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務員實行聘任制為什麼行不通

老龍說生活 發佈 2024-04-27T12:42:45.775010+00:00

網上有個別專家提議將公務員改為聘任制,像企業一樣,實行績效考核制度,實行二年或者三年一簽合同,合同到期後可雙向選擇自主決定是否留任。理由是聘任制、可以倒逼公務員幹事創業的動力,給更多人一個平台。

網上有個別專家提議將公務員改為聘任制,像企業一樣,實行績效考核制度,實行二年或者三年一簽合同,合同到期後可雙向選擇自主決定是否留任。理由是聘任制、可以倒逼公務員幹事創業的動力,給更多人一個平台。

其實有這種想法的專家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對我國的行政體制運作知之甚少,我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和西方資本主義社會不同,我們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而遍布全國各地的基層組織里的公務員就充當著為人民服務這個角色。

儘管這些年,網上時不時爆料出公務員裡面一些貪官污吏,但這畢竟是個別人,不能因個別人犯錯,一鞭子把這個群體裡所有人的所作出的貢獻都給予埋沒。公務員的選拔有著嚴格的考試制度,能考上的都是學歷高、智力超群,有自己獨到的見解,能力非常強的人,可以說是萬里挑一,這一點凡是參加過公務員的考試的人深有體會。

下面我就具體說說為什麼公務員不能採用聘任制。

首先還是前面說的,我們國家公務員的職責是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而服務對象是一個個形形色色的人。

這裡面有富的、有窮的;有學歷高的,有學歷低的;有身體健康的,有重病纏身的……很複雜的。也就是說公務員工作的終極目標是讓人民滿意,讓人民幸福。公務員的工作當然不能當成一種完任務而在「事」上一直下功夫,如果一直只是在「事」上下功夫,忘記了服務宗旨,不管不顧老百姓死活,那麼就會與黨的宗旨背道而馳。所以公務員不能像企業那樣實行聘任制,企業追求的是效益利潤,考核制度也比較簡單,事做好,效益利潤上去了,就是一個好員工,好組織,而行政體制卻不行,公務員考核絕不是這麼簡單,絕不能簡單的以功利、以經濟發展效益進行考核,而是涉及到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

其次是聘任制不利於黨事業的長期穩定發展。

一方面如果實行聘任制,人員調整輪換頻繁,像企業那樣只針對事,不針對人,唯經濟效益為首,社會效益老百姓利益為輔,這樣更不利於社會的良性發展和長治久安,更容易滋生更多的腐敗;

另一方面黨事業發展是一個長期持續過程,更需要相對穩定組織和人。如果實行聘任制,聘用期滿走人,人員調整頻繁,工作干一天算一天工資,工作工資待遇,得不到長期有效的保障,人浮於事,一人一套施政方針頻繁調整,人人都唯經濟論、效益論,把工作都當成一種賺錢的手段,這怎麼能有效保障黨的事業長期可持續發展……

還有一方面就是公務員工作性質所決定的。公務員不能像企業那樣進行嚴格的分工,從國家層面來講,要首先要保證政令統一,上下一盤棋,特別是遇到重大事件,例如疫情防控,防汛抗旱、防火、安全生產、道路交通等等,必須要從上到下始終保證一盤棋,不管你是幹什麼的,工資多少都要聽從統一號令,從這一方面來說公務員講究的是奉獻,那麼既然要讓人家講究奉獻,那麼給人家一份可靠而穩定的工作環境和不錯的工資保障,也無可厚非,要不然自己的生活都保障不了,還何談奉獻。

最後一點就是,培養一名合格的公務員很不容易。

這既包括本人從小受到的良好教育,也包括後期的個人努力,加之工作後的學習實踐,沒有個一年半載幾年很難培養出一個合格的公務員來,因此公務員從培養整體成本和工作性質方面來講實行聘任制也不切合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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