,因為「第二次百年戰爭」此一名詞是由英國歷史學者所發明,所以法國學術界並未普遍接受此一名詞。對英國來說,1689-1815年的主要敵人確實是法國與波旁王朝(包含法國的附庸西班牙波旁王朝)沒錯;但是對法國來說,這126年中的重要敵人卻不只英國一個。法國在1689-1748年的主要敵國,是荷蘭、英國、奧地利組成的三強聯盟;1792-1815年更是單獨對上幾乎全部的歐洲國家,英國在1792年後雖然是重要的敵國,卻不是最迫切的戰爭目標,這時期比英國更專制的有普魯士、奧地利和俄國。對比來說,「第一次百年戰爭」確實是英法兩國以彼此為主要目標,拼個你死我活的鬥爭,但是第二次百年戰爭卻並非如此。因此法國學界接受百年戰爭的術語,卻不接受第二次的用法。

民族主義的作用

回過頭來思考,英國歷史學界使用「第二次百年戰爭」術語的意義,在於百年戰爭對英法兩國民族主義的巨大推進。正如法國在第一次百年戰爭出現聖女貞德,激發法國人的強大愛國心,第二次百年戰爭也使英國人的愛國心徹底昂揚。譬如英國國旗和英國國歌(天佑吾王,1745年公開演唱而流行)就是在這一百年中出現的。英文的愛國主義(patriotism)一詞也是在這時(18世紀)出現而流行的;而且為了讓不列顛群島聯合對抗法國,英格蘭因此在這一百年中與蘇格蘭、愛爾蘭相繼合併,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的塑造與團結,等於是拜這段英法百年衝突所賜。

反奧亦或反英

相對來說,第二次百年戰爭中,法國人的仇英情緒,卻不如英國人的仇法情緒那樣強烈。

把時間線拉長來看,15-18世紀時法國人凝聚愛國心與激發民族主義的對象,其實一直是源出奧地利帝國的哈布斯堡王朝。15世紀末到16世紀上半的義大利戰爭時,法國從1525年帕維亞之戰大敗給哈布斯堡王朝之後,就一直視西班牙帝國與奧地利帝國這兩支哈布斯堡家族為不共戴天的仇敵。之後經過16世紀下半的法國宗教戰爭、17世紀上半的三十年戰爭,以及路易十四後期的兩次大戰,都可看到法國讎視哈布斯堡王朝所起到的團結人心、激發愛國心的巨大效果。

這樣的仇奧情緒,充斥著整個18世紀(第二次百年戰爭的大部分時段)。即使1756年法國與奧地利帝國發生外交革命,法奧結盟發動消滅普魯士的七年戰爭,法國對奧地利帝國的恨意仍是高漲不下;法國的啟蒙哲學家也反對與奧地利帝國結盟,認為奧地利是受天主教會控制的落後專制國家,而且消滅開明進步的普魯士,只會讓奧地利受益、法國受害。對國家聯奧外交的不滿,是法國內部反波旁王朝專制勢力快速發展的一個因素。

也因為這樣的仇奧情緒,當法國王后出身哈布斯堡家族時,多數會被法國人充滿恨意地稱為「奧地利的女人」,如17世紀的奧地利的安妮、18世紀的瑪麗·安托瓦內特。這也是法國學術界對「第二次百年戰爭」用詞接受度不高的原因。

第二次百年戰爭包括的主要衝突

大同盟戰爭 (1688–1697)威廉王之戰 (1689–1697)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 (1701–1714)安妮女王戰爭 (1702–1713)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 (1742–1748)喬治王之戰(英語:King George's War) (1744–1748)七年戰爭 (1756–1763)英法北美戰爭 (1754–1763)

美國獨立戰爭 (1775–1783)法國大革命戰爭 (1792–1802)第一次反法同盟 (1792–1797)第二次反法同盟 (1798–1802)拿破崙戰爭 (1803–1815)第三次反法同盟 (1803–1806)第四次反法同盟 (1806–1807)半島戰爭 (1808–1814)第五次反法同盟 (1809)第六次反法同盟 (1812–1814)第七次反法同盟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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